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走马府发〔2022〕35号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根据我镇目前小额信贷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满足脱贫人口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各村(社区)要畅通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自主发展产业资金需求信息路径渠道,及时协调承贷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小额信贷资金,确保应贷尽贷。
各村(社区)要把好第一道关口。小额贷款要精准用于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用于结婚、建房(乡村旅游等经营性用房除外)、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对于用于产业发展的脱贫户、监测对象要做到应贷尽贷,对用于其他非产业发展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不予办理手续,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加强逾期风险管控,确保不新增逾期。
各村(社区)要加强与贷款农户的联系,按经发办提供的贷款到期名册,做好点对点的对接,掌握贷款农户家庭情况。一是动态掌握还款能力。村委要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动态掌握即将到期贷款对象的还款能力。二是各村(社区)按照提前半个月、10天、5天等不同时间段,入户提醒提前或按时还款,发放还款通知书,并宣传逾期不良影响等。三是分类化解逾期风险。对能按期还款的脱贫户,做到“应收尽收”,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还款的,协助办理续贷、展期等业务。四是全面分析逾期贷款情况,提出化解措施建议并报镇经发办,对截至目前已逾期贷款,要逐笔摸清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措施及建议。必要时可商请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承贷银行和结对联系人(帮扶责任人)一并参与收款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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