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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5831Q/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钟鼓楼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27
[ 发布日期 ] 2023-07-27

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万州区贯彻落实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3-07-27 来源:万州区钟鼓楼街道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万州区贯彻落实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

现将《关于印发万州区贯彻落实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333)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

202372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州区贯彻落实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实施细则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333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万州区贯彻落实〈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20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贯彻落实《重庆市2023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等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等工作要求及区委六届二次全会等工作安排,持续助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破解制约市场主体设立、经营、发展的困难问题,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更高目标、更高标准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全市一流、渝东北最佳营商环境。围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办事高效化、企业投资便利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要素保障环境,形成更多具有万州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二、主要任务

(一)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局牵头)

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制度,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2优化开办企业服务,应用“E企办升级版功能实现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事项一次办结,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3小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外籍投资者身份在线认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全程在线办理注册登记。

3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全面应用全市标准地址信息库,推广集群注册模式。

4.实现企业名称行业库经营范围规范化系统关联互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出名称行业+主营经营范围条线化、索引式填报服务提升申报审核效率。

5.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使用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宣传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高频涉企事项中的应用,实现更多涉企办事场景无纸化

6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扩面提质,在全区范围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增加50%多证合一事项应纳尽纳。

7.深化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推动食品经营许可等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同步注销。

(二)办理建筑许可。(住房城乡建委牵头)

8.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筑许可全流程办理时限由50个工作日压减至45个工作日。

9.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证明、工伤保险投保等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10.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全流程办理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1.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段办理,将整体工程分为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等不同阶段,建设单位可分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12用好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用地、环评、人防、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等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进展成果精简企业申报材料,提升线上办理便利度。

13.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电子证照,全面实现互认共享。

14.推动全区新建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标准,2023全区达标率在60%以上。

15.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政策措施,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风险监管体系,根据项目类型、结构安全、质量缺陷可能性等,对项目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理。

(三)登记财产。(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

16.推动土地出让合同、勘测定界及地籍调查成果、土地出让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实时共享,提升企业拿地办证便利度。

17.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公开查询功能,公开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统计数据。适时拓展以图查房服务,实现不动产产权定位精准、信息全面、查询便捷

18.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现全区范围内工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在50%以上

19.推动带方案出让用地的工业(仓储)项目实行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基坑土石方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合并办理,在完成土地交付时一并交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20.新出让土地建设项目免于申请用地规划许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免审即领

(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经济信息委、城市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

21.加快建设水电气讯等联合报装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申报、审批、维修、过户、查询、缴费、开具发票、评价等业务一站办结

22.用水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时间),用气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时间)。

23.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水电气接入工程用户零投资政策。持续巩固互联网精准降费成果。

24.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工程监管制度,明确各方检查责任,加强施工企业和专业人员资质管理,提升连接安全性。

25.加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健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协同设计、协同施工等机制,完善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外线工程施工效率。

26.提升服务透明度,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可靠性等关键指标数据,提前公示水电气费率调整计划。

27.提升服务可靠性,对市政公用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建立健全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建立市政公用服务独立投诉机制,提高用户问题解决时效。

28.提升水电气利用效率,设立能效标准和节能目标,严格执行节能措施。

(五)劳动用工。(人力社保局牵头)

29加强智慧人社推广应用,推动人力社保领域公共服务事项90%以上实现一网通办。依托社保卡全面实现人力社保领域公共服务一卡通办

30.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改革,完善智能就业服务功能,强化公共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实现一次性创业补助等就业政策免申即享”“直补快办

31.优化就业服务,失业服务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求职帮助办理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社保补贴办理时限压减至20个工作日。

32.深入实施社保扩面提质专项行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政策,推动实现社保应保尽保。

33.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深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政策覆盖面。

34.完善劳动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推广应用渝薪无忧平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争议解决工作机制,全面推广易简裁系统,提升劳动纠纷化解效率。

(六)获取金融服务。(金融牵头)

35加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贯彻落实《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

36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发挥税务、人力社保、金融服务等领域信息共享作用

37.支持多类征信机构发展,推动征信机构提供信用评分、跨境信息查询、风险报告提示等增值服务。

38.完善绿色金融监管制度,制定绿色小微企业评价规范,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绿色贷款评级方法和项目筛选方式,开展绿色融资项目环境效益第三方评价。

39指导银行机构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持续推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支付、担保登记等领域减费让利

40引导金融机构推广线上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时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七)国际贸易。(物流办牵头)

41配合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等,整合通关业务办理窗口,对需现场办理的通关业务实行一站式办理。深化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试点。加大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培育和服务力度,让更多优质外贸企业享受通关便利措施。

42.推广应用单一窗口智能通关功能,提升各类通关物流单证应用率。提供通关动态查询、贸易政策精准推送、原产地证书申领智能提示、商品智能归类等便利化服务。配合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持续优化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深化单一窗口跨区域合作。

43引导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培育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探索应用重庆市公共海外仓信息管理系统

44应用全市制定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国家重点进口、出口产品清单,用好RCEP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原产地证书秒批

45.强化口岸收费监管,严格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开展口岸收费联合督导,规范收费项目,严控收费标准。

46.对重点外贸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建立快速提货协调、直客对接服务等机制,做好纾困解难和帮办服务。

(八)纳税。(万州区税务局、财政局牵头)

47.精简印花税申报流程,对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实行合并申报。推行社会保险办理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

48.在范围内推广运用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提升数字化电子发票使用占比。

49.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

50.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多渠道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拓展纳税辅导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可视化咨询服务。

51.设立涉税费争议调解室、组建专业调解团队,推进税费争议妥善化解,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52严格执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制度体系,按照市级要求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名录管理,发放碳排放交易配额,逐步扩大我区碳市场规模、提高企业碳排放履约能力。

