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新乡府发〔2024〕6号
各村(社区)、镇辖(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镇2024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推进应急预案简明化、图表化、去繁化,增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我镇编制了《新乡镇2024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
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乡镇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防为上、治为中、救为下”的森林防灭火方针,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反应灵敏、高效运转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理体系,规范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调度程序和处置办法,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降低森林火灾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重庆市万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预案精简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直接组织指挥或督促指挥扑救的森林火灾,以及万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指挥扑救的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分类响应原则,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负责修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
2.属地管理,就地扑火。发生地村组就地组织开展扑救,发生在国有林区的森林火灾,由发生地村、组和国有林场共同组织扑救。
3.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由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启动实施本预案,所涉及的村组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齐心协力、快速有效的扑救森林火灾。
4.统一指挥,顾全大局,火灾发生后,由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的副组长,或发生地的村组长统一指挥。确保林区及农户安全。
5.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切实保护居民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现场必须科学指挥,高效快速的扑救山火。
(五)火情报告
森林火情实行“归口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山火发生地村组必须积极就地组织力量扑救,并同时报告镇防灭火办,镇防灭火办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镇值班电话023-58590106,如须报万州区防灭火指的,经请示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立即上报。
(六)预案启动
当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情形之一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1.威胁林区生活生产安全的。
2.发生地村组与其他乡镇交界地的森林山火。
3.发生在重点林区,成片森林面积达到50亩以上,半小时内未有效控制住火势的森林山火。
4.因其他灾害引发的山火。
5.需要区森林防火办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启动本预案处置森林火灾时,成立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火场观测组、现场扑火组、后勤保障组、交通维护组、通信联络组、现场接待组、医疗救护组、基地调度组、火案调查组、财务组、灾民安置组、督查组等十二个组。由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长或授权的副指挥长统一指挥。
(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职责
1.现场扑火组:由钟小平任组长,联系电话15123507161,何峰、李文婧任副组长,其职责是组织、指挥、调动、协调现场各扑火队扑火工作。
2.火场观测组:由李文婧任组长,联系电话13452718817,其职责是安排发生地组长或熟悉情况人员,对火场四周观测,警戒过往人员,监测火情动态,随时向指挥长报告火情发展态势。
3.后勤保障组:由程国锋任组长,联系电话18580809297,其职责是保障扑火工作中物资及生活食品、水的供给和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动。
4.交通维护组:由何峰任组长,联系电话15023896583,魏光元任副组长,联系电话15826461399,其职责是保障扑火工作中的交通正常运行及扑火路线的标志设置。
5.通信联络组:由程地生任组长,联系电话18996658850,其职责是保障扑火现场指挥长、副指挥长和各组的通讯畅通。
6.现场接待组:由张晓玲任组长,联系电话13908268543,其职责是接待、安排支援队伍、登记、发放救援物资,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支援物资和队伍情况。
7.基地调度组:由李文婧任组长,联系电话13452718817,陈美娟任副组长,联系电话17723232313,其职责是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组织的调度和协调工作,落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汇总各方面情况,起草综合情况报告。
8.医疗救护组:由冯天太任组长,联系电话18623466905,其职责是组织医疗队伍、医疗器材、药品及时赶赴扑火现场。
9.火案调查组:由冉昕任组长,联系电话13635373578。负责火灾案件调查。
10.财务组:由汪金欢任组长,联系电话13996505870,负责扑火经费的落实。
11.灾民安置组:由张晓玲任组长,联系电话13896987579,负责灾后安扶,安置工作。
12.督查组:由韩毅任组长,联系电话15826186954,黄静秋任副组长,联系电话15084408600。负责森林火灾扑救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及森林火灾有关责任的查处。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分级响应
森林防灭火实行“分级响应”原则,根据森林火灾发生态势或防火态势的有关情景,决定应急相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
1.Ⅰ级响应
出现防火通告,森林火情预警时:加大执法检查、巡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严格野外用火审批,严管野外用火,依法依规查处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检查站上岗检查,严格执行扫码入林,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巡护。辖区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快速高效处置火情。严格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2.Ⅱ级响应
出现森林防火橙色预警时:分管领导蹲点包片开展责任落实督导检查,有关科室加大森林防火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和宣传力度,在森林防火检查站设置相应的预警信号标识牌。所有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巡护;严厉打击林内及林缘100米范围内野外用火行为。应急救援队伍做好人员、物资装备应对准备,加强装备维护保养,带装巡护。严格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和火情处理。
