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柱山乡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柱山乡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柱山府发〔2022〕17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我乡畜牧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万州区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2〕1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柱山乡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1.柱山乡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2.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柱山乡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我乡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万州区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2〕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防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全区春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3月5日—4月25日。
二、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对生猪养殖场户,可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要加强牛羊“布病”防控,及时完成排查、采样、送检等工作。要及时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牛羊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排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
(二)切实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养殖、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流通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降低面源污染。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春防工作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三)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型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一个散养点由一名兽医穿戴一套防护服和一双鞋套,进出均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要指导养殖场户根据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免疫同时,要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农村散养户)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及时开展免疫效果“回头看”,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补免。
(四)抓好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要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规模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突出规模畜禽场和种畜禽场监管,督促指导其严格落实调入畜禽隔离观察、调出畜禽申报检疫等制度,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养殖场所清洗消毒、日常灭蚊灭蝇灭鼠、禁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防疫情发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抓好产地检疫工作和乡村兽医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基于监(检)测的产地检疫制度,实施产地检疫时,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养殖(免疫)档案,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实现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双倒逼”。加强对乡村兽医的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登记备案制度,督促其规范开展动物诊疗服务、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物安全责任。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柱山乡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乡长李光云任组长,政府副乡长杨劲松任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宦勇、李光辉、宗贻均、邱连生、夏娟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宦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工作分工及职责
1.村(社区)职责:一是关注本区域内养殖场健康情况;二是配合防疫员对散养户进行强制免疫;三是配合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疫情处置。
2.农业服务中心及防疫员职责:一是负责聘请村级防疫员进行散户畜禽免疫注射及圈舍消毒;二是负责养殖场疫情处置的技术指导;三是负责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监管工作;四是负责行政区域内的疫情排查上报及处置指导;五是加强畜禽流通监管工作,按检疫操作规程严把检检疫关,以防疾病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重视,落实防控责任。健全责任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免疫不到位、处置不及时、检疫监督渎职等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或疫情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加强应急预备队的培训和管理,并做好疫苗、消毒剂、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三是关注舆论动向,正确引导群众。要密切关注互联网等公共媒体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报道,一旦发现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科学主动应对,积极引导,及时报告,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维护行业形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开展。
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附件2
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开展散养生猪强制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生猪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生猪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严格实施消毒。人员消毒: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且必须“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浸泡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猪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生猪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喂猪,禁止无关人员入户,以及出栏生猪要检疫、调入生猪要隔离、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
八、加强人员防护。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人员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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