(九)解决商业纠纷。(法院牵头)

53加强全渝数智法院建设,实现起诉、立案、审理、裁判、送达、执行、监督管理等全程网办。

54.加强电子送达制度建设,明确法律效力,完善程序规定,健全法院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机制。推广应用全市统一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电子送达地址库。

55.优化仲裁机制,完善快速程序、合并诉讼程序等制度,明确各环节时限。依法支持仲裁庭管辖权。配合做好《重庆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出台工作并抓好落实

56.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处理企业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各类纠纷,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推广宣传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

57.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公平高效的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推进案件评查与审判责任追究、法官惩戒的衔接机制。

58.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对无分歧的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对有分歧的欠款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

(十)办理破产。(法院牵头)

59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推广运用预重整制度,推动庭内重整和庭外重组的有效衔接,提债权人在破产管理人指定程序中的参与度和决策权比重。高标准建设破产团队,强化破产团队专业培训,提升破产审判人员专业能力。

60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制定和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管理人评估办法、管理人指定办法、管理人报酬确定办法和支付办法等制度。

61.配合全市优化重庆法院破产协同易审平台,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广网络债权人会议网络债权申报等应用,实现对破产程序全流程动态监管。

62.完善府院联动制度建设。提高破产程序中府院联动水平,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动,积极配合完善破产程序中民生保障、金融安全、社会稳定、企业信用修复等工作的开展和制度。

63.配合做好破产制度建设及法律宣传,强化破产法律知识普及,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法律指导及破产程序监督。规范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行为。

(十一)反垄断竞争。(市场监管局牵头)

64贯彻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范围、健全审查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存量政策清理长效机制,定期评估并动态清理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65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适时推广公平竞争审查系统,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过程监督。

66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贯彻执行民生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做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垄断协议的线索排查工作。

67.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加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建设规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增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  

(十二)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科技局牵头)

68.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加快培育更多创新型、高质量市场主体。2023年年底前,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115家、科技型企业达900家。

69.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承担重大(重点)研发项目,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在创新需求、资金投入、研发组织、成果转化方面的主导作用。

70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23年推动科技型企业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累计达4.4亿元。

71优化全区孵化载体空间布局,完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聚焦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领域,重点打造环重庆三峡学院创新生态圈、大型孵化载体、特色孵化载体。新培育市级以上创新基地2家以上。

72实施高水平科技人才集聚行动,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依托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引育一流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提升人才服务质量。

(十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73配合市级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配合做好《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和《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

74应用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功能,加速专利等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拓宽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率。

75.实施知识产权百亿融资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

76.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辅导机制,加大对专精特新等企业的培育力度,培育更多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

77.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畅通企业维权渠道。

(十四)政府采购。(财政局牵头)

78贯彻落实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管理办法完善在线交易系统,实现采购、合同签署、支付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信用信息在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共享运用

79.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压实评审专家履职责任,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推进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互评,强化评价结果共享运用。

80.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推行以保函信用替代各类保证金,提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收或降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81.完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

82.开展政府采购领域逾期签订合同、拖欠支付款项、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等专项整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度,促进各类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十五)招标投标。(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83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升级改造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监督系统。落实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机制,推动川渝地区优质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84执行市级出台的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等12类标准招标文件,建成品类齐全、覆盖主要行业和类别、全市统一的标准招标文件体系

85执行市级出台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鼓励对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红名单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清理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实现应退尽退。

86.完善招标投标领域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

87.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消除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十六)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局牵头)

88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逐步将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清单管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89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推送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差异化抽查。

90对照市级制定的行政检查单制度,制定全区行政检查单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方式和标准等,严格按规则实施现场检查。

91按照市级要求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对企业法人等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各行业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支撑依据。

92全面落实重庆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严格按清单内措施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提醒机制,引导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十七)政务服务。(区政务服务办牵头)

93.跟踪渝快办平台整体架构升级以及市级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全事项全用户对接融合进程并做好配合工作用好政务服务总入口

94.深化公共数据共享,配合市级部门搭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的数据管理机制,以场景化应用需求为牵引,全量编制公共数据目录,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推动公共数据属地返还、按需回流。

95利用全市统一电子化签名、印章及存证服务,用好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推进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办事材料电子化。

96.推进从企业开办到退出、新生儿出生到公民身后等50项以上一件事网上办理。

97推进川渝通办同城化便民服务改革,推动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

98.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

(十八)包容普惠。(发展改革委牵头

99.优化外商投资发展环境,发挥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专班、外商投资行政服务管家等作用,持续开展三送一访服务活动。

100.推动建设一批公共文化场馆,2023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书房演艺剧场文化驿站”“文化礼堂等新型文化空间。

101.持续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不断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

102.推动完善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1个市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推进一批医院改扩建

103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23年完成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512户。

104.加强河流水质目标管理,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加快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105.持续优化运输服务,积极开行城际、同城、小巷和接驳公交,深化公共交通适老化应用,提升网约车、出租车服务质量。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小组分工牵头、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级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调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高标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各级有关部门应及时清理,或提出修改意见,按程序报请修订或废止。

(二)强化工作闭环。各专项小组、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本实施细则和市级专项优化方案,制定具体工作任务清单,细化量化改革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事项化、清单化打表推进,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问效,围绕各项改革任务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考核。

(三)注重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国内先进水平和市内一流水平,滚动更新问题清单,进一步查漏补缺,迭代升级改革举措,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政策措施。落实常态化三服务机制,从市场主体感知检验政策有效性,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做好宣传推介。依托渝快办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持续推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常态化宣传+重要节点专题宣传机制,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进园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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