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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59977/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天城办发〔2025〕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天城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3-28 来源:万州区天城街道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

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办发〔20252


各村民委员会,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各办、所、中心,有关单位:

为扎实有效推进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质量,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结合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特制定《万州区天城街道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防控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3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天城街道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

防控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13号),按照万州农委函202542号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坚持常年强制免疫与季节综合防控相结合,通过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全面落实畜禽集中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病普查、畜禽驱虫、防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等措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和防疫质量,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动物产品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行动内容

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开展以下五行动

开展集中强制免疫行动。严格按照万州农委函202542号文件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对大型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实行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见附件1)。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并指导鼓励养殖场户自行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免疫。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防范重大动物疫病风险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行动,通过微信、QQ打电话、赶集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指导养殖、流通、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严格落实养殖、交易、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环节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排查制度。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采取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从严抓好动物防疫检疫监管工作。强化规模养殖场的精细化监管。压紧压实包片兽医工作责任,加大对畜禽散养户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不如实提供防疫档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认真落实基于动物疫病监测的产地检疫制度,实施产地检疫时要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报告、养殖档案等资料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禁止出具检疫证明。

扎实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培育扶持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拓展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内容,形成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格局。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兽药饲料生产流通企业、相关协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乡村兽医、动物防疫人员等资源,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消毒、诊疗、用药等多种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

()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强化畜禽养殖业主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提高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即: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自行采购强制免疫疫苗、自行实施强制免疫,再由政府补助强制免疫疫苗经费,构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机制。积极向辖区内养殖场宣传“先打后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农规〔20213号)文件执行。对取得相应资格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精细化监管的要求,实行专人负责,据实做好日常监管巡查记录记载,督促和指导业主建立完善《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按要求填报有关生产经营信息;督促业主建立疫苗进出库台账,做好疫苗保存冷链设施的运行记录(温度记录);采取有效方式进行监督接种,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填报重庆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云平台的免疫接种信息确保强制免疫病种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达到70%以上

、工作安排

一是街道统一从3月5日开始至4月20 日,实现对存栏应免畜禽全面进行一次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圈舍消毒。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二是在养殖大户群开展一次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先打后补的政策宣传和培训;三是以网络会议的形式3月28日召开天城街道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部署会议和宣传培训工作。四是畜牧组负责免疫物资的采购、保管和分发。五是村防疫员组成2个注射组,由农服中心畜牧组统筹安排各村(社区)免疫注射时间。六是3月11日—4月20日完成猪牛羊口蹄疫苗、猪口蹄疫苗、、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羊小反刍疫苗的免费注射、狂犬疫苗的强制免疫注射。七是3月21日—5月20日完成猪血清75头份、禽血清60羽份,羊血清50只、非州猪瘟抗凝血清15只的送检工作。八是加强动物防疫检疫监管工作,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报告、养殖档案等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街道与村(社区)签订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书,完善兽医工作定点联系制、规模场包片兽医责任制,将季节综合防控和常年免疫等防疫责任落实到人。

(二)跟踪检查。春防结束后,在5月20日前陆续采送猪血清、牛羊血清、禽血清的送区检验。跟踪免疫效果,确保免疫质量。

(三)加强考核。加大对春防工作督查力度,明确考核目标,防疫人员待遇与防疫密度、防疫质量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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