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钟鼓楼街道地质灾害应对处置 操作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钟鼓楼街道地质灾害应对处置
操作预案》的通知
万州钟办发〔2024〕15号
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办、站、所、中心,驻辖区有关派出单位:
为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和避免灾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钟鼓楼街道地质灾害应对处置操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钟鼓楼街道地质灾害应对处置操作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预案和文件。
1.4 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响应,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灾害分级:地质灾害灾(险)情划分特大型(I级)、大型(II级)、中型(III级)、小型(IV级)。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职责: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指 挥 长:杨学忠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指 挥 长:吴应成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罗洪贵 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财政办、社事办、平安办、规环办、应急办、重点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大队)、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交巡警勤务大队、城监大队、司法所负责人。
各村(社区)设立村(社区)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先期处置。
3 预防、监测、预警
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办、站、所、中心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落实防灾责任。
3.2 监测及信息报送
(1)监测:街道应急办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将结果提供给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等有关科室;各村(社区)做好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预警工作以及险情报送工作,结果报送街道办事处。
(2)地质灾害灾(险)情报送: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办、站、所、中心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地质灾害灾(险)情,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街道及时将核实的地质灾害情况向区地指办报告。
3.3 预警分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为I级(红色)、II级(橙色)、III级(黄色)、IV级(蓝色),分级信息见附件1。
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办、站、所、中心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落实响应措施,详见附件1。
4 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灾(险)情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收集了解灾(险)情情况,及时报街道办事处;组织划定危险区域范围,落实监测值守,撤离危险区域内群众,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联系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和应急监测,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应急办联系区应急局指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救援,做好队伍和物资调度;街道启动分级响应,组织开展抢险救援。
4.2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内容见附件2。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发地村(社区)、应急办对地质灾害受灾人员给予救助和救济,做好灾民安抚、转移安置;事发地村(社区)、街道有关办、站、所、中心负责灾后后续监测及必要的防范等工作;社事办负责灾害区域环境消杀防疫工作;街道有关办、站、所、中心负责组织修复城乡供水、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村(社区)组织,街道有关办、站、所、中心按照职责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2 社会救助
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社会、个人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资等,由应急办、社事办以及救灾募捐公益基金会等单位接受,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5.3 保险理赔
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指挥部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有关规定作好保险理赔工作。
5.4 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急办牵头成立工作组,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区应急局、办事处。
6 应急保障
各村(社区)、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要完善汛期“三查”、值班值守、灾情速报等制度,制订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应急救援组织指挥调度体系;应急办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做好应急抢险救援技术保障;各村(社区)、应急办要做好抢险救援装备物资储备、调度;财政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救援经费保障;经发办做好电力保障;党政办做好通讯保障;应急办做好交通运输保障、救灾物资保障;钟鼓楼交巡警大队做好交通管制;钟鼓楼派出所做好治安保障。
7 宣传、培训、演练
(1)宣传与培训:各村(社区)、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培训。
(2)演练:各村(社区)每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演练。
8 附则
本预案由办事处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钟鼓楼街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措施清单
2. 钟鼓楼街道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操作手册
附件1
钟鼓楼街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防御响应措施清单
级别 |
响应措施 |
蓝色预警 (IV级,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小) |
1.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员密切关注实际降水和实际发灾情况,每12小时1次。 2.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工作要求传达至本辖区“四重”网格员及村社基层组织。 3.及时核查处置告警信息,组织本辖区“四重”网格员、村社基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或对情况不能准确研判要组织群众紧急撤离(警报未解除前严禁返回)。 4.做好救援队伍、物资保障等备勤准备工作。 |
