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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39846258N/2022-00016
[ 发文字号 ] 柱山府发〔2020〕18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柱山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柱山乡2020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0-03-11 来源:万州区柱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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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柱山乡2020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柱山府发〔202018

村居、站所办、乡属单位:

《柱山乡2020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人民政府

               2020311


柱山乡2020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万州府发〔20202号)文件精神及各级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系列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事故、防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乡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力争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力争实现“零目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内;力争已落实监测措施的灾害点不出现人员;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

(一)健全落实责任体系。

1.严格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万州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行业领域的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站所办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主管科室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发挥好应急的综合优势和行业主管科室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强化应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统筹职责。

3.严格属地监管责任。各村居要全面摸清掌握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企业单位基本情况、风险隐患和自然灾害风险分布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努力提高第一时间发现和应急处置问题的能力;要落实好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辖区内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

4.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带头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企业生产车间、班组负责人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团公司(建设总包单位)要强化对下属企业(分包单位或标段)的安全监管。

5.落实有关单位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有关单位要做到责任公示、宣传教育、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预案演练、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处置等灾害防治措施“十到位”。加强对中小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重点单位,各个水库、堤防护岸、山坪塘、农贸市场场镇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易发宗祠寨堡等重点区域的灾害防治。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加强水库行洪清障。按照“谁诱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建设施工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治理。

(二)严格监管执法。

6.强化应急办及行业主管科室执法主体地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站所办,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7.坚持执法必严。认真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要求,对不具备法定免除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杜绝安全检查“零”隐患、安全执法“零”处罚的现象。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

8.严格规范执法。认真落实《万州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委托执法行为承担执法职能科室人员要加强行业法规学习根据执法实际配备必要装备改进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通过规范执法服务企业发展。

9.加强激励约束。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员工和辖区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灾害隐患。严格“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在经营活动等多方面予以限制。

(三)强化预防治理。

10.强化安全标准化创建。开展企业标准化达标升级3年行动计划,推进非高危行业小型企业(单位)标准化重点专业达标,其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岗位达标。推行安全标准化评审与执法检查“一体化”改革,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与行政许可、诚信管理、安全责任保险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11.强化风险研判管控。各站所办务实开展风险常态研判,科学编制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形成“一图一表”;加强对重大活动、重点时期、重要节点的风险研判和重大灾情的临灾研判,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以及重大情况变化、危险作业的专业研判,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12.强化“日周月”隐患排查。严格企业安全生产“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排查清单,实施精准排查。加强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村(社区)日巡查、规环办周抽查、月检查。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施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

13.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区气象预警平台,及时转发预警信息,落实防范措施。强化信息员职责,加强地灾山洪易发的监测以及水库中小河流和病险水库水情汛情及土壤墒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发挥护林员一线优势,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健全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报网络。

14.强化安全村居建设。坚持资源整合、全员参与、共建共享、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安全村居创建。以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和安全状况为重点,对标对表加快创建“柱山乡安全发展示范村居”。

(四)深化专项整治。

15.针对薄弱环节,围绕突出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道路交通:深入开展“交安”系列执法和“三超一疲劳”集中治理,集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水上安全:突出甘宁水库船舶安全监管,打击辖区自用船只载人行为。建设施工:持续开展“两防”专项整治、深化“建安”系列集中执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强化风险管控,严把全乡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条件复核审查;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贸企业:持续开展涉尘涉气涉火涉电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消防:深化高层建筑、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及“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专项治理,打通“生命通道”,开展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场镇市政公用设施:开展市政公用设施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相关集中执法行动。特种设备:继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检查。

16.加强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和专项整治。抓紧修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河道,加强下水管网清淤工作,集中开展河道行洪隐患和病险塘库整治。继续开展汛后地质灾害核查,强化山区农民自建房和工程建设高切坡地质灾害监测,分级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强化森林防火巡山巡查,严控野外用火。

(五)强化应急力量。

17.加强应急人员管理。优化设置乡应急办,按照万州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工作职责的指导意见》(万州安委会〔201912号)要求配足配齐应急工作人员。整合各类管理资源,统筹村(居)综治网格员、安全信息员、灾害信息员、交通劝导员、森林防火护林员等基层力量,筑牢乡村安全第一防线。

18.改善基础条件完成区级下达公路“生命护栏”安装任务。推动自然灾害防治“八项工程”,完成区级下达的堤防治理任务;加强森林防火隔离带和林区消防水池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19.提升基本素质。实施应急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双百”宣教工程(“百部安全生产公益影片”和“百部防灾减灾公益影片”),开展全民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推动安全及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中小学安全基础教育和防灾避险演练。利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20.推动科技兴安。实施《重庆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框架》,推进应急、气象、规划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共享共用。加强灾害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管执法系统建设。

(六)强化救援力量。

21.加强“专常群”救援能力建设。按照资源整合、军民融合、专常群结合的要求,加快构建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完成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组建;按照“三位一体”的方式,加快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推进社区、村居、重点消防单位、重点企业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的组建。

2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应急预案修订,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实战应急预案演练,提升事故灾害救援技术保障能力。加强灾情管理、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房重建和冬春救助。

、保障措施

乡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安全底线,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排部落实到位。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努力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安委会要进一步改进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方式,推动建立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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