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长岭府发〔2023〕29号
各村(居),各办、站、所、队、中心:
为加强对长岭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岭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胡 海 镇 长
副 主 任: 蒋 锐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 韩 毅 党政办公室主任
范开清 平安办主任
杨培刚 财政办主任
杨 钊 派出所所长
唐家军 司法所所长
长岭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长岭司法所,唐家军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其他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社区矫正工作日常事务。
二、主要职责
长岭镇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辖区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制度;
(三)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督促、检查和指导辖区社区矫正工作。
长岭镇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各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长岭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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