3.Ⅲ级响应
出现森林火橙色预警或启动封山令:主要领导对封山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蹲点督导检查,组织镇乡街道干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全覆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停止野外用火审批严管野外用火,坚决打击林内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加大巡山守卡力度,所有检查站全员上岗,在林区路口增设检查卡点,严格执行扫码入林,所有护林员全天候巡查。辖区队伍开展拉动训练,带装巡护,进入战备状态,快速高效处置火情。严格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和火情处理。
4.Ⅳ级响应
发生森林火灾:向林业、应急等单位归口报送初步火情,做好火灾现场舆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率综合应急救援队等队伍赶赴现场,同时判断火情大小及走势。村社干部及先到火场人员寻找水源。按照应急处置体系布置任务,开展扑救工作。预判火场无法控制,立即报告请求增援,区级根据预案启动响应开展火灾扑救工作。明火扑灭后,对火烧迹地全覆盖浇水三遍,确保土壤湿润。确定1名主要负责人为现场负责人留守火场,组织人员每两小时巡查一遍,24小时留守。
(二)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扑救,参加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2.分区指挥: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采取分片,分段组织指挥扑救。
(三)扑火原则
1.安全第一: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科学扑救方法及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和重要设施安全。严禁老人、体弱多病、残疾人员、孕妇、中小学学生和儿童扑救。
2.科学扑救:扑火战略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扑救为辅等多种手段、扑火战术上,采取“阻、打、清”相结合,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等方法,快速高效的扑灭火灾。
3.合理用兵:扑火力量调度使用上,坚持以当地群众,其他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干部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
4.分工负责:实行分组划片,分散包干进行扑救及火场清理,火场看守分工负责制。
(四)应急结束
火警、荒火或火灾扑灭后,必须经应急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并安排足够人员清理和看守现场,其余人员方可撤离火场。
四、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镇防火办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情调查,并在24小时内向区防火办如实上报火警、荒火或火灾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等书面情况报告。
(二)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发生的村组及时进行总结,重点分析山火发生原因及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向区防火办报告森林山火调查情况。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责任的追究,由相关部门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五、附则
本预案由镇防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预案经党委、政府审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报万州区防火办备案。
新乡镇森林火灾预防和处置方案响应
类别 |
防火通告响应措施 |
森林火险橙色预警 响应措施 |
红色预警、封山令响应措施 |
森林火灾处置措施 |
应对措施 |
1.加大执法检查、巡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2.严格野外用火审批,严管野外用火,依法依规查处打击野外违规用火。 3.检查站上岗检查,严格执行扫码入林,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巡护。 4.辖区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快速高效处置火情。 5.严格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
1.镇乡领导干部蹲点包片开展责任落实督导检查,有关科室加大森林防火的执法检查力度。 2.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和宣传力度,在森林防火检查站设置相应的预警信号标识牌。 3.组织“敲门”等行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频次和广度。 4.停止野外用火审批,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所有检查站全员上岗,在林区路口增设检查卡点,严格执行扫码入林;所有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巡护;严厉打击林内及林缘100米范围内野外用火行为。 5.辖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做好人员、物资装备应对准备,加强装备维护保养,带装巡护。6.严格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和火情处理。 |
1.镇乡领导干部蹲点包片对封山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蹲点督导检查,组织镇乡街道干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2.全覆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敲门”等行动。 3.停止野外用火审批严管野外用火,坚决打击林内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4.加大巡山守卡力度,所有检查站全员上岗,在林区路口增设检查卡点,严格执行扫码入林,所有护林员全天候巡查。封山令后,检查站守卡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禁止非原住民进入封山区域。 5.辖区队伍开展拉动训练,带装巡护,进入战备状态,快速高效处置火情。 6.严格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和火情处理。 |
1.报火情:向林业、应急等单位归口报送初步火情,做好火灾现场舆情防控工作。 2.断火情:(1)镇乡街道主要领导率综合应急救援队等队伍赶赴现场,同时判断火情大小及走势。(2)专人阻断进入火场道路,交叉路口设置指引标志,引导救援车辆和人员快速进入火场。(3)火灾现场涉及燃气管线和电力线路等重要设施时,立即通知人员断气断电。 3.找水源:村社干部及先到火场人员寻找水源。 4.定任务:成立镇乡街道现场指挥部,确定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长,分别安排专人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火灾扑救、警戒保卫、后勤保障、火灾调查,可根据火场情况各方向确定一名副指挥长,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布置任务,开展扑救工作。 5.请增援:预判火场无法控制,立即报告请求增援,区级根据预案启动响应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6.浇土壤:明火扑灭后,对火烧迹地全覆盖浇水三遍,确保土壤湿润。 7.守火场:确定1名主要负责人为现场负责人留守火场,组织人员每两小时巡查一遍,24小时留守。 8.报总结:汇总森林火灾情况上报应急等单位,开展复盘,总结经验教训,严肃处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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