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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47463759B/2022-00036
[ 发文字号 ] 长坪府发〔2021〕1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长坪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脱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07 来源:万州区长坪乡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脱贫对象动态调整

工作的通知


                          长坪府发〔202119

村(居)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脱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万州扶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将开展我2021年度上半年脱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全乡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成员的自然变更进行动态调整脱贫人口的自然变更,即脱贫户家庭成员的自然变更,包括贫困户家庭成员的新增和减少。其中,新增包括新生儿、入、户籍迁入、刑满释放、收养、失联人员回归等;减少包括婚出、死亡、判刑收监、出国定居、户口迁出、失联等。

二、时间安排

(一)前期摸排。614日前,村(居)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完成脱贫户家庭成员的入户摸排、信息核实、认真研判提出拟增减名单经村组评议和公示,将家庭成员个人拟增减明细电子件报送至乡经发办,由乡政府对名单进行审核并上报区扶贫办

(二)信息比对。616-20日,区扶贫办将对拟家庭

口增减名单进行四类人员数据比对,20日前反馈比对结果。

(三)审核录入。621-25日,乡政府针对反馈的比对结果进行核实,家庭成员个人增减明细汇集成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带至区扶贫办519室录入防返监测系统。

(四)及时更新。动态调整后,要对人口信息发生变化的脱贫户防返监测系统基础信息及时更新。

三、工作要求

(一)严把动态调整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渝扶组办发〔2020〕27号)文件规定,对脱贫户家庭成员调整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程序规范、标准严格、评定准确、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原则

(二)严格人口增减程序。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由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区级数据比对后,及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按照规定,对于未经过程序和村组评议通过、公示未通过四类人员均不得录入系统。

(三)提高数据质量。收集脱贫人口情况一定要全面、准确,严禁漏报、错报,确保收集数据精准,注意数据保密,防止泄露。

(四)对于调整后的人员,相关政策兑现从2021年7月1日开始。

           

重庆市万州区长坪乡人民政府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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