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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万州经开区 | [ 发布日期 ] | 2020-10-29 |
[ 成文日期 ] | 2020-10-28 |
关于开展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核稿人签字
关于开展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派驻单位、直属公司,各入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按照万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9〕28号)、万州区发展改革委《万州区区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万州发改投〔2018〕64号)要求,经管委会2020年第21次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开展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为深入践行“一心六型”两化路径,做大做强经开区智能循环型工业,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重点围绕税收贡献、智能制造、科技创新、降本增效、知识产权、校企合作等六个方面,支持智能化改造及应用补助、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示范奖励、研发机构建设补助、新产品产业化补助、知识产权补助和奖励、校企合作等15个方向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二、扶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扶持。对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应先向上争取,获得扶持额度低于区级标准的,予以补足(上级明文规定可重复享受的除外)。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同时享受区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同一年度享受专项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当年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在经开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二)分类申报具体条件
各项目申报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申报审核程序
1. 申报受理。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并请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含各方向要求的其他资料)报送附件1中指定的联系单位及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2. 审核。万州经开区经发局会同经开区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能职责分工完成相关项目的审核,并按程序报请管委会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兑付资金。
附件:1.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2020年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资料;
3.2020年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申报书(模板);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模板。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
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类)2020年申报指南
一、税收贡献
(一)税收贡献奖励
1. 支持方向
用于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
2. 申报条件
2019年上缴税金地方实得部分(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00万元(含)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 支持标准
共计分五档计奖,具体如下:
第一档:对2019年度入库税金地方实得部分(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含)-3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第二档:对2019年度入库税金地方实得部分(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第三档:对2019年度入库税金地方实得部分(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增加500万元(含)-800万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第四档:对2019年度入库税金地方实得部分(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增加8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
第五档:对2019年度入库税金地方实得部分(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已享受同类生产扶持资金的企业和2019年新投产企业不列入支持范围。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刘洋、潘俐抒,联系电话:58153605;邮箱:706908922@qq.com,经开区财务局王海,联系电话:58153196。
(二)企业经营奖励
1. 支持方向
用于支持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除外)在万主要负责人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2.申报条件
2019年度入库税金地方实得部分(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 支持标准
共计分三档计奖,具体如下:
第一档:对2019年度入库税金地方实得部分(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在万主要负责人给予20万元奖励。
第二档:对2019年度入库税金地方实得部分(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3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在万主要负责人给予30万元奖励。
第三档:对2019年度入库税金地方实得部分(入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5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在万主要负责人给予50万元奖励。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刘洋、潘俐抒,联系电话:58153605邮箱:706908922@qq.com,经开区财务局王海,联系电话:58153196。
二、智能制造
(三)智能化改造及应用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施自动化生产线改造、数字化装备普及、信息系统集成应用、先进制造模式培育、“上云上平台”智能化升级,以及其他新建、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2)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或有企业投资决议。(3)项目建设周期: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且项目已完工。(4)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包括设备设施及器具购置等硬件投资,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软件投资,不包括土地购置及房屋建筑费用)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5)已在招商引资协议中享受同类投资补助优惠政策的不列入支持范围。
3.支持标准
(1)按不高于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2)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支持但未达到本级补助标准的项目,按区级标准予以补足。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刘洋、潘俐抒,联系电话:58153605,58327579;邮箱:706908922@qq.com。
(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示范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建设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系统与制造系统的协同与集成。
2.申报条件
2019年新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19年新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分别按市级标准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的等额配套奖励。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张晓玲、刘冬梅,联系电话:58201363,58327579;邮箱:273536060@qq.com。
三、科技创新
(五)研发机构建设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支持企业到我区设立研发机构。
2.申报条件
(1)2019年度经国家级、市级、区级相关机构新认定或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市级、区级研发机构企业。
(2)2019年度已获市级支持的企业法人研发机构。
3.支持标准
(1)对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对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对2019年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2)对2019年获得市级支持的企业法人研发机构,按市级补助额度的60%给予配套补助。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张晓玲、刘冬梅,联系电话:58201363,58327579;邮箱:273536060@qq.com。
(六)创新成果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2.申报条件
2019年度经国家级、市级相关机构新认定或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张晓玲、刘冬梅,联系电话:58201363,58327579;邮箱:273536060@qq.com。
