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州区新乡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万州区新乡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新乡府发〔2025〕21号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单位,各办、所、中心:
因人员发生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将《万州区新乡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乡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修订)
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新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修订)
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53号)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万州府发〔2013〕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新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汪金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程国锋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麟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何 峰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张晓玲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韩 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程地生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李文婧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陈美娟 基层综合治理指挥办公室负责人
魏光元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陈 沛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中华 民生服务办公室主任
张 泉 产业服务发展中心负责人
黄静秋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谭岚峰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冉 昕 新乡派出所所长
张元君 新乡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刘开清 新乡镇卫生院院长
汪 雄 新乡龙泉水库管理所所长
牟 利 万州供电公司江南供电所走马供电营业站站长
江青龙 万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文邦权 合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练四权 治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段华均 龙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崔华明 三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何 平 新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指挥部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挥协调,根据救灾需要,组织和协调其他办公室及相关单位组建抢险组、监测组、后勤组、信息组、宣传组等工作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建中心,由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村建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灾后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新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医疗防疫组、平安维稳组、舆情导控组等五个小组。由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总指挥长或授权的副指挥长统一指挥。
1.综合协调组:地灾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职责为负责传达上级和领导批示、指示;统筹资金安排、协调组织车辆及救济物资调拨、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灾民及物资需要、转移安置等情况并上报镇指挥部;负责调查、核实上报灾情,联络专家或有关人员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2.抢险救灾组:应急管理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职责为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重点是救灾物资)等任务,协调供电站、水库对受灾区域进行用电用水保障。
3.医疗防疫组: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职责为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环境消毒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和疫情的发生;向灾区提供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4.平安维稳组: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职责为负责受灾现场及周边交通警戒、交通管制。负责灾区信访维稳工作,做好治安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供水供电等重点单位和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安全稳定。
5.舆情导控组:网信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职责为负责监控现场及网络舆情;负责突发事件新闻的采集、填写、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事件动态和进展情况;配合区级部门和新闻媒体正确引导社会舆情等。
二、监测和预报
地质灾害日常监测和预报按照“领导分片负责、干部包干到点”的原则,各联村领导为监测和预报包片责任领导,镇包点干部为各地质灾害点监测和预报责任人。具体安排如下:
镇村要持续加快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完善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各包片责任领导、包点责任人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组织人民群众转移避让。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后,基层治理指挥室要立即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各村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应当立即向指挥部或村建中心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三、分级标准
(一)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威胁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2.大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中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1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三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上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组建由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村(居)社干部、民兵及应急救援志愿者等组成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该队伍具体人员与森林火情应急救援队伍整合使用),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财政按有关规定安排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并结合本地实际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供应。
(三)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要增强对事故伤员的紧急救治能力,全面掌握医疗资源信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技术培训和演练。
(四)宣传教育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响应
(一)各村居确认突发性地质灾害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情况,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村应急分队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救工作。
(二)指挥部接报后,应立即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对地质灾害事件性质、发展趋势、应急措施进行分析研究,果断提出应急处置决策。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抢险应急行动方案、部门职责范围和专业特点,确定相关专业的抢险队伍成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确保抢险救灾应急行动的高效、快捷、有序进行。同时应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有关资料、报告抢险救援有关情况,为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现场的控制、紧急处置、维护治安、人员疏散、保障安置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六、报告程序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必须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灾情或险情,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未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和受灾害威胁人数30人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及时调查处置,并在24小时内报区规资局备案;其余地质灾害镇政府在进行调查处置的同时,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区规资局报告,12小时内上报灾情及救灾情况, 24小时内续报灾情及救灾情况。
七、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范围、危害程度、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三)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四)其它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八、应急结束
(一)地质灾害现场处置完毕,险情、灾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灾区得到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基本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镇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和原划定的地质灾害险区,并予以公告:
(二)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核实和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制定补偿标准,并迅速组织实施;
(三)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防灾抗灾工作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防灾抗灾值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一旦灾情出现,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接到报告的第一时间赶到工作岗位参与决策行动,全体干部要迅速到位,驻镇各单位部门要服从指挥,听从命令。积极配合,主动出击,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若在同一时间突发多起灾情,在抢险救援力量安排上临时确定,应本着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进行,力求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以利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十、附则
(一)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镇政府适时进行修改。
(二)本预案解释权归镇政府。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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