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天城街道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天城街道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城办发〔2023〕8号
各村民委员会,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各办、所、中心、大队,有关单位:
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万州防发〔2023〕2号)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将《天城街道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城街道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办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刻吸取去年奉节县夔门街道“4·14”厂房、高新区白市驿镇“10·16”汽摩城等厂房库房领域火灾事故的教训。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辖区开展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街道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街道厂房库房火灾防控能力,落实街道筑牢安全底线。
二、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以下7类厂房库房场所:
(一)物流企业内的可燃物品库房;
(二)各品牌寄递企业市级、区(县)级邮件快件处理场所;
(三)冷链物流企业设置的冻库;
(四)汽配城、摩配城、家具建材等专业市场设置的库房;
(五)集批发、零售和储存为一体的市场仓储库房;
(六)同一建筑容纳1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
(七)其他生产储存易燃可燃物品的厂房库房。
三、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本次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由街道经发办牵头,街道应急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天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按照对应的职能职责全力配合推进。重点整治以下9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一)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使用;
(二)违规分租、转租,造成消防职责不清、防火分隔被破坏、疏散通道被堵塞;
(三)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进行分隔,违规设置夹层,冷链物流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擅自降低保温材料耐火等级;
(四)将生产区域与可燃物品库房混合设置,且未按标准设置防火分隔措施;
(五)建筑耐火等级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未按标准设置或擅自停用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
(六)违章搭建、堆放物品、隔离防护等占用和堵塞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足;
(七)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车间、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库房违规住人;
(八)违规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建筑外窗设置影响疏散的铁栅栏、防盗网;
(九)违规实施电焊气焊作业,包括动火动焊未持证上岗、未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未落实专门人员现场看护、未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未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等;
除以上重点整治内容外,应当督促厂房库房管理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排查。按照企业自查、属地排查的方式,对全办厂房库房开展全覆盖排查,对新发现的单位及时录入“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对前期已排查的,开展起底式复查,重点复查排查是否到位,遗留隐患是否整改,更新系统隐患清单。要组织排查人员开展培训,掌握检查方法和整治标准。
(二)全面约谈督办。街道经发办、应急办合力组织开展一次对监管范围内厂房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警示约谈,通报河南安阳和我市专项整治以来厂房库房火灾事故以及前期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厂房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大执法力度。街道应急办对照监管范围内的单位隐患清单,牵头联系对应的执法部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责令问题单位限期整改销号:对未依法办理消防手续、违规改变使用性质,一律依法处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火灾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分隔、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居住的,一律立即清理;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报上级行业主管和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问题企业连片的,充分运用“拆、搬、改、关”等硬性措施,一律限期予以解决。
(四)规范动火动焊作业。严格用工管理,督促用工企业、施工单位落实动焊作业持证上岗,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严格现场管理,督促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严格依法查处,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人员资质资格,涉事企业报请待业主管部门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
(五)广泛开展宣传培训。专项整治“回头看”期间,各村居、职能科室要利用赶场日、大喇叭、LED屏等普及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知识,警示火灾风险。对隐患严重、久拖不改和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给领导和上级单位。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至2023年2月25日)。
街道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回头看”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分批组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警示约谈,组织街道排查人员开展培训,迅速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排查检查(2023年2月25日至4月30日)。
1﹒企业自查(3月3日前)。各厂房库房、专业市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含前期遗留隐患)及整改措施报街道经发办。
2﹒街道和各村居进行核查(4月30日前)。街道经发办、应急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对本辖区整治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由经发办建立《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工作台账》,汇总后交应急办报区消安委。重点对9类突出问题进行排查,逐家企业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督改责任“四个清单”。
(三)隐患整改(2023年4月30日至10月31日)。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企业整改资料由街道应急办存档。各相关职能科室和各村(社区)要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督促单位整改完毕。
(四)总结提升(2023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回溯总结,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有关科室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思维、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协同共治,彻改隐患。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紧盯整治重点,加强协作,实施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对前期厂房库房整治遗漏隐患和新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倒排隐患整改期限,确保按期整改完毕。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隐患不力的企业依法坚决查处。
(三)落实责任,追责问效。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厂房库房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2023年2月开始,街道经发办每月20日前收集全办“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023年11月24日前完成工作总结,梳理汇总后交由街道应急办统一上报区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谭登宝,联系电话:13509458709,电子邮件:517990494@qq.com。
附件:天城街道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天城街道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人:联系电话:审核人:填报时间: | |||||||||||||||
序号 |
责任单位 |
检查 单位数 |
发现火灾隐患数 |
整改火灾隐患数 |
投入整改资金 |
确立重大火灾隐患数 |
整改重大 火灾隐患数 |
开展督导次数 |
查处无证动焊家数 |
拆除家数 |
搬迁家数 |
关停家数 |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家数 |
拘留 人数 |
培训 人数 |
备注: 1﹒此表由经发办填报,每月20日前通过qq邮箱(517990494@qq.com)上报,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格式统一。 2﹒表内数据均为累计数据,统计时间从2023年2月起。 3﹒联系人:谭登宝,电话:13509458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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