(七)新产品研发补助
1. 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
2.申报条件
2019年度经市经济信息委认定为市级新产品(含市级重大新产品)的企业。
3.支持标准
对2019年经市经济信息委认定为市级新产品(含市级重大新产品)单个新产品给予5万元的补助。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张晓玲、刘冬梅,联系电话:58201363,58327579;邮箱:273536060@qq.com。
(八)新产品产业化补助
1.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新产品产业化。
2.申报条件
新产品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两年内,经市经济信息委认定的单个市级新产品(含市级重大新产品),自鉴定之日起在区内连续生产6个月以上;新产品年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超过500万元。
3.支持标准
新产品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首年度,给予不超过实际销售额(不含增值税)2%的补助,单户企业新产品(重大新产品)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张晓玲、刘冬梅,联系电话:58201363,58327579;邮箱:273536060@qq.com。
(九)知识产权补助和奖励
1.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境外商标及发明专利、培育高价值专利、以变更转让的方式获得发明专利权、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参评中国商标奖及中国专利奖。
2.申报条件
2019年度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或在单一国家或地区等取得注册;2019年度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或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美、日、韩、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2019年度获得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2019年度将原有效发明专利权人变更或以独占许可的实施方式完成整体专利转让手续,并出具专利权剩余保护期限(不少于十年)和专利权人地址隶属万州经开区五年以上的承诺书;2019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或获得中国商标金奖、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
3.支持标准
(1)境外商标注册资助。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在单一国家或地区等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000元(每项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地区)。
(2)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8000元/件。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美、日、韩、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件。
(3)高价值专利培育奖励。每个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奖励30万元,并采取“事前奖励和事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10万元,验收通过后拨付20万元。
(4)有效发明专利变更、转让资助。凡外来招商引资企业入驻万州经开区,企业将原有效发明专利权人变更,并出具专利权剩余保护期限(不少于十年)和专利权人地址隶属万州经开区五年以上的承诺书,每件资助5000元(同一企业不超过5件)。万州经开区所辖企业购买区外有效发明专利,以独占许可的实施方式完成整体专利转让手续,并出具专利权剩余保护期限(不少于十年)和专利权人地址隶属万州经开区五年以上的承诺书,每件资助5000元(同一企业不超过5件)。
(5)知识产权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商标金奖的,一次性配套奖励3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及10万元。对同一年度获得两个奖项以上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刘立功、谭英,联系电话:58327579;邮箱:363624479@qq.com,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余东姝,联系电话:58560359。
四、降本增效
(十)贷款贴息
1.支持方向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2.申报条件
(1)2019年度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2)在国内银行、境外银行、集团财务公司获得流动资金贷款。(3)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市级及以上专项资金,已申报并获得国家、市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企业可列入申报范围。
3.支持标准
对2019年度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存续流动资金贷款,按不超过一年期基准利率80%的比例给予贴息;申报企业2019年度入库税金在500万元以上单户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其余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免税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20万元;对2019年获得国家级、市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但未达到本级贷款贴息标准的企业,按区级标准予以补足。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刘立功、谭英,联系电话:58327579;邮箱:363624479@qq.com,经开区财务局王海,联系电话:58153196。
(十一)采购成本补助
1.支持方向
降低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采购成本,支持中小微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
2.申报条件
2019年度采购注册在万州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的产品500万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预拌混凝土和商品沥青混凝土生产加工类企业除外。
3.支持标准
按实际采购额(不含增值税)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刘立功、谭英,联系电话:58327579;邮箱:363624479@qq.com。
(十二)升规培育补助
1.支持方向
新建投产及规下工业企业培育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条件
2019年度新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模工业企业。
3.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可同时享受市级升规奖励补助政策。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刘立功、谭英,联系电话:58327579;邮箱:363624479@qq.com。
五、校企合作
(十三)产学研成果转化
1.支持方向
促进校企产学研合作,促进成果转化。
2.申报条件
校企产学研合作的科研项目在2019年投入生产,实现产值500万元(含)以上。
3.支持标准
对产学研合作的科研项目成功投入生产后,年主营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经开区一次性补助企业50万元;主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的,经开区一次性补助企业30万元;主营收入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的,经开区一次性补助企业10万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刘立功、谭英,联系电话:58327579;邮箱:363624479@qq.com。
(十四)用工保障
1.支持方向
职业院校组织学生到企业现场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缓解企业阶段性用工,解决企业用工难。
2.申报条件
2019年度组织学生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顶岗实习人数100人以上的职业院校。
3.支持标准
对职业院校按实习人数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刘立功、谭英,联系电话:58327579;邮箱:363624479@qq.com。
(十五)解决外来企业高管子女入学
1.支持方向
解决外来企业高管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2.申报条件
2019年解决外来企业高管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区内中小学校。
3.补助标准
对2019年安排入学人数5人以下的学校,给予5万元补助;对安排入学5-9人的学校,给予10万元补助;对安排入学10人及以上的学校,给予20万元补助。对区内入学指标紧缺的万二中、万中、电报路小学、鸡公岭小学、红光小学,按一般学校标准提升一档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刘立功、张晓玲,联系电话:58327579;邮箱:363624479@qq.com。
附表:1. 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
化类)智能化改造及应用补助项目申报表;
2. 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
化类)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3. 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
化类)其他类项目申报表;
4.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
类)知识产权补助和奖励项目申报表。
附表1
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 智能化改造及应用补助项目申报表 | ||||||||||||||||||||||||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万元 | ||||||||||||||||||||||||
