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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5890U/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余家府发〔2024〕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余家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预案

日期:2024-03-12 来源:万州区余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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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预案

余家府发〔20243

各村(居)委会,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具体指导下,全力以赴抓紧抓实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的防治工作,竭尽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好余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确保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 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和领导小组

组  长:周文全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丁洪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谢显琴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陈定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  娅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  亮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万  浪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牟维高  副镇长

邓海江  副镇长

曾明珊  副镇长

张洋军  副镇长

成  员:莫术洪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兰国本  党政办负责人

陈志明  财政办主任

何  波  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谭  洪  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人

张诗琪 余家派出所所长

黄国超  余家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莫术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上下联系和技术指导,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各村(居)委、镇辖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控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做到责任明确,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由镇防控指挥部统一协调组织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并对各村(居)委、镇辖各单位的疫病防治实施有效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上述成员如有职务调整,由接任同志履职。

(二) 相关部门职责

1.村(居)委、镇辖各单位:负责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并按时报告(零报告和日报告)情况,配合镇政府做好突发性工作的处置。

2.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办公室:负责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疫情发生或流行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治日常事务、报告工作。

3.党政办:负责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疫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并上报区(或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

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的防治。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的宣传、预防、检疫、疫情监测、消毒、扑杀和对有毒有害物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5.财政办:负责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资金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各项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6.余家派出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畜禽强制扑杀,加强对疫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确保综合性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7.应急办:负责控制有关染疫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运输,防止疫病的人为传播。

8.余家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三、疫情的应急反应

(一) 采取的措施

1.严格报告制度

各村(居)委每日上午9:00以前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报告疫情情况,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每日上午10:00前报告镇党政办,由党政办汇总后报区(或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2.加强宣传工作

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

3.建立疫病防控应急队伍

成立以检疫、畜牧兽医、村(居)委干部、驻村干部及包片领导为主的疫病防控应急队伍,确保重大动物暨非洲猪瘟疫情得到快速、有效的处理。

4.加强预防工作

在疫点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圈舍进行全面消毒、畜禽进行突击性防疫注射疫苗。在全镇范围内的动物圈舍、屠宰场、重专大户养殖场进行全面消毒和畜禽的全面免疫防疫。

5.坚持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防治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 有关要求

1.各村(居)从事畜禽饲养和畜禽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疫情发生后必须执行本预案及上级有关预案。

2.各村(居)在发生疫情时,要及时上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不错报、漏报、不越级上报,尽快扑灭和控制疫情。

3.对没有防疫的动物,在发生疫情时,镇政府上报区有关部门,不予补偿任何经济损失,一切费用自负。如造成疫情扩大、蔓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4.对各村(居)委违反本预案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58452185

联系人:莫术洪(电话)17323853100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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