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岭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岭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办(站、所、中心):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高质量完成全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现将《长岭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长岭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我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见附件1);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见附件2、3)。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贫困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含年度收入表)。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补采补录2019年度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见附件4、5)。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各级督查、检查、三方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结合全区“收官大决战”,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二、标准和流程
(一)贫困户识别与退出的标准和流程
1. 贫困户识别与退出的标准和流程严格按照《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渝扶组办发〔2020〕27号)文件执行。今年贫困户识别和退出收入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
2. 贫困户识别程序严格执行“八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
3. 贫困户脱贫退出必须经村民小组筛选提名,村、组民主评议、公示,镇乡审核后,在脱贫达标认定系统中标注“预脱贫”,区级相关行业部门对“预脱贫”户进行联合认证,区扶贫办根据各行业部门联合认证结果进行综合认定并进行区级公告退出。
今年新增贫困户脱贫限制性设置,即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二)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的标准和流程
1. 脱贫不稳定户的标准。脱贫不稳定户以“脱贫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返贫风险”为标准。
2. 边缘易致贫户的标准。边缘易致贫户以“非建档立卡农户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致贫风险”为标准。
3. 识别流程。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主动申报、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提出初步名单,由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村级扶贫信息员负责采集家庭成员、收入等基础信息报镇审核后录入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相关区级部门筛查比对,区扶贫办审定并将名单返回,再组织村(社区)干部、村级信息员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4. 返贫和致贫风险包括因大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因疫情、其他。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
10月8前,组织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10月10日前组织开展动员培训,对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镇村干部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0日至11月1日,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各类对象排查、信息采集和核实核准。履行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10月23日前将拟新识别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新增家庭成员名单形成正式报表,电子件发送经发办,纸质件经第一书记(联村领导)、村(社区)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一并报送。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1日至11月8日,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后,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1月2日至18日,开展数据分析和数据清洗,形成到户到人数据的问题清单,反馈村(社区)进行核实修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社区),各驻村工作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作为今年脱贫攻坚“收官大决战”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好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准确把握工作内容,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
1. 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第一书记(联村领导)、村(社区)支书、驻村负责人亲自抓、亲自部署,确保动态管理工作全覆盖、精细化,入户走访、信息采集要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留死角,确保动态管理结果底数清、情况明。对村(社区)内各类扶贫对象排查和数据采集结果实行第一书记(联村领导)、村支书、驻村负责人签字背书制。
2. 各帮扶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做好本次动态管理工作,督促帮扶责任人履行帮扶责任,组织好帮扶责任人逐户走访。
3.各帮扶责任人要履行好结对帮扶责任,必须逐户走访,现场核实核准所有信息,并对走访结果签字确认。
4. 镇级相关科室要切实履行行业扶贫责任,落实相关人员,做好业务指导、数据比对和脱贫达标联合确认工作。
(三)严把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建档立卡的生命线,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要把好数据填报、审核、录入关口,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紧盯脱贫攻坚普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清洗,对问题较多的村(社区)实行“靶向式”指导。此次动态管理后,再因信息不准确(尤其是贫困对象姓名、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家庭成员增减变化等基础信息)造成贫困对象不能享受政策或者影响各级各类督查巡查、考核评估结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督导问责
动态管理期间,将派出督查督导组定期开展动态管理督查督导,并通报工作进度,并纳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坚持谁操作、谁审核、谁出错、谁负责,落实签字背书制,形成责任链条,出现重大失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3.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4.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
5.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采集表
6.万州区贫困对象2020年度收入核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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