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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5890U/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余家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16 来源:万州区余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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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职能。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职权、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内设9个机构科室,6个事业站所,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6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万元,其他收入207.1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1.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增加44.3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07.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06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9.74万元,国防支出  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7.36万元,农林水支出799.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4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5万元,其他支出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1.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09.2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7.6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5万元,比2022年增加4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8.26万元,比2022年增加44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我镇86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64人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76.74万元,比2022年增加减少397.08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投入减少主要用于村(社区)管理、环境卫生、消防应急救援、其他公安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万元,与2022年一致,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95万元,比2022年增加0.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2.05万元,比2022年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2022年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年久失修,耗材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0.5万元,比上年或减少76.9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6.7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霏霏     联系方式:023-5845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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