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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563W/2022-00016
[ 发文字号 ] 长滩府发〔2022〕5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长滩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20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滩镇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 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0-20 来源:万州区长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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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滩镇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

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滩府发〔202258

村(社)、各站办所

长滩镇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镇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20221020日  

长滩镇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

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按照重庆市第4号市级总河长令《关于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的决定》、市河长办《重庆市深入开展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万州河办发〔20224文件精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市总河长令,持续排查三排”“三乱”“三率”“三实等问题,有序实施一河一策方案,分类施策、重点突破,切实推进河长制六大任务。到2025年底,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二、重点任务

(一)全方位深入开展查河。

1.河长带头查。全镇镇村两级河长要当好河流管理保护的领队,在完成规定巡河频次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巡河制度,把排查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河长履职首要任务,带头排查责任流域三排”“三乱”“三率等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2.行业牵头查。河长制责任科室要立足行业抓好河流治理保护,加大突击检查、流动排查、暗访巡查的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水涉河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

3.聚焦重点查。在对第1号、第2号、第3号市总河长令进行再部署、再强调的基础上,镇河长办联合相关科室要重点对支流开展系统排查,向农村小微水体拓展,对污染追根溯源,着眼流域范围内涉水要素,实现河长巡河由点到线再到面,向全流域延伸;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整治,切实提升查河实效,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垃圾河”“脏水河

(二)统筹施策开展治河。

1.深入实施一河一策按照一河一策方案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任务、责任、措施、时限清单,有序组织开展河流治理保护工作,发挥一河一策管河治河路线图作用。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2.强化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厂网一体思路,统筹建设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稳步开展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到2025年年底,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500人)以上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3.加强农村河流综合整治。采取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进改厕工作,到2025年年底,全镇农村基本普及卫生厕所。

4.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空间和用途管控。按照区委区府已审定的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格管控河道岸线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严守河道管理范围线,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加大非法采砂综合整治力度,规范清淤疏浚砂石综合利用和工程性采砂行为。

5.依法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全力推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按时整改,落实行业责任,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工作,持续加大河道暗访巡查力度,坚决遏制增量,逐步消减存量。

6.稳步提升防洪能力。开展防洪达标建设,推进现有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加快推进重要江河(水库)洪水预报与调度方案、重要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旱情应对等各类预案方案编制工作。

(三)联动智能化开展管河。

1.加强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控。按照河流下游主动对接上游、 左岸主动对接右岸、干流主动对接支流原则,完善跨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区域间联防联控机制,履行河长制联防联控协议,协同处置水事纠纷、水污染事件、流域水质异常等问题,推动实现上下游共治、水岸同治。

2.用好智慧河长。按照市级、区级统一要求,运用好智慧河长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智慧河长APP使用,提高镇村两级河长工作能力。配合市级开展智慧河长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手段,整合河库基础信息、河库治理信息和影像资料信息,提升河库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3.拓展河长+”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员、巡河员、护河员、保洁员队伍建设,建立河流巡护网格体系,落实小微水体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清漂保洁,打通河流管护最后一公里

三、行动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71日至729日)。

河长要组织力量,运用专项检查、随访等手段,再次对三排”“三乱”“三率等问题进行全覆盖集中排查。一是排查水质不达标、群众反应强烈水质恶化的农村小微水体等问题;二是排查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和散乱污企业;三是排查所有非法侵占岸线、水域、滩地,对河道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等问题;四是排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乱扔乱堆垃圾,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等妨碍河道行洪问题;五是排查市政污水管网,严查违规纳管、私设暗管、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排查未实现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各村(社) 2022 729日前将工作统计表(附件)报送河长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 81日至1029日)。

村(社)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和一岗双责,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台账化、项目化,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切实做到分类整改、立行立改、应改尽改,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以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新、改、扩建,加强污水处理管网设施的运维,持续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加大涉河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的监管力度,确保全镇河流岸线管控严格有序,补齐河流管护短板。河长办联合规环办、执法办相关科室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水涉河违法行为。村(社) 2022 729日前将工作统计表(附件)报送河长办。每月29日前(自20228月起)整改进展(附件)报送河长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 111日至1229日)。

村(社)、各级河长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职责,固化有效工作方法,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始终保持打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等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智能化、大数据手段,加大问题排查、处置、销号等全过程的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和整治不彻底。村(社) 2022 1229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河长办。

四、责任分工

(一)各级河长。镇级总河长负责督促镇村河长和相关科室开展专项行动,协调督促解决重大问题。镇副总河长负责推动责任河流开展专项行动,督促相关科室处理、解决问题。村级河长负责落实责任河流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加强巡查并及时上报、整改发现的问题。

(二)村(社)村(社)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定期研究、调度专项行动,对于能够整改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难以整改的问题,要主动提请积极协调推动问题解决。要将专项行动与源头管控相结合,落实清漂保洁责任,认真做好辖区河岸、生产生活河段、水库的日常清漂保洁,加强对人口密集、问题易发河段的管护,加密保洁频次,严防垃圾入河入库。

(三)相关责任科室有关科室要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和 行业管理要求,按照第1号、第2号、第3号市级总河长令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本行业相关任务要求协助级河长开展工作。

1.河长办负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定期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级总河长;督导各级河长知责明责、担责负责、履职尽责,深入检验河长制落实成效。

2.镇经发办指导和督促属企业落实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节水减排,协调河库周边工业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

3.镇派出所负责依法及时查处涉水环境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及非法侵占河道岸线等违法犯罪行为。

4.镇规环办负责水域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置的监督 管理,指导和监督库区清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对城乡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 监管;实施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和重点排污单位日常管理;查处工矿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散乱污企业的污水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监管。

5.镇农服中心负责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对妨碍行洪突出问题进行整治规范河流、水库等大水面水产养殖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渔业养殖行为。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做好畜禽养殖区域管理;督促指导各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行动是推动河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的重要举措。各级河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上游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系统部署,定期研究推动专项行动。相关科室要强化责任落实,结合部门职责落实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建立调度机制,督促专项行动落实。

(二)强化协调联动。建立专项行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派出所、经发办、规环办、农服中心等力量,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定期调度机制,通过暗查暗访、专题会议、视频调度、现场督办、工作通报等方式调度进展,原则上河长办每月对推动落实情况调度1次,副总河长每季度调度1次。

(三)强化宣传引导。镇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入户、广播、微信等手段深入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和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强化督查考核。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和专项督查内容。各级河长要严格按照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履职尽责,加大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河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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