黄色预警 (III级,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大) |
1.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员密切关注实际降水和实际发灾情况,每6小时1次。抽查各村社值班、本辖区“四重”网格员在岗在位情况。 2.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工作要求传达至本辖区“四重”网格员及村社基层组织,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传达至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 3.及时核查处置告警信息,组织本辖区“四重”网格员、村社基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排查,对黄色预警区内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每日不低于2次。发现险情征兆或对情况不能准确研判要组织群众紧急撤离(警报未解除前严禁返回)。 4.做好救援队伍、物资保障等备勤准备工作。 |
橙色预警(II级,发生地质灾害风险大) |
1.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员持续关注实际降水和实际发灾情况,每3小时1次。加密抽查各村社值班、本辖区“四重”网格员在岗情况。 2.实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工作要求传达至本辖区“四重”网格员及村社基层组织,实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传达至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 3.做好本辖区重点防范区隐患点和风险区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准备。 4.及时核查处置告警信息,组织本辖区“四重”网格员、村社基层组织人员加密开展巡查排查,对橙色预警区内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每日不低于4次。发现险情征兆或对情况不能准确研判要组织群众紧急撤离(警报未解除前严禁返回)。 5.可以停止户外施工作业。 6.对预警区内重点防范区域开展重点检查,并做好救援队伍、保障物资等响应准备工作。 |
红色预警(I级,发生地质灾害风险很大) |
1.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员实时关注实际降水和实际发灾情况,每小时1次。加密抽查各村社值班、本辖区“四重”网格员在岗情况。 2.实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工作要求传达至本辖区“四重”网格员及村社基层组织,实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传达至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 3.做好本辖区重点防范区隐患点和风险区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准备,必要时组织紧急避险撤离。 4.及时核查处置告警信息,组织本辖区“四重”网格员、村社基层组织人员加密开展巡查排查,对红色预警区内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时巡查。发现险情征兆或对情况不能准确研判要组织群众紧急撤离(警报未解除前严禁返回)。 5.停止户外施工作业。 6.对预警区内重点防范区域开展重点检查,并做好救援队伍、保障物资等响应准备工作。 |
附件2
钟鼓楼街道地质灾害Ⅳ级响应操作手册
启动条件 |
1.发生一起地质灾害灾情,因灾受伤人数3人以下;2.发生一起地质灾害灾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3.发生一起地质灾害险情,需搬迁转移人数100人以下;4.发生一起地质灾害险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
启动程序 |
街道组织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应急办等相关科室会商后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由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启动。 |
指挥人员 |
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统一指挥。 |
响应措施 |
1.成立机构:视情况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设在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现场),明确综合协调组(党政办牵头)、技术专家组(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抢险救援组(应急办牵头)、治安防范组(钟鼓楼派出所牵头)、医疗卫生组(社事办牵头)、后勤保障组(党政办牵头)、新闻发布组(党政办牵头牵头)、调查评估组(应急办牵头)等工作组组长及职责分工。 |
2.应急准备:应急办通知相关抢险救援队伍备勤,准备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 | |
3.应急监测:农业服务中心组织驻守地质工程师开展灾(险)情应急调查、动态监测,划定危险区域范围,提出疏散撤离、应急抢险救援措施建议;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做好气象、水文监测,为现场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 |
4.会商研判: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织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专家等对雨情、水情、墒情、灾情、险情现状、发展态势以及次生灾害风险开展会商研判,研究制定灾(险)情抢险救援方案。 | |
5.抢险救援: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根据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调度指挥相关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调度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对地质灾害灾(险)情实施应急排危;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应急办等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 |
6.现场管制:钟鼓楼派出所、事发地村(社区)等对灾(险)情现场及影响范围实施值守、警戒、封闭等措施,开展治安秩序维护。 | |
7.疏散撤离:钟鼓楼派出所协助事发地村(社区)组织危险区域内群众、重要物资撤离至安全地带;必要时可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甚至采取强制撤离等措施。 | |
8.信息报告: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审核上报文件,街道向区地指报告灾(险)情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初判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抢险救援等情况。 | |
9.医疗救护:社事办联系医疗救护单位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开展受伤人员、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心理疏导;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传染病爆发。 | |
10.安置人员:村(社区)负责落实避险转移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供给。 | |
11.后勤保障:应急办、党政办、党群办、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经发办等部门分别负责抢险救援装备物资、交通、通信、水、电、气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事发地村(社区)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接待、抚恤、经济补偿等;社事办联系区民政局负责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 | |
12.宣传报道:党政办收集整理抢险救援相关信息,指导各新闻媒体开展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 |
