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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59977/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天城办发〔2022〕28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天城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发布日期 ] 2022-06-20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市道安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1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摘要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转发道安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1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摘要的通知


城办发〔202228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现将市道安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1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摘要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属事和属地责任,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6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1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摘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21号),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继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既往管用举措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组织实施11重点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要求,围绕完善机制体系、夯实基层基础、治理突出隐患、加强执法监管、提升科技应用等五个方面,组织实施11项重点任务,压紧压实区县(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全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严防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农村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1.压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的通知》(渝安委办〔201642号)要求,6月底前全市798个乡镇交通安全“1+2+2+3”人员配备率全部达100%1名镇街道安办主任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镇街领导兼任,2名副主任分别由应急办主任和派出所所长兼任,配置2名以上专职和3名以上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乡镇主要负责人每旬带队检查交通安全不少于1次,分管负责人每旬带队检查交通安全不少于2次。

2.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隐患整改机制。发生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一般道路运输事故,以及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存在群死群伤重大风险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关于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822号)和《关于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渝应急发〔202163号)等规定,查明事故单位存在的管理问题及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对事故责任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分析查找事故隐患、管理漏洞,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

3.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区县、镇街要按照《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59号)要求,落实各级农村公路路长责任,县级路长巡查频率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乡级路长不得低于每月1次、村级路长不得低于每周1,及时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4.完成2022年度农村突出道路隐患治理计划。区县政府要将生命防护工程按照五落实要求,逐点制定治理计划,按轻重缓急落实治理。10月底前基本完成隐患治理,11月梳理补漏,12月验收销号、清零见底。治理完成前,要设置警示桩、警示标志、条石、沙袋等临时防护设施,并定期巡查临时防护设施情况,确保临防设施的防护功能。

5.落实农村便道隐患排查治理。对已建成的农村生产便道、土地整治项目田间道路、一事一议便道、三峡移民道路、水库沿岸道路等便道,由区县政府在5月底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逐一建立台账,按谁建设、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督促道路建设部门在9月底前全面落实隐患治理,已经移交镇街的,由镇街负责隐患治理。10月底前,由区县政府组织建设部门、属地乡镇政府对隐患治理情况验收销号。

6.加强漫水路(桥)隐患综合治理。将全市农村186处漫水路(桥)纳入2022年度治理计划,一点一策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并设置乡镇、村社责任人公示牌,乡镇要明确一名责任人及时接受恶劣天气预警,及时传达到漫水路(桥)值守责任人,确保强降雨、山洪、涨水等险情发生时人员及时到岗,严格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禁止车辆涉险通行。以水位线警示、间隔桥墩、桥路侧示廓标杆等安全设施为重点落实治理,加快落地漫水路(桥)气象水文监测预警设施建设规划,建立漫水路桥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机制,确保边排边治、即查即治

(四)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监管

7.加强常态化交通安全执法。镇街每月组织公巡队、乡镇派出所、乡镇道安办、乡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站、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开展交安联合执法行动,突出赶场赶集、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红白喜事等时段,重点查处农村地区违法载人、违法超员双违、酒驾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乡镇派出所要在赶场日安排警力加强对镇口、场口的执勤检查,重点查处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维护场镇交通秩序,每周至少选择1个农村劝导站开展驻站联合执法。镇街道安办、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赶场日、节假日、上放学、上下班规律开展上路执法检查,严查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每周各至少选择1个农村劝导站开展驻站联合执法。各区县道安办要加强辖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分析研判,自主开展有针对性的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月不少于2次。

8.强化集中用工单位出行安全监管。在对前期已排查的全市577处农村劳务用工出行安全隐患回头看的基础上,镇街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在5月底前对辖区种植场、养殖场、采摘园、园林绿化、茶场等农村劳务用工单位开展一次摸排,并后续开展动态排查,全面掌握位置分布、用工需求量、上下班时间等信息,组织五职干部要明确每个用工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人,加强农村务工集中出行出发地、用工地两地管理,督促用工企业落实租车用车管理主体责任,协调交通部门加强出行服务保障,严管严控用三轮车、拖拉机等运送务工人员。

(五)深化交通安全协同共治

9.完善协同共治体系。乡镇政府要督促指导和鼓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6月底前,摸排建立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道路隐患、劳务用工大户“四类台账”,并动态更新常态开展村道隐患排查,赶场日、节假日组织五职干部在场口、村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乡村中小学、幼儿园要在上放学时段安排员工参与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10.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区县政府要落实经费,开展农村宣传阵地四个必建,即:年底前在所有行政村村委(村民服务中心)、农村学校(教学点)、农村劝导站醒目位置设置1个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栏,摆放宣传品,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在村口设置1处警示提示标牌。要依托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农村广播设备、农村劝导队(劝导站)等载体,针对有车村民、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入村入户大宣讲”“大喇叭”“大劝导宣传教育三大行动,提升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提升管理手段科技化水平

11.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战应用。升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增加劝导员有效作为审核、上下岗打卡等实战功能。乡镇派出所、镇街道安办农交安系统APP规范使用率达到100%,确保工作计划、工作日志、执勤图片等内容应录尽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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