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府发〔2020〕110号
各村(居)委员会,镇政府各办、所、中心: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新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
新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根据《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万州府办〔2019〕10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以贴近实际,标本兼治,重在教育,广泛参与的原则,全面深入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主动性,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在辖区的有效开展,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总量控制。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镇6个村(居)的垃圾分类工作;各村的垃圾分类达标率90%以上,创建1个垃圾分类示范村社区; 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
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和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其他垃圾包括庭院道路沙土、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农业垃圾等。
1.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沙土、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在旧房拆除、房屋装修(装潢)过程中产生的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垃圾。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处理。
4.农业垃圾:也叫农业废弃物,主要指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垃圾,如秸秆、尾菜、畜禽养殖粪便等,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进行处理或利用。
(二)垃圾分类收集方式
1.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 “二次四分法”。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第一次分类,分成不可回收(易腐烂的)和可回收(不易腐烂的)两类,每天早晨分别投放到各自家门口的分类垃圾桶(箱)内,由村庄保洁员(分拣员)每天登门、定时收集。村庄保洁员(分拣员)在农户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分类,对“不易腐烂的”垃圾再分“好卖的”“不好卖的”两类,村庄保洁员(分拣员)利用两类式分类收集车将“易腐烂的”、“ 不易腐烂的”垃圾集中收集到村庄分类垃圾收集房。可在各村设立“废品兑换站”,环卫公司与各村小卖部达成收购协议,以市场废品收购价格兑换保洁员(分拣员)分类收集的可回收垃圾,置换成相应的日用商品,或由环卫公司定时定点将废品回收至废旧垃圾收购点。
2.沙土、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沙土和建筑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各村庄应设立煤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用来集中堆放或修补道路、填洼处理,或运至镇指定的煤灰建筑垃圾填埋场(点)进行填埋处理或综合利用。
(三)设施配备
1.小垃圾桶。每个农户门前配置2只不同颜色(如黄色、蓝色)的小垃圾桶(箱),分别标注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和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标识。
2.垃圾分类收集车。统一配置电动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每个垃圾分类收集车放置2-4个240升的垃圾桶,分别用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各村庄在周边交通方便的地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撤销街巷露天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应配备必要的水、电和消杀消毒设施,标识明确,专人管理。分类垃圾应日产日清。
(四)保洁分类队伍建设
按照常住人口100户1人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分拣员),不足100户的村(居)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分拣员)。落实保洁员(分拣员)分拣工作经费,明确保洁员(分拣员)在垃圾分类收集、分拣、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严格培训考核,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实处。新增保洁员(分拣员)和原有保洁员要进行垃圾分类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上岗,确保宣教和二次分类到位。保洁员(分拣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和分拣员 “二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 保洁员(分拣员)既要做好卫生保洁,同时也要承担对垃圾分类的培训、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四、检查考核
为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运行,镇、村(居)均需建立完善考核制度,达到分类投放规范、集中清运及时、垃圾减量明显的目标。
对村(居)的考核由镇规环办牵头进行,主要根据实地检查和资源化处理中心记录情况,每月开展考核,考核的分数采取百分制。镇规环办应当对资源化处理中心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日常运行资金的拨付与考核结果相挂钩。
各村(居)应当利用各种形式载体,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工作,整合原有保洁员资源,规范垃圾分类收集机制,同时通过考核落实合理报酬,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镇规环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综合协调,建立指导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开展村垃圾分类、运行质量、工作进度等督查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及与“四位一体”长效机制的有效衔接,对分类后的垃圾做好终端处置。各村(居)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工作推进和运行绩效。同时可结合星级美丽乡村创建,积极发动群众,将垃圾分类纳入卫生户、优美庭院户等创建工作中。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镇规环办和各村(居)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村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行为,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展赶场天发宣传资料、开院坝会、进村入户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分类习惯的养成。
(三)加强督察,严格考核
镇规环办要对各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各村要对农户垃圾分拣情况、保洁员收集和二次分拣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考核结果与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经费、卫生保洁员待遇、“四位一体”长效管理经费相挂钩。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检查表
村名: 检查日期: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内容 |
评分标准 |
扣分 |
1 |
实地检查情况 (45分) |
5 |
分类垃圾桶配备齐全,定点有序摆放,干净整洁 |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给分,垃圾桶脏污或损坏每只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
|
30 |
农户分类投放正确 |
现场抽查一定比例的农户垃圾桶,根据分类情况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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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日产日清。 |
发现保洁收集过程中未分类的,以农户反映为准,每一户有反映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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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垃圾中转房内可回收垃圾桶中未夹杂不可回收垃圾 |
抽查中转房内10个垃圾桶,如发现夹杂的每个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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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处理中心检查情况(55分) |
25 |
保洁员二次分拣干净 |
根据资源化处理中心每日记录情况量化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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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可回收垃圾收集量按区规定标准执行 |
收集量达标的得全部分,按量多少排名递减给分,每次递减2分。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终考评表
村名: 检查日期: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内容 |
评分标准 |
扣分 |
1 |
制度 建设 (19分) |
5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对保洁员、农户等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强管理。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考核管理制度 |
|
12 |
定期监督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考核。 |
查看日常考核巡查资料,每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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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一步落实垃圾有偿服务收费机制,农户收取率95%以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
查看收费情况未达到收取率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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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 活动 (21分) |
4 |
宣传氛围浓厚,采用广播、横幅、村报、墙画、宣传牌、倡议书、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
根据现场查看和相关台账资料,不少于4种宣传方式,少一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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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开展主题培训或户长会等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以签到单和照片为准。 |
根据现场查看和相关台账资料,少一次扣1.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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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由党员、妇女、学生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进行日常督查并定期开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
根据现场查看和相关台账资料,队伍未组建扣2分,开展活动每少一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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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村集中区域至少建立1个四分法宣传亭。 |
完成得3分,不完成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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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考核得分 (60分) |
40 |
镇对村(居)每月考核 |
12个月考核平均成绩*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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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区暗访、检查、考核情况 |
根据区暗访检查反馈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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