应急结束 |
当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宣布响应终止。 |
钟鼓楼街道地质灾害Ⅲ级响应操作手册
启动条件 |
1.发生一起地质灾害灾情,因灾受伤人数3人(含)以上10人以下;2.发生一起地质灾害灾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3.发生一起地质灾害险情,需搬迁转移人数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4.发生一起地质灾害险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 |
启动程序 |
街道党政办联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或应急办主任组织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应急办等相关科室会商后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由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启动。 |
指挥人员 |
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统一指挥。 |
响应措施 |
1.成立机构:视情况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设在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现场),明确综合协调组(党政办牵头)、技术专家组(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抢险救援组(应急办牵头)、治安防范组(钟鼓楼派出所牵头)、医疗卫生组(社事办牵头)、后勤保障组(党政办牵头)、新闻发布组(党政办牵头牵头)、调查评估组(应急办牵头)等工作组组长及职责分工。 |
2.应急准备:应急办通知相关抢险救援队伍待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待命;视情况前置队伍、物资;视情况通知驻辖区部队做好参与抢险救援准备。 | |
3.应急监测:农业服务中心组织驻守地质工程师开展灾(险)情应急调查、动态监测,划定危险区域范围,提出疏散撤离、应急抢险救援措施建议;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做好气象、水文监测,为现场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 |
4.会商研判: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织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专家等对雨情、水情、墒情、灾情、险情现状、发展态势以及次生灾害风险开展会商研判,研究制定灾(险)情抢险救援方案。 | |
5.抢险救援: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根据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调度指挥相关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调度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对地质灾害灾(险)情实施应急排危;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应急办等科室提供技术支撑;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救援需要,随时调集相关单位人员、救援队伍、救援装备、物资赶赴现场。 | |
6.现场管制:钟鼓楼派出所、事发地村(社区)等对灾(险)情现场及影响范围实施值守、警戒、封闭等措施,开展治安秩序维护。 | |
7.疏散撤离:钟鼓楼派出所协助事发地村(社区)组织危险区域内群众、重要物资撤离至安全地带;必要时可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甚至采取强制撤离等措施。 | |
8.信息报告: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审核上报文件,街道向区地指报告灾(险)情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初判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抢险救援等情况。 | |
9.医疗救护:社事办联系医疗救护单位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开展受伤人员、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心理疏导;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传染病爆发。 | |
10.安置人员:村(社区)负责落实避险转移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供给。 | |
11.后勤保障:应急办、党政办、党群办、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经发办等部门分别负责抢险救援装备物资、交通、通信、水、电、气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事发地村(社区)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接待、抚恤、经济补偿等;社事办联系区民政局负责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 | |
12.宣传报道:党政办收集整理抢险救援相关信息,指导各新闻媒体开展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 |
应急结束 |
当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宣布响应终止。 |
钟鼓楼街道地质灾害Ⅱ级响应操作手册
启动条件 |
1.发生一起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人数1人(含)以上3人以下或者因灾受伤人数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2.发生一起地质灾害灾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3.发生一起地质灾害险情,需搬迁转移人数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4.发生一起地质灾害险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0000万元以下。 |
启动程序 |
办事处分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织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应急办等科室会商,由办事处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经报请区地指批准同意后,由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 |
指挥人员 |
办事处主任统一指挥。若区级层面统一指挥,则移交指挥权。 |
响应措施 |
1.成立机构: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设在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现场),明确综合协调组(党政办牵头)、技术专家组(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抢险救援组(应急办牵头)、治安防范组(钟鼓楼派出所牵头)、医疗卫生组(社事办牵头)、后勤保障组(党政办牵头)、新闻发布组(党政办牵头牵头)、调查评估组(应急办牵头)等工作组组长及职责分工。 |
2.应急准备:应急办通知各级各类抢险救援队伍、驻辖区部队待令,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上车待令,救援队伍、物资前置。 | |
3.应急监测:农业服务中心组织驻守地质工程师开展灾(险)情应急调查、动态监测,划定危险区域范围,提出疏散撤离、应急抢险救援措施建议;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做好气象、水文监测,为现场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 |
4.会商研判:办事处主任组织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专家等对雨情、水情、墒情、灾情、险情现状、发展态势以及次生灾害风险开展会商研判,研究制定灾(险)情抢险救援方案。 | |
