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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58XF/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新乡府发〔2023〕15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新乡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3-02-15 来源:万州区新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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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乡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新乡府发〔2023〕15


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执法大队,镇属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不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水上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新乡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

                                                  2023214

  (此件公开发布)


新乡镇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由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紧密配合的原则。

(二)新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由新乡镇人民政府镇长钟小平任组长,副镇长何峰、李松王建宇张晓玲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站、所、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人组成。

(三)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情报信息组,水陆交通安全、非煤矿山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建设施工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职业健康、民爆物品安全检查组,事故应急运输组,督查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应急管理办公室内,由魏光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情报信息组:由魏光元同志具体掌握安全形势,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2.安全检查组:由魏光元、袁家川、隆军、汪洋、袁梅英、张中华、陶斯万、袁万林、王玉喜同志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特别是非煤矿山、消防、特种设备、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食品药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

3.事故应急运输组:由魏光元、陶斯万、袁万林、王玉喜、汪先明同志负责,及时调动运力,负责突发事故的施救运输等工作。

4.督查组:由人大主席程国锋、纪委书记汪明清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发布启动《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预案》的实施;

3.随时掌握《预案》的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处理措施。

(二)办公室职责

1.组织协调各单位按照《预案》迅速开启抢险救灾;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

3.适时发布事故情况,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领导汇报;

4.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一)《预案》启动条件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虽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

(二)《预案》适用的范围

1.公路或水运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

2.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公路工程及建筑工程、房屋垮塌安全事故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4.发生爆炸、火灾事故后,如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

5.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6.一次造成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

7.非煤矿山一次性造成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20119110紧急报警,同时报告新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上级汇报。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单位必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新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运行,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及政府

(二)各单位要集中优势兵力,确保安全形势稳定,遇到紧急情况,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对重点企业、车站、码头实行重点监控和联系制度,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水陆运输要把好源头关,以打击非法客运、超载、超速以及公路保持畅通为重点,水上以码头、渡口和客班船管理为重点,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好落实。

(四)树立长期预防工作准备,各单位干部要克服厌战情绪,确保辖区生产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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