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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宗旨:为全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医疗救助对象提供服务保障。 主要职责: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性职责。(原:为我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生育、长期护理保障和医疗救助服务。 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护保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基金的核算、拨付、管理和全区离休干部、1-6级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组织参保、基金筹集工作,负责指导镇乡、街道医疗保障经办和开展服务机构的协议管理、服务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