5.抢险救援:办事处主任根据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调度指挥相关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调度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对地质灾害灾(险)情实施应急排危;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应急办等科室提供技术支撑;现场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的发展和救灾需要,不断增派地质灾害防治救援专家和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应急办视情况请求区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支援。 | |
6.现场管制:钟鼓楼派出所、事发地村(社区)等对灾(险)情现场及影响范围实施值守、警戒、封闭等措施,开展治安秩序维护。 | |
7.疏散撤离:钟鼓楼派出所协助事发地村(社区)组织危险区域内群众、重要物资撤离至安全地带;必要时可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甚至采取强制撤离等措施。 | |
8.信息报告:办事处主任审核上报文件,党政办负责向区政府报告灾(险)情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初判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抢险救援等情况。 | |
9.医疗救护:社事办联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开展受伤人员、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心理疏导;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传染病爆发。 | |
10.安置人员:村(社区)负责落实避险转移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供给。 | |
11.后勤保障:应急办、党政办、党群办、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经发办等部门分别负责抢险救援装备物资、交通、通信、水、电、气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事发地村(社区)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接待、抚恤、经济补偿等;社事办联系区民政局负责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 | |
12.宣传报道:党政办收集整理抢险救援相关信息,指导各新闻媒体开展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 |
应急结束 |
当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街道报请区地指批准同意后,由办事处主任宣布响应终止。 |
钟鼓楼街道地质灾害Ⅰ级响应操作手册
启动条件 |
1.发生一起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人数3人(含)以上或者因灾受伤人数30人(含)以上;2.发生一起地质灾害灾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3.发生一起地质灾害险情,需搬迁转移人数1000人(含)以上;4.发生一起地质灾害险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0万元(含)以上。 |
启动程序 |
办事处主任组织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应急办等科室会商,由办事处书面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经报请区地指批准同意后,由办事处主任启动。 |
指挥人员 |
办事处主任统一指挥。若区级层面统一指挥,则移交指挥权。 |
响应措施 |
1.成立机构: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设在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现场),明确综合协调组(党政办牵头)、技术专家组(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抢险救援组(应急办牵头)、治安防范组(钟鼓楼派出所牵头)、医疗卫生组(社事办牵头)、后勤保障组(党政办牵头)、新闻发布组(党政办牵头牵头)、调查评估组(应急办牵头)等工作组组长及职责分工。 |
2.应急准备:应急办通知各级各类抢险救援队伍、驻辖区部队待令,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上车待令,救援队伍、物资前置。 | |
3.应急监测:农业服务中心组织驻守地质工程师开展灾(险)情应急调查、动态监测,划定危险区域范围,提出疏散撤离、应急抢险救援措施建议;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做好气象、水文监测,为现场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 |
4.会商研判:办事处主任组织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专家等对雨情、水情、墒情、灾情、险情现状、发展态势以及次生灾害风险开展会商研判,研究制定灾(险)情抢险救援方案。 | |
5.抢险救援:办事处主任根据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调度指挥相关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调度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对地质灾害灾(险)情实施应急排危;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应急办等科室提供技术支撑;现场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的发展和救灾需要,不断增派地质灾害防治救援专家和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应急办视情况请求区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支援。 | |
6.现场管制:钟鼓楼派出所、事发地村(社区)等对灾(险)情现场及影响范围实施值守、警戒、封闭等措施,开展治安秩序维护。 | |
7.疏散撤离:钟鼓楼派出所协助事发地村(社区)组织危险区域内群众、重要物资撤离至安全地带;必要时可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甚至采取强制撤离等措施。 | |
8.信息报告:办事处主任审核上报文件,党政办负责向区政府报告灾(险)情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初判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抢险救援等情况。 | |
9.医疗救护:社事办联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开展受伤人员、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心理疏导;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传染病爆发。 | |
10.安置人员:事发地村(社区)负责避险转移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供给。必要时,由应急办请求区应急局予以支援。 | |
11.后勤保障:应急办、党政办、党群办、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经发办等部门分别负责抢险救援装备物资、交通、通信、水、电、气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事发地村(社区)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接待、抚恤、经济补偿等;社事办联系区民政局负责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 | |
12.宣传报道:党政办收集整理抢险救援相关信息,指导各新闻媒体开展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 |
应急结束 |
当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街道报请区地指批准同意后,由办事处主任宣布响应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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