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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539C/2026-00009
[ 发文字号 ] 新田府发〔2026〕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新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3-12
[ 发布日期 ] 2026-03-17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6-03-17 来源:万州区新田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

新田府发〔2026〕8

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万州区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6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决定开展新田镇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以下简称春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6315420日。

二、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二)对畜禽疫病的普查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三、行动内容

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落实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各村居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开展项行动。

(一)开展集中强制免疫村级防疫员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对大型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实行“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指导和鼓励养殖业主自行开展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伪狂犬、新城疫等动物疫病免疫。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要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届时将采取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确保免疫效果。

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层层压实各方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关键防控措施,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测排查和消毒灭源。要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出现突发疫情,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有效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全力以赴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持不懈抓好牛羊“两病”及狂犬病防控,加强检疫,严防输入性动物疫情,加强宣传,确保从业人员安全。

从严抓好动物防疫检疫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要认真落实基于监(检)测的产地检疫制度,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官方兽医(检疫人员)严禁出具检疫证明。切实加强活畜禽移动监管,严格限制从高风险区调入相关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要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以及非法调运、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规范无害化处理监管。要严格履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无害化处理数量监管,数据审核与报送,对发现的异常死亡情况,应及时做好原因排查等工作。督促养殖业主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送交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送交时,应与无害化收集员现场(签字)确认收集数量,并在养殖档案上如实填写处理记录。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养殖场自行填写完善《畜禽养殖档案》中消毒记录,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继续做好“先打后补”要加大“先打后补”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积极整改逐步达到条件后,积极申报备案。督促和指导业主按照政策要求实施强制免疫,确保免疫质量,及时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充分落实宣传普查。通过微信、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养殖主体和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技能;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及“先打后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政策。实时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落实《非洲猪瘟排查周报》和《动物疫情周报表》制度。普查时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报告和规范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标准,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成效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把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压实各方责任;要认真研究工作方案,组织村组干部、村级防疫人员组成防控队伍,分片、逐组、逐户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免疫、消毒、疫情普查、防疫监管和法律法规宣传等不留死角,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有效防控动物疫病。

强化生物安全,严防疫情叠加。各村居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感染人。村级防疫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管巡查、宣传指导等入户开展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雨靴,进出严格消毒。

(三)规范免疫行为,确保工作到位。各村居要监督村级防疫员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不留死角。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防疫质量。各村居要加强防疫自查,不定期深入组、户督查防工作进展情况和防控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村级防疫员的管理,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情况,扣发防疫补助经费并严肃追责。

(五)强化信息管理,及时填报数据。各村居村级防疫员要及时在畜牧兽医云APP平台规范填报防疫有关信息。

、工作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财政岗、平安建设岗、应急岗、产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卫生院、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附件: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20263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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