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印发《余家镇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等7个机制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余家镇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
运行机制》等7个机制的通知
余家府发〔2026〕5号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大队:
现将《余家镇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等7个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家镇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
为建立健全我镇汛旱灾害防治工作体系,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暂行)〉等七个机制的通知》(万州防灾减灾办〔2026〕32号)、《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万州安委办〔2025〕9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汛旱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运行机制。
一、组织体系
第一条 镇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汛旱灾害防范处置工作,汛旱防治专委主任由分管水利工作的领导担任;下设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办公室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镇汛旱防治专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重点成员单位包括:各村(社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行政执法大队。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镇汛旱防治专委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镇汛旱灾害防治工作。
(二)协商研究全镇汛旱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三)协调全镇汛旱灾害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防治工作。
(四)组织召开镇汛旱防治专委会议,研究制定汛旱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协调推动解决难点问题。
(五)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汛旱灾害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及日常防治措施,按需通报有关信息,开展工作总结。
(六)联系区级相关单位,协调专家资源,发挥专家决策咨询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作用。
(七)完成镇防减救灾委(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镇汛旱防治专委办主要任务:
(一)组织召开镇汛旱防治专委会议,牵头推进落实镇汛旱防治专委议定事项。
(二)建立完善信息互通、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确保专委会规范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汛旱灾害防治监督管理责任。
(三)研究提出全镇汛旱灾害防治年度工作要点,协调推动解决汛旱灾害防治工作难点问题;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在本行业内制定汛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修订水库水电站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做好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等工作。
(四)完成镇汛旱防治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镇汛旱防治专委成员单位主要任务: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职能配置赋予的汛旱灾害防治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三、工作制度
第五条 会议制度。汛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风险研判和防范布置会议,结合汛旱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聚焦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
第六条 专家咨询制度。汛期险情要联系区级相关单位,协调专家资源,发挥专家决策咨询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作用。
第七条 预警工作机制
(一)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参照区气象局、区水利局、长江上游水文局万州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的雨水情监测、洪水、枯水预警信息,及时将预警信息推送至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本单位、本行业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
(二)会商研判。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视情开展本行业会商,研判水旱灾害风险,必要时开展联合会商。镇汛旱防治专委办按需发布江河涨水、山洪灾害等风险提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
(三)信息报告与叫应。根据水旱灾害态势,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对本行业重点区域及薄弱环节的相关责任人开展叫应,适时前往一线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出现险灾情时按要求第一时间报告。
(四)预警解除和总结。预警解除后,各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并及时总结评估。
四、附则
第八条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汛旱防治专委办负责解释。
余家镇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
运行机制(暂行)
为建立健全我镇地质灾害防治防治工作体系,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暂行)〉等七个机制的通知》(万州防灾减灾办〔2026〕32号)、《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万州安委办〔2025〕9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运行机制。
一、组织体系
第一条 镇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灾防治专委主任由分管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担任;下设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办公室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镇地灾防治专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重点成员单位包括:各村(社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公室、行政执法大队。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镇地灾防治专委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研究部署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镇地质灾害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防治工作。
(四)指导、协调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综合减灾工作。
(五)推动落实“行业+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六)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七)协调处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八)完成镇防减救灾委(镇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镇地灾防治专委办主要任务:
(一)承担专委日常事务,落实会议组织、议定事项督办、信息汇总上报等。
(二)组织地质灾害形势会商研判,提出工作建议。
(三)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推动工作落实。
(四)完成镇地灾防治专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第四条 会议制度。汛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风险研判和防范布置会议,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聚焦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
第五条 专家咨询制度。汛期险情要联系区级相关单位,协调专家资源,针对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发挥专家智库作用。
第六条 预警期工作机制。
(一)监测预警与预警行动。参照区气象局、区规资局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及时将预警信息推送至镇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后,按职责启动本单位、本行业预警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预警级别和会商意见,采取相关防范应对措施。
(二)会商研判与风险提示。镇地灾防治专委办视情组织会商研判风险,必要时发布或联合发布行业、区域风险提示。启动地灾防御响应后,及时通报镇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三)信息报告与调度。预警期内,镇地灾防治专委办汇总各方情况,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根据灾(险)情态势,组织开展调度。
(四)预警解除和总结。预警解除后,各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并及时总结评估。
四、附则
第十条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地灾防治专委办负责解释。
余家镇森林草原火灾防治专项委员会
运行机制(暂行)
为建立健全我镇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体系,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暂行)〉等七个机制的通知》(万州防灾减灾办〔2026〕32号)、《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万州安委办〔2025〕9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镇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运行机制。
一、组织体系
