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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59977/2022-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天城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0-08-21 来源:万州区天城街道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制度》的通知

办、站、所、中心、大队

为进一步推进能约资源节约工作,优化生态环境,现《天城镇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人民政府

20208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城镇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万州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增强各职工节能意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

1.统计调查内容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使用的煤、燃气、燃油、电、热力和水、土地等各种能源资源消费信息。

2.党政办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等情况,按季度对电、煤炭、天然气、燃油、液化石油气、热力、其他能源和水等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3.半年和年度对本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食堂管理制度

1. 机关食堂日常管理由党政办负责。

2. 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承担工作所需的健康劳动能力,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 食堂从业人员要爱护和正确操作炊事设备。科学存放食材及辅佐料。每餐前必须对炊具、餐具严格消毒。随时保持食堂整洁。

4. 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  

5. 职工按规定时间就餐、适量取用、节约用餐、杜绝浪费。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1. 机关公务车辆由党政办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及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由各事业单位管理调度。紧急情况下,党政办可以临时调度所有公务车辆。

2. 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

3.申请派车范围:来往区委、区府及区级各部门的送、取文件;应急事件处理、安全生产检查、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处置;阶段性专项工作如脱贫攻坚;区委、区府安排的重要工作以及其他需要派车的公务行为。

5.领导及各办、站、中心、大队用车,除紧急用车外,必须提前半天在重庆公车管理平台申请。驾驶员接党政办的派车单方能出车。紧急用车,须由所在办、站、中心、大队提出,其分管领导同意。

6.严禁私自向有关企事业单位借车。

7.严格按照租车的规定租用车辆。

8.车辆加油由专职驾驶员向党政办领取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凭证上签字后随加油卡交回党政办。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到定点洗车点洗车,必须登记洗车记录。

9. 车辆确需保养维修,由驾驶员填写审批单,由分管领导审批。每次保养维修,由党政办主要负责人、驾驶员在厂方电脑制作的维修清单上签字,由党政办核对结帐。

10. 公务车辆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停放在机关院坝内。

11. 出车应完善重庆公车管理平台手续

12. 驾驶员专人专车,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13. 驾驶员要牢记安全职责,严禁酒后驾驶,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14.驾驶员使用公务车辆(含事业单位车辆)办私事1次,相关责任人错情通报1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原则上由驾驶员承担责任。

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是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工作,使用环保节能型照明产品和用电设备,杜绝使用大功率、低效能、高耗电的电器设备,杜绝“长明灯”等现象。充分利用自然风,办公室空调温度设置夏天不低于26℃,冬天不高于20℃,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用电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杜绝使用大功率、低效能、高耗电的电器设备。加强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检查力度,对老化线路、变压器、配电柜等设施设备及时更新改造,提高供电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系数、减少电损。对公共区域照明用电和各单位办公室用电及时巡查巡视,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屡次规劝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是提倡水资源循环利用,绿化用水尽量合理利用雨水和再生水,减少自来水使用量。做好供水系统管道、水泵、水箱、阀门等设施的日常管理,杜绝跑冒漏滴,杜绝“长流水”等现象加强节约用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意识。对用水量及时分析,发现用水、节水设备或管网情况异常,立即进行检查以消除问题,确保用水计量达到及时、准确。在卫生间、洗漱间张贴节约用水标识,树立节水意识。排水管道定期进行清通和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畅通。做好供水设施、管道、水泵、水箱、阀门、预埋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管理

三是推行无纸化办公,采用双面打印,推广使用再生纸、再生铅笔,提倡办公耗材再利用,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

四是做到办公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理,禁止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建立废旧灯管,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回收处理机制。

五是减少使用纸杯、一次性餐具、办公耗材等一次性用品。

、后勤保障制度

物品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物品和采购资金纳入各办、所、中心、大队预算管理。

(一)大件物品采购

单件价值在1万元及以上的大件物品需填写《采购申购单》并由办、站、中心、大队负责人签字,交党政办、财政局()审核,并由党政办、财政局()分管领导签字。审签完成后党政办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二)一般物品采购

单价价值1万元以下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由党政办进行市场询价,按同等规格要求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性价比高的物品

(三)物品领用、管理

所购物品由党政办及时登记入库,领用人员在物品领用簿上登记。非耗材类物品计入相关办、站、中心、大队固定资产。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水电气由党政办统筹。

(四)设备设施维保

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需要维保的,由党政办负责处理,在保修期内的,应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修期外的,按照最经济可行的方案进行维修。

维保费用在1万元及以下的,由党政办、财政局()进行市场询价后,确定维修单位,由党政办根据需要联系维修。

维保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由党政办按政府采购程序提供维修。

各部门要厉行节约,强化物资管理,对所购物品要妥善保管和使用,无故损坏要照价赔偿。如因工作调动或工作岗位调整,必须完善财产物资移交手续

天城镇政府食堂制止餐饮浪费暂行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现制定天城镇政府食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暂行管理办法。

(一)抓好宣传教育引导
  1.在食堂张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宣传标语、海报,在餐桌上摆放“节约用餐”提示牌,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用餐氛围。

2.在厨房操作间适当位置张贴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食堂操作人员自觉将厉行节约纳入餐饮生产、加工、服务的全过程,积极打造节约型餐饮。
  (二)严格采购制作管理

3.严控食材安全和品质,每天由党政办对供货商供应的食材认真检查,不达标、不合格及时退换

4.规范菜品制作环节,严格洗捡、存储、剩菜处理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利用食材,做到“节约到后厨、节约到食材”,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减少后厨浪费。

5.科学预测就餐人数,精准计划食材采购数量控制采购频率,避免原料过期造成浪费;

6.科学膳食,师每周制定用餐食谱,合理搭配科学适量烹饪少油少盐少糖健康菜品。同时倡导一料多菜、一菜多味,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
  (三)抓好食堂用餐节约
  7.记录用餐人数、食材消耗量及余量,实行额外用餐需求提前申报制度,开展剩餐数量监管,每天对食堂剩餐进行综合分析,定期将不受干部职工欢迎的菜品进行“末位淘汰”,减少食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浪费。

8.分批次安排餐饮供应,食堂提供消毒餐盘,不再免费提供一次性餐盒,采取自助餐形式,提倡勤拿少取,少量多次,鼓励干部职工二次取餐。

9.废改用。对剩余饭菜进行加工,将生米饭做成蛋炒饭、将剩菜煮面条等,避免浪费。

(四)加强监督管理

10.设立用餐督导员。在食堂餐盘集中回收处指定专人对用餐人员文明用餐、垃圾分类等进行引导,发现干部职工盘内食物剩余较多时,进行提醒、劝告,对浪费行为严重且拒不整改者实行曝光。如果同一人浪费食物超过3次,就会点名通报批评,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干部职工平时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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