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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563W/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长滩府发〔2023〕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长滩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发布日期 ] 2023-02-13

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日期:2023-02-13 来源:万州区长滩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长滩府发〔2023〕5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有效治理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等突出问题,解决滥埋乱葬、节约土地资源,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长滩镇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20232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滩镇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殡葬改革正确方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导向,依法稳妥实施,通过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破除殡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加大殡葬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1. 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对存量活人墓,依法依规分类整治,逐步清零;坚决杜绝新增活人墓,一旦发现,严肃追责。

2. 依法整治、综合施策。把依法依规贯穿于整治专项行动全过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政治工作等工作方法,稳妥有序推进整治。

3. 疏堵结合、保障民生。坚持依法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供给相结合,既全面整治活人墓,又不断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努力实现逝有所安

4. 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既立足当前,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治,又着眼长远,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根治活人墓问题。

5. 积极稳妥、维护稳定。坚持稳定可控,不提过激目标、不喊过激口号、不用过激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整治对象为违法违规私建的活人墓,同步整治硬化大墓。通过专项行动,到2023年底,全镇总体完成整治工作。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2022126日到1216日)

镇党委、政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本辖区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突出整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221217日至131日)

镇政府按一村(一社区)一工作专班和摸排队伍,在今年4月开展摸排的基础上,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现存的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再次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掌握墓主信息、建造时间、所处位置、占地面积、生态环境破坏程度、社会影响等情况,统一编号、分类立档,形成台账清单。认真填写《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情况台账》、《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情况统计表》,上报数据、台账,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准确,经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联村组长及联片领导签字确认后,于202225日前上报镇殡葬改革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敷衍、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漏报、瞒报、虚报、谎报等情况,将严肃问责。

第三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321—331日前)

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村(社区),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进村入户、上门提醒、知识上墙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和惠民政策,选树一批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事例,提高群众对殡葬政策的知晓度,引导树立厚养礼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强化媒体正向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主动整改阶段(202341—531日前)

各村(社区)要按照党员干部带头整治和引导群众自觉整治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整治原则及标准,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落实整治要求,对修建的活人墓自行拆除,对已葬的硬化大墓主动整改。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积极引导为先,讲明政策和要求,讲清违法性和危害性,争取理解和支持,动员群众自行拆除和整改。  

第五阶段:依法整治阶段(202361日至20231031日)

各村(社区)按照一墓一策要求,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稳妥推进的工作方式,明确整治责任和时限,做到拆除一座销号一座,整治一项销号一项,对主动整治阶段未拆除的违建墓地,由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重点区域先行整治,对公路、河道沿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规划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等三沿六区重点区域,先行开展整治。影响恶劣坚决整治,对媒体曝光、督查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和涉及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整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特殊情形甄别整治,对患有危重疾病等情形的,综合考虑年龄、病情等因素,按照一墓一策甄别处理。

第六阶段:督促整改阶段(2023111日至1130日)

镇殡葬改革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将派出督促组对各村(社区)违建墓地整治工作加大督查检查和评估验收,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考核范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跟踪问责。

第六阶段:巩固深化阶段(2023121日至1231日)

各村(社区)把专项行动与深化殡葬改革结合起来,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改进创新治理方式、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等方面综合施策,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以属地管理为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常态化监管工作格局。

三、工作职责

党群办:负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严格遵守殡葬法规和政策,确保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在违建墓地整治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整治工作执行不严、工作推进不力的分别采取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予以提醒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整治专项工作宣传报道,加大遵守公序良俗的教育引导力度,破除封建迷信,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加强活人墓、硬化大墓网络舆情导控,协调应对处置敏感舆情;依法对龙泉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违建墓地开展督促整治工作。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整治专项工作中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社事办:负责制定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做好指导协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司法所:负责依法对违建墓地专项整治的执法监督。

村环境服务中心:负责依法提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定文件和范围,配合村(社区)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违建墓地整治;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城镇规划区内土地修建的活人墓、硬化大墓及城镇园林公共绿地违建墓地整治工作。

应急办:负责依法指导各村(社区)在高速国省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建筑控制区域违建墓地整治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依法指导各村(社区)水库河流堤坝管理范围内违建墓地整治;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乱占乱用林地违建墓地整治工作。

平安办:负责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协助各村(社区)做好到区到市进京上访群众劝返工作;协助各村(社区)处置好各种突发事件。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和殡葬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整治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督促指导农村党员、村(社区)干部违建墓地整治工作。落实村(社区)殡葬管理信息员,建立周报告制度,建立信息台账。加强殡葬管理,确保辖区内不再出现违建墓地。  

四、工作保障

(一)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研究、细化工作举措;要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主动配合、积极协调,在全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各村(社区)要将总体目标细化为阶段性目标,明确时间节点、阶段任务、工作举措等,确保整治区域内不新增违建墓。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工作。一是强化督查检查。采取日常督查与分阶段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过程开展督查,定期形成督查通报。各村(社区)于每阶段结束后5日内,将上阶段工作推进情况报镇殡葬改革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曝光和依法处理一批反面典型;对顶风违纪的个案,要作为重点典型,在全镇范围内通报。三是强化目标考核。为确保违建墓地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镇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对党员干部未按期整治违建墓地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问题较多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诫勉谈话,对拒不整改、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各种失职渎职行为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人员,由镇纪委监委进行严肃查处追责;坚决控制违建墓地新增,如因管理不力造成新增的,将严肃追究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员责任。

(五)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镇文化服务中心、社事办等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媒体、标语、宣传喇叭、巡逻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政策、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的现实意义,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转变丧葬观念,形成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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