申报单位名称 |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业务活动 | |||||||||||||||||||||||
企业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 | ||||||||||||||||||||||||
主营业务收入 | 实现利润 |
| 入库税金 | |||||||||||||||||||||
项目名称 |
| 项目负责人 |
| 手机 |
| |||||||||||||||||||
申报项目方向 | 与项目申报指南名称保持一致 |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
| |||||||||||||||||||||
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 截止申报之日,项目已完工,全部投资内容已投用,完成设备及软件投资万元,完成计划投资%。(附:项目投资完成清单及历年享受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内容清单),其中,已开具发票 万元,占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的 %。 | |||||||||||||||||||||||
项目主要内容 | 项目备案\核准\或企业投资文号、主要建设内容 | |||||||||||||||||||||||
项目达产效益 | 新增产值 | 营业收入 | 利润 | 税金 | 其他 | |||||||||||||||||||
申请财政资金额度 | 财政资金用途 | |||||||||||||||||||||||
本企业郑重承诺,本表所有内容由企业据实填报,真实有效,如因本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企业承担。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企业盖章) |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填表时间: |
附表2
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
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申报企业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企业所在地 | |||||
法人代表 | 主营业务活动 | |||||
2019年度入库税金(万元) | 2019年度末企业缴纳社保人数(人) | |||||
申请贴息 金额(万元) | 2019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情况 | |||||
企业申报2019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情况 | ||||||
贷款银行 | 贷款额度 (万元) | 执行利率 (%) | 2019年度 贷款存续月数 (个月) | 2019年度 存续贷款额 (万元) | 2019年 已付利息 (万元) | |
合计 | - | - | ||||
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
说明:1.此表由企业填写,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扫描电子档发送至相关联系人邮箱。
2.申报表中入库税金应与完税证明一致,社保人数应与社保证明一致。
3.申报流动资金贷款情况应与银行审核情况一致。
附表3 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 其他类项目申报表 | |||||||||||||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万元 | |||||||||||||
申报单位名称 |
| 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活动 | 成立 时期 | |||||||||||
企业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 | |||||||||||||
主营业务收入 | 利润总额 | 入库税金 | |||||||||||
项目 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项目方向 | 与项目申报指南名称保持一致 | 项目实施时间 |
| ||||||||||
项目主要内容 | (附采购成本等相关清单) | ||||||||||||
申请财政资金 |
| 财政资金用途 | |||||||||||
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
本企业郑重承诺,本表所有内容由企业据实填报,真实有效,如因本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性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企业承担。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企业盖章) |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填表时间: |
附表4
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
知识产权补助和奖励项目申报表
申请单位 /申请人名称 | 电话 | ||
详细地址 |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申报项目 | 资助£奖励£ | 件数 | |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 |||
申请金额 | 人民币元(大写:) | ||
申请人 诚信承诺书 | 本申请人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所申请的项目来源合理合法,不属于通过抄袭、重复提交、拼凑和编造等非正常手段获得,且不以套取资助及奖励为目的,否则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经开区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备注:本表中件数、金额应是明细表的汇总数据。
附件2
项目申报资料
一、共性资料
1.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申报表。
2.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行业有要求的)、排污许可证等。
4.2019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5.申报时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二、项目申报方向所需资料
1.税收贡献奖励、企业经营奖励:需提供企业2018年、2019年入库税金完税证明。
2.智能化改造及应用补助:需提供项目核准\备案手续或企业投资决议等证明材料、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清单(投入的实物/票据清单)、项目2018年以来获得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主要内容清单、项目建设手续(依法依规、无需办理的可不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企业排污许可证、项目安全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危化品行业提供)、企业实施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减员、增效、提质”等相关必要材料(如项目实施前后用工人数、生产效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示范奖励、研发机构建设补助、创新成果补助、新产品研发补助、升规培育补助需提供有关单位批复或认定相关资料。
4.新产品产业化补助:新产品鉴定资料,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研发新产品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补助和奖励: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定材料和证明资料。
6.贷款贴息:《2020年度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类)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企业申报书、《2019年度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情况审核表》(附: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凭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证复印件、2019年实缴税金完税证明、2019年12月份的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7.采购成本补助:需提供企业采购明细表及相关票据。
8.产学研成果转化: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校企合作研发产品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附件3
XXX公司
申报2020年经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工业和信息化类)项目申报书(模板)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申报单位名称、性质、地址。
(二)企业情况,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产能情况,主要技术及专利情况,企业或相关技术在国际国内或行业排名情况,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营业收入、利润、税金、研发投入强度等)分年度营收、利润、税金、出口额、研发投入强度等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工期(X年X月至X年X月)。
(三)项目实施目标及内容。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智能化改造及应用类项目)。
(五)项目技术分析及实施情况。
(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智能化改造及应用类项目)。
三、申请专项资金用途
财政性专项资金用于XXX,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申报条件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资料。
(二)项目投资支持标准佐证资料、票据清单(列表并按表格顺序提供佐证资料)。
(三)其他重要资料。
附件4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模板)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X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
二、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及XXX项目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三、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承诺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