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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5890U/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余家府发〔2024〕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余家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18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10 来源:万州区余家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管理工作的通知

余家府发〔20246号    

各村(社区),各餐饮经营主体,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相关部署,着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和区城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的通知》(万州城管发20247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治理事关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是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重要保障。各村(社区),各餐饮经营主体,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加强监管,促进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我镇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治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二、健全机制

(一)规范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模式

根据区城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管理工作的通知》(万州城管发202475号)要求2025年底前,全区餐厨垃圾要实现集中收运处置,请各村(社区)对辖区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收运、处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督促产生单位与重庆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收运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该公司收运和处理,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健全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监管台账

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定期申报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等基本情况,落实计量统计、定期报备等管理要求,依法健全辖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联单和运行台账。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联单和运行台账应当分开建立。

三、强化监管

(一)全面加强联合监管

村环中心、执法大队、经发办、应急办、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要强化联动,通过联席会议、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措施,推动实现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理管理等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全面加强全链条监管

村环中心、执法大队、经发办、应急办、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等单位,在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源头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负监管责任,要形成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推动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关口向产生源头前移,实现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同时要强化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普法宣传,指导服务企业规范收运处置行为,严格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日常管理。

(三)全面加强管执联动

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管理、执法联动会议等方式,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日常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发现违法线索积极移送、跟踪反馈,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业务管理与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有效衔接,形成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治理合力。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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