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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6190/2021-00009
[ 发文字号 ] 万州走府发〔2021〕7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走马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5-29
[ 发布日期 ] 2021-05-29

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29 来源:万州区走马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万州走府发〔2021〕70号 


各村(居)委员会、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我镇在2021年前全面完成建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万州村镇办〔2021〕6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改造任务

完成区级下达我镇“三类重点对象”农村D级危房改造共14户、C级危房改造共1户(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方式消除现存危房

以拆除重建、置换房屋、购买房屋为主要形式,消除现存“三类重点对象”农村D级危房。对拆除重建的危房如果分布较散或偏僻独户,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就近集中选点建设,确实无法集中建设的,可就地就近改建。各村(居)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采用农户自建或统一代建的方式建设,对集中安置点或无自力能力的贫困户,由各村(居)委会统一委托代建。实施统一建设的各村(居)委会应充分考虑农户生产耕作半径和生活便利,以村为单位合理选址定点。各村(居)委会统建且房屋重建资金全部由国家补助的,房屋产权可确定为村集体所有,农户仅拥有居住权。对少数确无条件集中建设的改造户,可置换符合住用安全条件的闲置农房、村校校舍、集体办公用房、企业用房等,在镇政府指导下,完善房屋产权移交手续,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进入农民新村购房,也可进(集)镇购买安全房屋等。

(二)严格农房风貌管控

各村(居)要引导农户选用《万州区D级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农户也可委托设计单位或人员设计具有地域特征、富有乡村气息和田园风光的农房。各村(居)要积极组织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示范农房,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房改造风貌日常监管、服务、指导工作,显巴渝民居风貌特色。

(三)大力整治居住环境

农村D级危房改造集中点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完善集中安置点水、电、厨房、卫生间、对外连接道路、垃圾收运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休闲小广场,配置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休闲设施设备。对散建农户,要配套完善水、电、厨房、厕所、人行便道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及生活设施。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

1. 精准调查。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对“三类重点对象”户,进村入户,逐户摸底,全面调查本辖区“三类重点对象”现存C、D级危房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对每个“三类重点对象”住房情况要有档案、有问题台帐、有需求清单、有改造规划、有信息监管平台。要复核和完善《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补充录入新增危改户信息,删除错录、重复录入的农户信息,核销已改造农户信息。

2. 精准认定。农村C、D级危房改造要按照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三类重点对象”确定改造对象,解决“三类重点对象”居住安全问题。对每个符合改造条件的“三类重点对象”身份对象和危房等级均需由专人进行认定,并按要求填写完善《万州区   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身份认定表》、《万州区农村危房等级认定表》,各村(居)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区级备案的程序核定改造对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纳入农村C、D级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

(1)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

(2)有两处及以上住房,其中有一处不属于C、D级危房的;

(3)不属居住的临时用房、简易房及畜禽养殖圈舍等;

(4)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开办企业、有私家轿车等不符合审计原则的;

(5)已享受过土地复垦、C、D级危房改造或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等补助政策的;

(6)子女有安全住房且户口未分户的;

(7)有能力自建房屋,但不愿意改造的(提供本人放弃承诺或相关佐证材料);

(8)已纳入或近期将纳入拆迁范围内的;

(9)不属于C、D级危房的。

(二)组织实施

1. 科学选址。农村D级危房改造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乡总体规划。坚持做到“一避、二让、三抬高”,“一避”指避开滑坡地段、危岩和泥石流;“二让”指让开水道(含泄洪道)和风道;“三抬高”指尽量在高坡、高地、高台选址,抬高基脚。村(居)委会要协助农户选址,确保选址安全。

2. 坚持标准。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一是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至8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得低于人均13平方米;二是必须配套水冲式独立卫生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层高不小于2.4米,墙体及屋面应用砌体、砼或机制瓦、小青瓦等永久性材料围护、遮盖,厕内地面须硬化处理,配套蹲便器及给排水、照明设施;三是必须通水、通电,配套厨房等基本生活及基础设施,满足居住安全及基本生活需求。

3. 按时改造。各村(居)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制定月度改造计划,倒计时安排工期,强力推进,针对不同地域危房,因村施策、因户施策,落实村级危房改造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改造计划,确保在2021年1030日前全面完成C、D级危房改造任务。

(三)检查验收

1. 精准管理。镇村环中心对各村(居)2021农村C、D级危房改造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村(居)对纳入当年改造任务的危房,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适时反映改造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和档案台帐建立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2. 村(居)镇验收。在完成本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后,先由各村(居)组织人员对本村(居)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提请镇村环中心验收人员,逐村逐户检查、验收和拍照,并形成验收意见。2021年9月25日前,镇级完成验收,并申请区级验收。

3. 区级验收。镇级验收合格后,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并申请区级验收.

四、资金监管

(一)补助标准。原则上每户D级平均补助3.5万元,每户C级平均补助0.75万元。补助资金由区发展改革委统筹涉农资金予以解决。属于农村贫困残疾人改造户,凡符合农村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除享受区残联补助外,同时享受D级危房改造补助。

(二)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兑现,各村(居)经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确定纳入2021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对象并报区住建委村镇办备案后,区财政局划拨50%启动资金,改造完成并经区级验收合格,区里将补助资金余款统一拨付到我镇,通过银行储蓄网点将上级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建房户或代建方(经建房户书面同意将政府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代建方)。

(三)资金筹措。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深度扶贫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四)强化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党和政府保障贫困农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资金,必须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补助对象认定时暗箱操作、人情交易、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改造资格,坚决遏制在补助资金发放中克扣、截留、索贿,绝不允许改变补助资金用途、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区城乡建委制作的“万州区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危改户中,让其明白补助对象的资格、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等政策规定及要求。

五、档案管理

农村C、D级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要按照一户一档进行收集整理,并汇总成册。一户一档资料包括《万州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身份认定表》、《万州区农村危房等级认定表》、《万州区     镇乡(街道)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等,按顺序准确、完整的完善一户一档资料。每一年度镇级汇总资料包括区级、镇乡的危房改造相关文件,村、镇两级公示材料(公示照片),《万州区   镇乡(街道)2021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基本情况统计表》,《万州区   镇乡(街道)2021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资金收支台帐》等资料。

六、严格考核

从2021年5月29起,各村(居)于每月24日前将辖区农村C、D级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报镇村环中心。镇村环中心于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农村C、D级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报区村镇办。镇攻坚办、村环中心将定期督促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并纳入各(居)的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万州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表

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9日         

附件

万州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表

序号

镇乡街道


2020年提前实施

2021年新增实施

小计

C

D

小计

C

D

22

走马镇

走马

6

1

5

9

0

9

合计


6

1

5

9

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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