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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563W/2022-00014
[ 发文字号 ] 长滩府发〔2020〕8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长滩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滩镇2020年学生防溺水 工作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0-12-14 来源:万州区长滩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滩镇2020年学生防溺水

工作预案》的通知

长滩府发〔2020〕85号

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落实《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现将《长滩镇2020年学生防涨水工作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人民政府

                20201214


长滩镇2020年学生防溺水工作预案

当前,随着雨季来临和夏季气温升高,我区进入山洪、山体滑坡、伏旱高温等自然灾害频发和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多发期,我镇江河、水库、堰塘众多,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学生防溺水工作精神,防止我镇青少年儿童发生溺水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根据上级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镇防溺水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

镇成立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办。由镇长贾吉敏任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幸奠明、政法书记李长江、宣传委员冯玲、农业副镇长吴涛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党政办主任杨红、社事办主任刘兴权、平安办主任冯宪法、派出所所长万江华、农业服务中心吴邦清、应急办主任陈绍文、规环办主任谭仁森、财政所长刘诗发、长滩镇中学校长谭值元、长滩镇小学校长王朝云、卫生院长牟伦武、各村(居)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学生防溺水工作及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二、摸清底数、消除隐患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对全镇涉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水域安全隐患底数,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全镇所有安全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以及责任领导一岗双责原则,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水域,尤其是情况不明的水库、沟渠、人行塘要加强值守和巡查,及时设立和定期检查安全警示牌,对破损、模糊的警示标致要及时修补、更换,在危险水域、重点涉水区域要设置永久性警示标识,添加防护栏,提高警示辐射圈,确保警示到位。必须强调的是,对采沙等人为形成的深水区域,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坚决消除溺水隐患。

三、加大宣传、落实责任

要督促学生家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担负起学生防溺水的第一道防线,针对夏天易发溺水事故,教育学生不独自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人陪伴情况下游泳。对暑期学生脱离学校教育,农村留守儿童、无监管的孤儿缺乏家长监管等情况,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落实帮扶措施,通过开办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等形式,组织青年志愿者免费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减少孩子因缺乏监护发生溺水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播放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利用各种会议、致家长的一封信、标语、滚动字幕等,广泛宣传各种防溺水安全知识及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监护和教育。中小学校要建立家校联系互动机制,发动学校教师通过周前安全教育、家访、微信、QQ、电话等多种形式,将防溺水安全知识告知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并做好记录,不得遗漏。要把握宣传口径,对未成年人舍身救人的事迹不公开宣传报道,不鼓励、不支持。

四、应急处置

1.报告程序。一旦发生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施救并按程序报警,请求110120救助同时将信息逐级上报到镇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2.组织救援。出现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镇应急办及村(社区)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少年儿童和不会游泳者在有摸清水域情况不可贸然下水营救。溺水者救起后,要清除口鼻喉内异物,排出溺水者胃肺部水,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如有伤者,及时就近送医院救治,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护。

3.事故处理。青少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并妥善处理事故。

4.信息发布。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公布。

5.应急报告电话:58621035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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