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产业发展、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动物强制免疫、消毒等工作,组织清理无主动物尸体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有关工作;负责植物有害生物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和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疫情除治等工作;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调查统计农药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猪屠宰监管、渔业资源保护有关工作,处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现、制止、上报生猪屠宰、渔业捕捞违法行为。负责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具体工作,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防汛抗洪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对本地区小型水库、 山塘、堤防、水闸、堰坝和抗旱供水等设施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转移受洪水威胁群众并妥善安排,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群众实施强制转移。负责消落区日常管护工作,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制定村镇供水应急预案;承担水土保持日常工作,负责河道日常管护,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利用相关工作;组织落实责任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清理整治河流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村(社区)级河长履行职责。承办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做好森林资源保护、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湿地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林地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农业服务中心为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系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05.66万元,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05.66万元,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6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财政预算支出605.66万元,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66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比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决算,2024年决算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5.66万元,支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66万元,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较年初预算减少59.76万元,下降9.0%。主要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66万元,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较年初预算减少59.76万元,下降9.0%。主要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148.09万元,占比2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1万元,降低6.7%,主要是人员退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42.19万元,占比6.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3)农林水支出决算数389.02万元,占比6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05万元,降低11.2%,主要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26.36万元,占比4.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66万元,
其中: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53.66万元,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2.00万元,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安排“三公”经费。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保险、油费等。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安排“三公”经费。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决算,2024年决算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决算,2024年决算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0万元,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
本年度差旅费支出5.92万元,因2023年度本单位是与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统一在政府核算填报部门决算,2024年度采取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故不能做对比。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未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未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情况说明在万州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谭舒尹(13996600669,023-585810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