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坪乡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坪乡2025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长坪府发〔2025〕2号
各村(居),各办、中心、执法大队,乡辖(属)各单位:
《长坪乡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经长坪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坪乡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和区应急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长坪乡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理顺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深化共建共治,狠抓专项整治,夯实基础保障,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协同有效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体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为全年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推进我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审批许可为主向监督检查为主转变;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法,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制轨道;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时段的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日周月”制度,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零死亡。
三、主要任务
(一)对我乡确定的2025年度直接监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二)按一定的比例对各村(居)、各单位列入执法检查计划的重点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三)结合本乡安全生产形势、季节特点及重要活动、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
(四)对各类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随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协助区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及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乡相关职能部门、村(居)进行履职考核,督促协调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有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包括路检路查、道路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劝导站履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系统),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 ,分别是:杨杰龙、李杰、丁权、万文武。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包括1家液化气瓶供应站、3家烟花爆竹零售点)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丁权、万文武。
(三)水上交通安全(3艘自用船)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丁权、万文武。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丁权、万文武。
(五)消防安全(四村一居、乡属单位、乡属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楼)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丁权、万文武。
(六)关闭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丁权、万文武。
(七)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颜凤、杨劲松、高皓、李杰。
(八)工贸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周代明、刘旺、丁权、范越。
(九)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5人,分别是:杨杰龙、李杰、刘旺、丁权、万文武。
(十)自建房安全,监督检查在册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人,分别是:颜凤、杨劲松、高皓、李杰。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x248天=992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442天。
(三)非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550天。包括学习、培训、会议、日常工作、政府中心工作,共计500天。检查督查村(居)安全生产工作共计30天。病假、事假共计5天。法定年休假、婚(丧)假共计15天。
六、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依据行业相应标准,分别将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道路交通安全:超载、无牌无证驾驶、非法营运、酒后驾驶、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二轮摩托车超载、未戴头盔,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标牌、标志设置。
非煤矿山安全:企业的证照是否齐全合法,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矿山开采作业面是否存在高陡边坡,“日周月”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到位。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相关设施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测,相关制度措施健全齐备,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按规定渠道进货及数量。
建筑施工安全:落实施工单位建筑安全日巡制,加大对违法建筑、不按规划建设和具有安全隐患建筑打击的高压态势,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持证上岗并购买意外伤亡保险。
水上交通安全:加大对过自用船舶的安全检查,严禁超载,冒雾、恶劣天气航行,严肃查处无证、非法载人三无船舶,发现一起,依法打击一起。
特种设备安全:锅炉是否检验合格及操作人员有无证件。石厂吊机是否年检。
消防安全:灭火器的配备,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食品药品安全:定期对辖区内餐馆、食品小作坊、超市、农村坝坝席开展专项检查。
自建房安全:定期开展经营性、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并记录,针对存在有安全隐患房屋按分类整治原则予以整治。
七、监督检查方式及要求
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
监督检查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监督检查应不少于2名监督检查人员,并视情况组织专家参与检查。
(二)开展检查时应及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如实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整改指令书。
(四)对整改意见复查的,应在整改指令到期后10日内及时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并制作复查意见书。
(五)对检查和复查发现应当立案查处的,应及时移交上级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六)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
(七)应当由其它部门处理的,应当登记建档,将案件移送到相关部门处理。
(八)应当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
(九)执法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录入企业基础数据库,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检查责任。乡应急办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对村(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监督检查重点。要以水陆交通、烟花爆竹、食药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工贸企业等行业企业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主体责任并切实改正职工“三违”行为。
(三)规范监督检查程序。要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落实到位。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长坪乡2025年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长坪乡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序号 |
类别 |
检查名称 |
检查内容 |
时间安排 |
责任主体 |
1 |
日常监督检查 |
消防安全检查 |
重点检查列管单位及场镇居民楼是否落实消检查防责任制、消防疏散通道、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器材配备、应急管理等情况。 |
每季度一次 |
综合执法大队 |
2 |
日常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检查 |
农村家宴备案、现场指导,辖区超市、餐饮检查行业食品安全检查 |
每季度一次 |
综合执法大队 |
3 |
日常监督检查 |
烟花爆竹及危化品安全检查 |
主要检查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及液化气经营安全检查点的营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库存不超标,不存在安全隐。 |
每季度一次 |
综合执法大队 |
4 |
日常监督检查 |
关闭煤矿安全检查 |
对已关闭井口是否封闭完好,不得死灰复燃。 |
每月一次 |
综合执法大队 |
5 |
日常监督检查 |
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
劝导站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道路隐患排查,交通违法查处。 |
每周两次 |
道安办 |
6 |
日常监督检查 |
工贸行业安全检查 |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执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隐患自查整改情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大型设备、安全设施的配备使用情况 |
每季度一次 |
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
7 |
专项监督检查 |
高温防汛专项检查 |
重点检查辖区企业在高温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各村居的自然灾害防止工作的落实及宣传情况。 |
汛期期间每周一次 |
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
8 |
日常监督检查 |
森林防火检查 |
村(居)档案资料是否完善;宣传标语挂设情况;村居(含护林员)履职情况;野外用火巡查 |
每月一次 |
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
9 |
日常监督检查 |
自用船安全检查 |
非法捕鱼,非法运营 |
每季度一次 |
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
10 |
专项监督检查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
重点检查农村建房施工安全和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
有施工的每月一次 |
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
11 |
专项监督检查 |
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检查 |
汛前、汛中、汛后巡查检查。 |
每月一次(汛期每周一次) |
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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