第一条 镇森林草原火灾防治专项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 森防专委主任由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担任。下设森防专委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镇森防专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重点成员单位包括:各村(社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行政执法大队。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镇森防专委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
(二)研究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工作部署。
(三)组织森林草原火灾防治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强化群防群治。
(四)组织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布转发火险气象等级预报、趋势预测和预警信号,督促指导预警响应。
(五)指导协调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管控,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和计划烧除等措施。
(六)指导协调开展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重点整治林区输配电设施、通信基站、油气管线、易燃易爆仓库、坟场、在建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及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相关火险隐患,并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七)推动“智慧林长·森林防灭火”应用使用,落实“135”工作机制,提升“人机”双网格协同、森林草原火险高效管控能力。
(八)统筹推进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方案编制并实施,开展防火设施建设。
(九)协调处理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中其他问题。
(十)完成镇防减救灾委(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镇森防专委办主要任务:
(一)承担镇森防专委日常事务,落实会议组织、议定事项督办、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组织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形势会商研判,提出工作建议。
(三)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完成镇森防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镇森林防火专委成员单位主要任务: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职能配置赋予的森林火灾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三、工作制度
第五条 会议制度。森林防火风险期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风险研判和防范布置会议,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聚焦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
第六条 专家咨询制度。森林防火高风险期要联系区级相关单位,协调专家资源,发挥专家决策咨询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作用
第七条 预警期工作机制。
(一)监测预警与响应启动。参照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等单位发布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号,及时将预警信息推送至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号后,按职责开展本单位、本行业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
(二)预警行动与准备。根据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和会商意见,依法采取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巡林指导、宣传引导、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和队伍物资准备等措施。
(三)信息报告与调度。预警期内,汇总各方情况,及时报告。根据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态势,组织调度或提请上级统一调度。
(四)预警解除与总结。预警解除后,各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并及时总结评估。
四、附则
第十条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森防专委办负责解释。
余家镇排水防涝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暂行)
为建立健全全镇内涝防范处置工作体系,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暂行)〉等七个机制的通知》(万州防灾减灾办〔2026〕32号)、《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万州安委办〔2025〕9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内涝防范处置工作实际,制定本运行机制。
一、组织体系
第一条 镇排水防涝专项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场镇内涝防范处置工作,防涝专委主任由分管村镇建设工作的领导担任,下设排水防涝专项委员会办公室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镇防涝专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重点成员单位包括:五一社区、邵家社区、回龙社区、老街社区、岔路口社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安法治办、行政执法大队。
二、工作任务
第四条 镇排水防涝专委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及万州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城市内涝防范处置工作。
(二)研究场镇内涝防范处置规划和工作部署。
(三)组织场镇内涝灾害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防治工作。
(四)指导、协调场镇内涝灾害应急处置和综合减灾工作,决定启动、调整、终止场镇内涝防御响应。
(五)组织场镇内涝防范处置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六)协调处理场镇内涝防范处置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七)完成镇防减救灾委(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镇排水防涝专委办主要任务:
(一)组织会商研判场镇排水防涝形势,分析雨情、水情、涝情、灾情,负责场镇内涝风险预警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指挥调度、应急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督促指导社区做好内涝防范处置。
(二)牵头制定并动态完善场镇内涝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开展排水防涝应急演练。
(三)负责镇防涝专委日常运转,包括成员单位联络、会议承办、议定事项督办、工作总结与计划拟定等。
(四)完成镇防涝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镇排水防涝专委成员单位主要任务: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职能配置赋予的排水防涝管理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三、工作制度
第五条 会议制度。汛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风险研判和防范布置会议,结合重大雨情、涝情、灾情等实际,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聚焦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
第六条 专家咨询制度。汛期针对场镇内涝防范处置重点难点问题,协调专家资源,组织检查、会商研判、督察指导等工作。
第七条 防御工作机制。
(一)监测预警与预防行动。参照区气象局、区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的雨水情监测,组织会商发布场镇内涝预警,并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应急救援专委衔接沟通。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后,按职责启动预防行动。
(二)会商研判与防御响应启动。镇防涝专委视情组织会商研判,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程序,启动、调整、终止场镇内涝防御响应,在“七下八上”、重要敏感、强降雨天气叠加等特殊时段可降标提级启动场镇内涝防御响应。
(三)防御响应行动与防范处置。各成员单位根据预警级别、防御响应级别和会商意见,依法采取启动预案、排查检查、队伍物资前置、宣传引导、重点防护、关停限转等措施。
(四)信息报告与调度指挥。根据灾(险)情态势,组织防御响应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按预案规定执行。
(五)防御响应解除与总结评估。防御响应解除后,各成员单位按规定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并及时总结评估。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防涝专委办负责解释。
余家镇地震灾害防御专项委员会
运行机制(暂行)
为建立健全我镇地震灾害防御工作体系,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暂行)〉等七个机制的通知》(万州防灾减灾办〔2026〕32号)、《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万州安委办〔2025〕9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制定本运行机制。
一、组织体系
第一条 镇地震灾害防御专项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地震灾害防御工作,镇地震防御专委主任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下设地震灾害防御专项委员会办公室在平安法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平安法治办负责人担任。
重点成员单位包括:各村(社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平安法治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大队。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镇地震灾害防御专委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本市、本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发挥在防震减灾中的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防震减灾工作。
(二)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三)建立地震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组织做好震情跟踪和群测群防工作。
(四)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恢复重建工作,按权限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五)承担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六)完成镇防减救灾委(镇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镇地震灾害防御专委办主要任务:
