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本级)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职能。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职权、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本级)为二级预算单位,内设5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221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3.2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358.86 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 199.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预算增加,其中乡镇运行经费增幅较大。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2212.1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1109.72万元,国防支出预算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29.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1.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76.74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606.3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6.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32.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99.38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7.26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16.66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33.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33.28 万元,比2024年增加8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85万元,比2024年减少17.2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的减少,人员经费下降,同时坚持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公用经费预算也大幅下降,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32.43万元,比2024年增加101.76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今年纳入财力预算安排,去年部分项目在其他收入等,比如用于其他公安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的项目。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需要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89万元,比2024年减少0.0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2万元,比2024年减少0.03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万元,比2024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6.58万元,比上年减少12.3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公用经费预算大幅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2.4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 张行,联系方式:1569657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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