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坪乡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坪乡2026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长坪府发〔2026〕1号
各村(社区),各办(室)、中心(大队):
《长坪乡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坪乡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为长坪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审批许可为主向监督检查为主转变;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制轨道;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日周月”制度,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零死亡。
三、主要任务
(一)对我乡确定的2026年度直接监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二)按一定的比例对各村(居)、各单位列入执法检查计划的重点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三)结合本乡安全生产形势、季节特点及重要活动、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
(四)对各类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随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协助区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及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乡相关职能部门、村(居)进行履职考核,督促协调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有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包括路检路查、道路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劝导站履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系统),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5人 ,分别是:杨杰龙、李杰、刘旺、丁权、万文武。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3家烟花爆竹零售点)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丁权、万文武。
(三)水上交通安全(3艘自用船)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丁权、万文武。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丁权、万文武。
(五)消防安全(四村一居、乡属单位、乡属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楼)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丁权、万文武。
(六)关闭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丁权、万文武。
(七)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颜凤、杨劲松、高皓、黄勇超。
(八)工贸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李懿、李杰、刘旺、范越。
(九)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5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刘旺、丁权、万文武。
(十)自建房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颜凤、杨劲松、高皓、黄勇超。
(十一)森林防火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何英、谭亚林、谭祺、霍俊杰。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x248天=992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442天。
(三)非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550天。包括学习、培训、会议、日常工作、政府中心工作,共计500天。检查督查村(居)安全生产工作共计30天。病假、事假共计5天。法定年休假、婚(丧)假共计15天。
六、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超载、无牌无证驾驶、非法营运、酒后驾驶、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载、未戴头盔,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标牌、标志设置。
关闭煤矿安全:对已关闭井口是否封闭完好,警示牌是否完善,是否存在非法开采、盗采情况。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相关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测,相关制度措施健全齐备,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按规定渠道进货及数量。
建筑施工安全:落实施工单位建筑安全日巡制,加大对违法建筑、不按规划建设和具有安全隐患建筑打击的高压态势,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持证上岗并购买意外伤亡保险。
水上交通安全:加大对自用船舶的安全检查,严禁超载,冒雾、恶劣天气航行,严肃查处无证、非法载人;三无船舶,发现一起,依法打击一起。
特种设备安全:锅炉是否检验合格及操作人员有无证件。石厂吊机是否年检。
消防安全:灭火器的配备,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食品药品安全:定期对辖区内餐馆、食品小作坊、超市、农村坝坝席开展专项检查。
自建房安全:定期开展经营性、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并记录,针对存在有安全隐患房屋按分类整治原则予以整治。
森林防火:村(居)档案资料是否完善;宣传标语挂设情况;村居(含护林员)履职情况;野外用火巡查。
七、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
监督检查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监督检查应不少于2名监督检查人员,并视情况组织专家参与检查。
(二)开展检查时应及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如实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整改指令书。
(四)对整改意见复查的,应在整改指令到期后10日内及时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并制作复查意见书。
(五)对检查和复查发现应当立案查处的,应及时移交上级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六)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
(七)应当由其它部门处理的,应当登记建档,将案件移送到相关部门处理。
(八)应当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九)执法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录入企业基础数据库,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检查计划。各有关科室要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安全生产“天天归零”的思想,常抓不懈,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制度健全和监管完善,要做好年度计划实施过程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二)严格执法,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科室要分析、研判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难点和存在问题,突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限空间、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罚款、查封扣押、停产停电停供等各类执法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群众参与度,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水平。
附件:长坪乡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长坪乡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序号 |
类别 |
检查名称 |
检查内容 |
时间安排 |
责任主体 |
|
1 |
日常监督检查 |
消防安全检查 |
重点检查列管单位及场镇居民楼是否落实消检查防责任制、消防疏散通道、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器材配备、应急管理等情况。 |
每季度一次 |
综合执法大队 |
|
2 |
日常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检查 |
农村家宴备案、现场指导,辖区超市、餐饮检查行业食品安全检查 |
每季度一次 |
综合执法大队 |
|
3 |
日常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及危化品安全检查 |
主要检查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及液化气经营安全检查点的营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库存不超标,不存在安全隐。 |
每季度一次 |
综合执法大队 |
|
4 |
日常监督检查 |
关闭煤矿安全检查 |
对已关闭井口是否封闭完好,是否存在非法开采、盗采行为,不得死灰复燃。 |
每月一次 |
综合执法大队 |
|
5 |
日常监督检查 |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
劝导站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道路隐患排查,交通违法查处。 |
每周两次,隐患排查每月一次 |
综合执法大队、道安办 |
|
6 |
日常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安全检查 |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执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隐患自查整改情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大型设备、安全设施的配备使用情况 |
每季度一次 |
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
|
7 |
专项监督检查 |
高温防汛专项检查 |
重点检查辖区企业在高温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各村居的自然灾害防止工作的落实及宣传情况。 |
汛期期间每周一次 |
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
|
8 |
日常监督检查 |
森林防火检查 |
村(居)档案资料是否完善;宣传标语挂设情况;村居(含护林员)履职情况;野外用火巡查 |
每月一次 |
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
|
9 |
日常监督检查 |
自用船安全检查 |
非法捕鱼,非法运营 |
每季度一次 |
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
|
10 |
专项监督检查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
重点检查农村建房施工安全和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
有施工的每月一次 |
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
|
11 |
专项监督检查 |
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检查 |
汛前、汛中、汛后巡查检查。 |
每月一次(汛期每周一次) |
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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