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家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余家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余家府发〔2020〕26号
各村(社区):
《余家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家镇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的管理,预防腐败和杜绝铺张浪费现象,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村(社区)级财务纳入正轨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社区)级财务管理总体要求
(一)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村(社区)发生的全部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各种承包收入、集体资产变现收入、各种捐赠款、镇财政办和各业务科室下拨的各项款项必须先存入镇代理会计核算中心账户。
(二)涉及村(社区)所有开支必须有支书、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和驻村干部签字,包片领导审签后方可入账。
(三)镇代管中心负责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分村(社区)、分组设制会计账本、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好财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四)村(社区)开设银行账户,只设报账员,收支一律通过镇代管中心账户,不得坐收坐支。
(五)村(社区)的资金属于该村所有,实行镇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专户存款,对村结算。不挪用、不借支,节余留作下年使用。
(六)严格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打紧开支的原则,村集体公益事业支出,必须按照一事一议程序办理。村(社区)本届内不得新增债务,并要逐年消化历史债务。
二、资金开支范围
村(社区)的全部资金必须用于该村的集体公益事业开支。镇政府拨的办公经费要保证日常办公需要:用于村(社区)的办公电费、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订报、打印复印各种资料,各种办公桌椅维修等。村(社区)的开支中不得出现生活费等接待费用。
三、使用单据和报账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工程支出必须到税务机关开具正式的工程发票,对村民补助和误工费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的收据。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索要正式的销售发票,电费、电话费必须是农电和电信部门出具的正式收据。
(三)发生支出业务时必须取得正式合法的支付凭证,经办人员签字、村(社区)支书、主任签字、监督委员会主任和驻村干部签字,然后送包片领导审签。
(四)村(社区)至少每季度做一次账,时间为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如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民主理财和监督
(一)村(社区)资金是该村(社区)的集体资金。必须充分发挥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每发生一笔支出必须由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
(二)镇代理会计核算中心是村(社区)财务的直接管理和监督部门,对收、支凭证负有审核检查责任,对不符合财务制度和超出支出范围及不正规的发票有权要求重新取票或拒绝付款。
(三)对村(社区)的收入,镇代理会计核算中心有责任要求及时存入村(组)核算中心账户,对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现象要坚决制止,严禁出现贪污浪费现象,如有违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镇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督促各村(社区)定期公示收支情况,接受广大村民监督。
五、财务公示
(一)村级财务公示内容
1. 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等涉农奖励补贴资金、防灾救灾资金、土地征占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退耕还林资金、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等。
2. 村级财务情况:村级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情况。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财政奖补及使用情况。
3. 组织运转经费使用情况:村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干部待遇、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4. 村每月财务收支情况
5. 其他应公开内容
(二)村财务公示形式
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并以会议、明白卡等形式为补充。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内容齐全,项目详细。让群众看得懂,一目了然。村委会应对财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本《规定》适用于余家镇所辖各村、居委会,并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相关制度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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