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人民政府(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督能力。
(二)单位构成
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综合办事机构1个、内设机构4个,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纪委、武装部和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0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21.5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0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53.49万元,国防支出预算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1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8.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0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57.4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0.7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21.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2.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1.4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9.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9.37万元,比2025年增加2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69万元,比2025年增加32.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拨款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4.68万元,比2025年减少11.43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减少。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污水处理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维修维护,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量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6.67万元,比上年增加10.2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担心税收较差压缩了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9.37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1.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环保车2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成 联系方式:023-5859205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