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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 “高龄津贴”办事指南

日期:2023-10-15 来源:小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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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

高龄津贴”办事指南


  1. 办理依据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万州民发〔201748)

补贴对象及要求

户籍在万州区行政区域内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且年满90周岁以上的公民。

补贴申报条件:

户籍在万州区行政区域内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且年满90周岁以上的公民。

三、补贴内容、方式及标准

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到老年人本人的庆农村商业银行活期银行卡或活期存折。按照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为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四、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1.万州区90-99周岁老年人登记表(附件1)或重庆市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登记表(附件2

2.老年人身份证和影像证明资料(未办二代身份证的,以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为准);

3.老年人本人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活期银行卡或活期存折。

五、办理流程

1. 申报。由本人或亲友以书面的形式,持老年人身份证和影像证明资料(未办二代身份证的,以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为准)向所属村(居)委会申报;五保、三无老人由村(居)委会负责申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在原单位申报,统一在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申报。

2. 填表。由村(居)委会负责填写《万州区90-99周岁老年人登记表》、《重庆市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登记表》。

3. 公示。村(居)委会在接到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在本村(居)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镇乡(街道);村(居)委会每半年对辖区内高龄津贴发放的总体情况集中公示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4. 审核。镇乡(街道)负责对所属村(居)委会上报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审核合格的由镇乡(街道)分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并加盖镇乡(街道)印章后报区民政局。

5. 上报。每年分两次上报,时间在620日与1120日前,由镇乡(街道)向区民政局上报,材料包括《万州区90-99周岁老年人登记表》、《重庆市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登记表》(附老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纸质件,《万州区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万州区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万州区高龄老年人死亡情况统计表》纸质件及电子件。

6. 审批。区民政局对上报的高龄老人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由区民政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存档备查。

六、办理部门及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部门为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申报;

办理时间:900-12:30 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时限

每半年申报一次,半年发放一次

八、咨询电话

023-58497997

附件:1.万州区90—99 周岁老年人登记表

2.重庆市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登记表












附件1

万州区90—99 周岁老年人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龄


住 址

区 镇乡(街道) 村(居) 社(段)

供养或扶养人


子女人数


现在同谁生活、居住在一起


健康状况


生活自理状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村(居)委

审查意见




登记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镇乡(街道)

老龄办意见




登记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说明:1、登记对象为年满9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健康状况分为:良好、一般、差;

3、婚姻状况分:结婚、未婚、丧偶。

附件2

重庆市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登记表

姓 名


住址

县 区 乡(街道) 村

市 段

出生年月


文 化 程 度


性 别


职 业


婚 姻


现在由谁供养


有几个子女


现在同谁生活、居住在一起


身体健康状况


生活自理能力状况


每月发营养补助数额







身 份 证 明 粘 贴 处






填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现在由谁供养”填写:退休金、低(五)保金、

儿孙(包括儿子、儿媳、孙子、孙媳、孙婿)、其他(邻里亲友);

2、“有几个子女”填写:现在健在的子女的人数;

3、“身体健康状况”填写:良好、一般、差;

4、“生活自理能力状况”填写:基本能自理、不能自理;

5、“婚姻状况”填写:结婚、未婚;

   6、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贴至备注栏,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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