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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周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

管护暂行办法》的通知

小周府发〔2019〕58号

 

各村(居)委会:

为保证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得好、长受益,加强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提高供水质量,保障供区居民饮水安全,促进城乡统筹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09〕206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重庆市城乡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渝发改农〔2009〕1637号)、重庆市水利局印发的《重庆市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小周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暂行办法,现将小周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运行管护暂行办法

 

1.管护主体。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的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小周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供水工程执行运行管护暂行办法的监管和指导。

2.管理人员。村居供水工程落实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水质检测、供水管理、健康教育等培训,持有健康证、岗位技能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3.办公场所。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购置必须的办公设施,安装办公电话,保障通讯畅通。

4.健全制度。按照工程设施管护要求制定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生产责任、卫生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仓库管理、设备管理、交接班、供水管网使用维护管理、设备使用与维修管理、抄表收费管理、员工考勤管理、员工薪酬管理和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做到制度上墙。

5.管护要求

(1)净水厂管护。保持净水厂区及净水设施清洁安全,在厂区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维护好厂区绿化设施,厂区内应24小时有人值守。

(2) 水源防护管理。加强水源区域日常巡视,制定和落实好工程取水水源防护措施,避免遭受生活污水、工农业废水、废渣等污染。日供水100方及以上的供水工程要主动联系区环保局开展水质监测,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划定水源保护区。

(3)制水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制水工艺流程,严格按制水规范运行,按规定开展日检9项工作,尤其要做好水质消毒处理。供水规模500m3/d以上(含500m3/d)集中供水工程设置日常9项水质检测实验室。各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每年自觉接受区水质检测中心和疾控中心的水质检测、监测,供水水质达标,用水户满意,无水质、水量相关信访事件发生。

(4) 设备维护管理。管理人员熟悉供水工程相关机电设备性能,按规范操作。加强设备日常巡视和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5) 管网维护。运行管理单位要根据工程管理需求购置必备的管道安装维修工具。管理人员熟悉工程输配水管道线路,埋设的管道在地面上要做好线路标记,谨防工农业生产、建筑施工等损坏。严格加强管网日常巡视、维护,做到不跑水、不漏水。因管网检修、净水厂处理需要临时中断供水的,要提前通知相关用水户做好准备。

(6) 水费收支管理。收取水费使用统一制定的水费征收票据。用水户一律安装水表,按表计量收费,做到应收尽收。

(7) 财务管理。工程年度折旧费、大修费按规定提取,管护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收入、支出严格按财务管理要求建账。

(8) 档案管理。工程具有完备的建设档案、应急预案、水质检测报告、财务资料、用水户信息等资料。

(9) 应急管理。要根据工程供水要求制定突发性重大供水事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水源、水质污染(含投毒)、管网爆裂、供水设备等突发性重大供水事故。

6.信息公示。在供区范围内的集中居民点,每季度张榜公示财务收支情况和每月公示供水水质合格情况,定期公示水质卫生检测检验报告书,接受群众监督。

7.本暂行办法由万州区小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