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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520F/2022-00009
[ 发文字号 ] 长岭府发〔2021〕5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长岭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7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岭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日期:2021-11-17 来源:万州区长岭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岭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长岭府发〔202153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相关单位: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

                                                  20211117

长岭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压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以下简称山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万州委办发〔202112),结合长岭镇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全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明确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山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做到林长制工作有责、有方、有效,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努力在建设“一区一枢纽两中心”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已全面建立起镇、村(社区、管护站)“二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实现全镇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基本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治理体系。

2025年,全面构建起责权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森林数量、森林质量和山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全面加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修复工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等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严厉打击违法侵占山林资源行为,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4%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10万立方米,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尤其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逐年减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镇,村(社区)设立“二级”林长,充实网格护林员队伍,建立完善“二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通过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推动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1.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镇级林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是本辖区实施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设立镇级副林长,由分管农业的领导担任,督促指导本辖区实施林长制工作。设立村(社区)级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以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护林员等为依托,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完善网格护林员队伍,对山林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网格责任区域落实巡山护林责任,每天全面巡林不少于1次,对风险隐患点进行重点巡查,填写巡护日志,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火情、林业有害生物、各类破坏山林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情况。

2. 落实林长职责与工作报告制度。镇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山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实施山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保护山林资源;组织落实山林资源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政执法。

镇级林长每季度至少率队巡查辖区山林1次,及时处置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村(社区)级林长每月至少率队巡查辖区山林1次,巡林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级林长报告。各级林长要加强对辖区林长制工作的调研、督导,及时处置巡山护林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镇级林长每年向区级林长报告辖区林长制贯彻落实情况。

3.完善镇级林长办公室职能职责。镇级林长办公室设于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镇分管农业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镇党政办、党群办、派出所、司法所、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财政办、社事办、规环办、应急办、执法办、村环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人,所确定人员相对固定(原则在一个考核年度以上),保持工作持续性。镇级林长办公室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定期向区林长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二)建立落实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数量、森林质量与综合效益。

1.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山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山林资源监测管理,不断完善山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提升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智能化水平。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山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草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天然林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公益林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和古树名木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科学精准设立自然保护地,严格监管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严格控制以松材线虫病疫情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

2. 持续推进生态修复,不断提高山林资源生态质量。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突出抓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国家储备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后期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提高造林成活成林率。高质量建设长江两岸生态廊道、自然山体生态屏障等生态通道,增强各类生态项目在水土流失治理、水源涵养保护、丰富生物多样性、治理面源污染、减灾防灾等方面的生态防护功能,逐步提升生态品质。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构建大尺度绿色生态屏障区,逐步形成宜居、宜业、宜游高质量森林城市生态体系。

3. 深化林业改革,推动生态产业惠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权能方面改革探索。突出生态价值转化,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实现生态惠民。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促进山林资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森林分类经营、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因地制宜发展木本油料、笋竹、中药材、特色经果林、林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注重生态产品品牌创建,引导龙头企业通过新业态开拓、新产品开发、新成果转化,实现生态产业升级发展。科学利用山林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三)建立落实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全面发现问题,规范有效整治问题,发挥问题整改教育警示作用,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

1. 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拓宽山林资源损害问题采集渠道,健全监测预防网络,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机制。一是全面加强网格护林员日常巡护。充分利用巡护信息管理系统,明确网格护林员最低上线率,确保网格护林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职。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增设检查哨卡,增加上岗护林员,延长巡护时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新增生态破坏点。二是加强重点问题明查暗访。针对各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镇级林长办公室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积极探索“民间林长”“林小青”等有益做法,扩大发现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来源渠道。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通过公布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四是建立人大、纪委监督长效机制。将林长制工作列入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开展专题调研,依法履职监督。

2. 建立落实问题整治机制。明确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责任,规范流程、明确界限、依法处置、提高效率,逐步消除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一是规范问题整改流程。明确问题核实交办、处置整改、验收销号等工作流程,实行问题整治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建立“接、转、办、督、核”问题整治工作闭环。二是明确政策界限,实行分类处置。统筹保护生态与保障民生,协同整治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到位;需要阶段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打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利用建章立制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林业执法体系,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依托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共同助力山林资源保护。坚持将打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犯罪与损害赔偿、生态恢复并重,强化林业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深化落实林业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磋商、共享、研讨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山林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四)建立落实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各级林长对本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负总责,探索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指标量化、考核公开、评价客观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适时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列入各级林长责任制目标考核指标,同时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内容。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山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是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要抓紧细化并制定出台辖区林长制工作方案、实施“路线图”、机制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加强实施林长制工作力量,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镇级林长办公室要加强综合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林长制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能力建设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统筹国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编制落实长岭镇山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绿色金融支持政策,探索重点生态区位生态补偿办法,推进山林资源市场化生态补偿改革。加强镇林业工作能力建设,强化对网格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重点林区道路、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服务,加快推进“智慧林长”建设。探索设立山林警长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执法效能。

(三)注重宣传引导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信息报送,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每年公布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

附件:1. 长岭镇各级林长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

2. 重庆市万州区林长制组织体系图

3. 长岭镇镇级林长体系设置

4. 长岭镇镇级林长名单及村(社区)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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