(一)统筹协调地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地震群测群防、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科普宣传等工作。
(二)负责镇地震灾害防御专委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承办区地震防御专委会议、制度制定、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
(三)承办镇地震灾害防御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镇地震灾害防御专委成员单位主要任务: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职能配置赋予的地震防御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三、工作制度
第五条 会议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风险研判和防范布置会议,结合地震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聚焦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
第六条 专家咨询制度。险情要联系区级相关单位,协调专家资源,发挥专家决策咨询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作用。
第七条 各成员单位和镇地震防御专委办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附则
第八条 本运行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地震防御专委办负责解释。
余家镇气象灾害防御专项委员会
运行机制(暂行)
为建立健全我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体系,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暂行)〉等七个机制的通知》(万州防灾减灾办〔2026〕32号)、《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万州安委办〔2025〕9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全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制定本运行机制。
一、组织体系
第一条 镇气象灾害防御专项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气象防御专委主任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下设气象灾害防御专项委员会办公室在平安法治办,承担气象防御专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平安法治办负责人担任。
重点成员单位包括:各村(社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平安法治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大队。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镇气象防御专委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及全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组织全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二)指导开展暴雨、干旱、高温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风险预估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大风、雷电、冰雹、低温、连阴雨、大雾、大雪、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三)协同相关专项委员会指导开展“行业+气象”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四)组织协调全镇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工作。
(五)完成镇防减救灾委(相关专项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镇气象防御专委办主要任务:
(一)落实会商研判机制,组织做好面向镇防减救灾委(相关专项指挥部)及其他专项委员会的气象综合支撑。
(三)负责镇气象防御专委日常运转,包括成员单位联络、议定事项督办、工作总结与计划拟定等。
(四)完成镇气象防御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制度
第四条 会议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风险研判和防范布置会议,结合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聚焦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
第五条 专家咨询制度。结合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联系区级相关单位,协调专家资源,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聚焦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服务决策,切实发挥专家决策咨询、气象灾害精准防御等技术支撑作用。
第六条 预警期工作机制。
(一)监测预警与预防行动。当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本单位、本行业预警行动。
(二)会商研判与风险提示。镇气象防御专委办视情况组织会商,研判气象灾害风险及其影响。必要时,发布大风、雷电、冰雹、低温、连阴雨、大雾、大雪、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防范工作提示。
(三)信息报告与调度指挥。气象灾害预警期间,镇气象防御专委办汇总各方情况,及时报告,根据灾(险)情态势,组织调度或提请气象防御专委统一调度。镇防减救灾委或相关专项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按照预案规定执行。
(四)预警解除和总结。预警解除后,各成员单位按有关规定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并及时总结评估。
四、附则
第十条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气象防御专委办负责解释。
余家镇应急救援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暂行)
为切实加强我镇应急救援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重庆市万州区应急救援专项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救援专委)运行,根据《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汛旱灾害防治专项委员会运行机制(暂行)〉等七个机制的通知》(万州防灾减灾办〔2026〕32号)、《重庆市万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万州安委办〔2025〕9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本运行机制。
一、组织体系
第一条 镇应急救援专项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镇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应急救援专委主任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下设应急救援专项委员会办公室在平安法治办,承担镇应急救援专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平安法治办负责人担任。
重点成员单位包括:各村(社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平安法治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大队。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镇应急救援专委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本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镇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二)统筹全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工作。
(三)统筹本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
(四)统筹全镇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五)统筹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六)督促指导本级村(社区)履行应急救援准备职责。
(七)统筹调度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实施灾前力量预置。
(八)按照镇防减救灾委及其专项指挥部决策部署,统筹调度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九)完成镇防减救灾委(相关专项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镇应急救援专委办主要任务:
(一)负责镇应急救援专委日常运转工作,承办应急救援专委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重要活动,牵头推进落实镇应急救援专委决定事项。
(三)负责全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镇级总体应急预案修编,指导镇级专项预案修编和应急演练。
(四)协调推进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力量体系、装备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组织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实施灾前力量前置。
(六)落实镇防减救灾委及其专项指挥部决策,调度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七)完成镇应急救援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制度
第四条 会议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决定应急救援准备重大事项、部署重点工作,根据险情、灾情等实际需要,召开部署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研究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预案演练、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问题。
第五条 日常运行机制。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性解决问题,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条 预警期工作机制。镇应急救援专委加强与汛旱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排水防涝、地震灾害防御和气象灾害防御6个专项委员会协调联动,加强预警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宣布进入预警期后,镇应急救援专委负责应急救援力量统筹调度,各成员单位按要求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应急救援专委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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