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日期
2024-11-26
信件标题
关于居民养老保险子女资助政策的咨询
来信内容
请问万州有居民养老保险子女资助政策吗?如果有的话,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呢?
答复意见
来信人:
您好!就您咨询的居民养老保险子女资助政策一事,万州区政府已交办区人力社保局核处,现回复如下。
经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135号)等文件分别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筹集作出了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为逐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筹资和待遇水平,我区着力推行个人(包括亲属及其他人员)资助参保缴费。参保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及其他人员可以为已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给予缴费资助,当年的资助金额不超过我市个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资助金额全额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2024年度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为4000元/年。
资助人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就近的税务所填报所资助参保缴费人员信息表,无需参保缴费人员到现场。
如有疑问,请与区人力社保局进一步沟通。联系电话:023-58107086。
答复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答复日期
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