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
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城办发〔2024〕27号
各村民委员会、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各办(室、中心、大队):
为扎实有效推进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质量,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结合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特制定《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防控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防控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98号)《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万州区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4〕225号)文件,结合天城街道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我街道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以下简称“秋防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0日—10月20日
二、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天城街道集中开展五项行动。
(一)开展集中强制免疫行动。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对大型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实行“代行免疫”,并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指导鼓励养殖场户自行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伪狂犬、新城疫等动物疫病免疫。免疫结束后,将对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要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开展“大清洗、大消毒”行动。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将针对养殖场户、畜禽运输车辆等,尤其是受淹、过水地带的相关场所和用具开展彻底清洗消毒,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条件,有效消灭病原,及时消除疫情隐患,扎实推进清洗消毒工作。 天城街道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养殖场自行填写完善《畜禽养殖档案》中消毒记录,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充分落实宣传普查。将通过微信、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动物疫情周报表制度,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普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和报送。
(四)切实做好非洲猪瘟和人畜共患病等防控工作。天城街道将落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的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强化监测排查和消毒灭源。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出现突发疫情,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有效处置,防止疫情扩散。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及时对免疫效价低、漏免和补栏的禽类开展补免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坚持不懈抓好牛羊“两病”防控,加强检疫,严防输入性动物疫情,加强宣传,确保从业人员安全。指导规模养殖场做好小反刍兽疫、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补免和强化补免工作,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同时将做好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和猪链球菌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的防控。
(五)从严抓好动物防疫检疫监管工作。将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将认真落实基于监(检)测的产地检疫制度,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官方兽医(检疫人员)严禁出具检疫证明。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将加强官方兽医管理(检疫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22年第7号令《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切实加强活畜禽移动监管,严格限制从高风险区调入相关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
(六)全面实行先打后补
将对取得相应资格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精细化监管的要求,实行专人负责,据实做好日常监管巡查记录记载,督促和指导业主建立完善《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将按要求填报有关生产经营信息;督促业主建立疫苗进出库台账,做好疫苗保存冷链设施的运行记录(温度记录);采取有效方式进行监督接种,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填报重庆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云平台的免疫接种信息;确保强制免疫病种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达到70%以上。重庆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是“养殖场户自愿申请、自主采购强制免疫疫苗、自行开展免疫,自主申请补贴”的一种新型防疫模式。天城街道将通过发放明白纸、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政策有关规定,积极动员畜禽养殖场户申报“先打后补”资格,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农规〔2021〕3号)要求,采用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疫苗的“先打后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天城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秋季行动,并落实好人员、经费以及防控物资等。及时召开会议,开展宣传培训,下发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确保秋防行动进度和质量。
(二)强化资金保障。天城街道财政将保障器械耗材、人员防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等经费需求。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及时做好秋防所需疫苗、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工作,按规定发放、管理。
(三)规范免疫行为。将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免疫工作开展前,将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免疫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
(四)强化信息管理。天城街道将及时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落实专人收集、统计、报送相关防疫信息。秋防行动开始一周内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完成免疫预估数填报,免疫、消毒等防疫信息,将统一通过其中的免疫信息填报模块每天实时填报。秋防工作结束前一周,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将统一填报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结合秋防动物疫病普查工作,一并展开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常年饲养猪当量200以上)和包片兽医责任片区的采血送检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天城街道统一从9月10日开始至10月20 日,实现对存栏应免畜禽全面进行一次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圈舍消毒。具体安排:一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9月10日开展一次科技赶场宣传活动,二是9月12日召开天城街道秋季防疫工作部署会议和宣传培训工作。三畜牧组负责免疫物资的采购、保管和分发。四是镇村两级防疫员组成两个注射组,由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组统筹安排各村(社区)免疫注射时间。9月13日—10月8日完成猪牛羊口蹄疫苗、猪口蹄疫苗、、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羊小反刍疫苗的免费注射、狂犬疫苗的强制免疫注射。10月8日—10月30日完成猪血清150头份、禽血清50羽份,羊血清(存栏50只以上)60只的采样和送检工作。
附件1
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开展散养生猪强制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畜禽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畜禽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严格实施消毒。人员消毒: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且必须“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浸泡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畜禽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饲喂畜禽,禁止无关人员入户,以及出栏生猪要检疫、调入生猪要隔离、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
八、加强人员防护。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人员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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