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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8455030Q/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燕山府发〔2023〕3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燕山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发布日期 ] 2023-07-24

重庆市万州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 通知

日期:2023-07-24 来源:万州区燕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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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

通知

燕山府发〔2023〕33号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      

根据市区两级关于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乡森林面积大,农事用火和生产用火等野外用火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燕山乡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扎实做好我乡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筑牢绿色屏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万州区燕山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燕山乡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3年度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按照预防为主、严控火源的总体思路,经乡党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森林防火工作体系

成立燕山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乡长王酉生任组长,分管农业领导廖埝、分管应急领导佘朝兵为副组长,各办所中心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与乡农服中心,农服中心主任刘剑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谢传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从事林业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乡级副林长按照联村原则要重点管理所联系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带头开展巡林,并督促各联村干部务必贯彻落实乡级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防火相关工作;乡级林长、副林长督促村级林长、副林长开展日常巡查、安全隐患排查以及重点时段野外用火制止等工作。

全体乡、村干部按照联村、联组原则,在重点时段负责所联系村民小组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参与重点人员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护林员队伍由乡农服中心和各村居共同管理,做好日常巡护及重点时段参与防火检查点的值守工作。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成立固定巡山护林队伍,专职巡山护林及从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在夏季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聘请专职大山坪护林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巡查,负责大山坪日常巡山护林宣传等工作。同一时段,各村明确一名专职巡护员(人员由村自定,确定后上报农服中心)不间断巡山护林至每日24点,落实一定补助。

二、明确森林防火重点时段

按照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我市每年森林防火重点时段为1月1日——5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以及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段。结合我乡实际,全年各个时段均为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各村居均要抓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三、明确森林防火重点对象及区域

1、全乡森林防火重点宣传服务对象为林区及林缘周边100米范围内农户(包含林区坟主);森林及周边老人、学生、儿童、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等重点人群;林区施工队伍;涉林种养殖户;木材经营加工户;林区水管维修人员等。

2、全乡森林防火重点区域为全乡林区及林缘100米。

四、具体任务分工

一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居每月至少安排一场森林防火宣传院坝会,场地原则上选取在林区周边院坝,必须邀请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农户参与,做好会议记录、会场影像等资料,存档备查。(责任单位:各村居)

2、乡、村两级干部按照联村联组分工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要深入田间、林区、景区、村居、家庭等单位,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落实好重点人员及林缘100米务农群众宣传引导工作。要采用LED屏、广播、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主要路口设置警示牌、走村串户等多种宣传方式,让宣传车跑起来,高音喇叭响起来,护林员红袖标飘起来,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各站办所中心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管理服务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营造良好森林防火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各联村工作组、各村居)

3、在村组、社区、林区等重点区域的醒目位置公示本辖区的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和违规野外用火群众监督举报电话(58574188),做到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进基层、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提高森林防灭火政策的知晓率,以达到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目标。(责任单位:乡农服中心)

4、各村居要同森林防火重点人员签订林区火源管理责任通知书,并将存根留存交农服中心备案。(责任单位:乡农服中心、各村居)

二是针对重点人群开展网格化管理

1、各村居要摸清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农户及周边老人、学生、儿童、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等重点人群;林场施工队伍;涉林种养殖户;木材经营加工户;林区水管维修人员等并形成台账,并纳入十户联防管理,明确由十户联防户长和联组乡、村干部共同保护,负责盯到户、盯到人落实重点时段各项防火措施,日常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乡政府,如遇火险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乡、村两级林长及乡政府。每年为十户联防户长补助200元通讯费。(责任单位:各村居)

2、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各村居在6月10日前核准林缘100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情况,形成台账交乡农服中心备案,鼓励群众举报违规用火行为,让更多农户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形成群防群治局面。(责任单位:乡农服中心、各村居)

三是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及执法活动

1、高火险天气时段,对农事、林事等野外用火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全乡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必要时乡、村干部临时加入巡查、值守,增设临时检查站点,乡农服中心要指导检查点规范设置,严格执行林区防火二维码扫码出入林区工作。要紧盯夏季大山坪、茶山等重点区域,严禁带火入山,确保落实封山防火、进山登记、火种收缴、重点监控等措施,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管住人,守好山,管住火。(责任单位:乡农服中心、各村居)

2、非重点时段,对于林缘100米外野外用火及时劝导,若拒不听劝且态度恶劣及时报乡执法大队、农服中心进行执法。全年对于林缘100米内野外用火都要坚决制止并报乡执法大队、农服中心进行严肃执法。高火险天气时段,各村居要及时响应护林员发现的违规用火问题,及时制止到位。对于不听劝告、态度恶劣的行为,由服务中心、执法大队组成巡查组开展上路巡查并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违法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施工作业用火、野外生活用火等行为,严厉处罚在林缘100米内烧烤、野炊、烧荒积肥等违规行为,坚决制止烧杂草、烧灰积肥、烧垦开荒等,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法用火处罚案例,对造成影响影响的火灾从严从重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责任单位:乡农服中心、乡执法队、各村居)

3、乡社事办要指导各村居按照法定程序将十户联防和林缘100米内违规用火行为罚款标准写入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中,在群众中形成共识和约束。(责任单位:乡社事办、各村居)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灾险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各村居属地若发生一起野外违规用火,则扣相应考核分(详见附件1);若发生1起火灾(详见附件2),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并由乡纪委约谈村居主要负责人。重点时段林缘100米内发生烧荒积肥行为,则在年终考核中相应进行扣分。(责任单位:乡纪委、乡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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