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田府发〔2023〕46号
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现将《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84号)、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万州人社发〔2016〕2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晋升原则
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工作,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三)坚持事业为上、注重实绩,尊重人才成长规律,适当体现个人资历和任职年限;
(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二、晋升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热爱公共服务事业,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业。
(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应具备准入控制的执业资格;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晋升须达到各等级岗位聘用的基本年限
1. 二级岗位聘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渝人发〔2009〕12号)执行。
2.四级晋升三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3年以上。
3. 四级岗位聘用,取得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4. 六级晋升五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5. 七级晋升六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6. 七级岗位聘用,取得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7. 九级晋升八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8. 十级晋升九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9. 十级岗位聘用,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10. 十二级晋升十一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11. 十二级岗位聘用,取得助理级职称任职资格。
12. 十三级岗位聘用,取得员级职称任职资格。
对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奖励的主要完成人,或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上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经审批后其基本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其中,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由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等级
1.不符合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基本条件、基本资格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影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的其他情形。
三、晋升程序
(一)制定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专技数量空缺情况,在充分考虑本单位事业人员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平时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启动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的初步意见,根据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和专技岗位数量空缺情况,拟定工作实施方案,镇党委沟通酝酿。综合各方面意见,对工作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并提请党委集体研究。
(二)确定人选
1.公布晋升工作方案和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目标任务和待遇等。
2.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凡未申请者视为自动弃权。
3.组织实施。晋升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个人自荐、量化评分等方式进行。如果出现同等条件人员多于岗位数时则按照《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量化评分办法》进行量化评分,按照评分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晋升人选。
4.集体研究。对拟晋升人选提交镇党委会研究,集体讨论决定晋升人选。
(三)公示
对拟晋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发布公示的次日起计算,遇节假日顺延。
(四)上报审批
在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晋升人选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附件:1.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量化评分办法
2.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量化评分表
附件1
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
量化评分办法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84号)、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万州人社发〔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计分项目
(一)工作年限计分:工作年限(含连续工龄)男同志每满1年计0.25分,女同志每满1年计0.29分。
(二)任职年限计分:聘(任)任现专业技术岗位时间,每满1年计0.5分;其间,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每满1年另加0.5分,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每满1年另加0.25分。2005年4月后上派挂职并担任领导职务的照此执行。
(三)年度考核计分:从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后,个人在现聘任专技岗位等级任职年限计分时段,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加0.5分。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者不确定档次以及未参加年度考核的,该年度任职年限不计分。
(四)表彰奖励计分:现聘(任)专技岗位期间,荣获厅局级以上荣誉称号表彰或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按以下办法加分:荣获国家级表彰奖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每次加3分;荣获省部级表彰奖励(市委、市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与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联合>,部队大战区级<大军区级>、军级单位),每次加1分;荣获厅局级表彰奖励(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与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联合>,部队师级单位),每次加0.5分。记功奖励不含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记功和部队师级单位记三等功。表彰奖励计分中,因同一事项获得不同层级单位表彰奖励的,以最高层级单位表彰奖励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减分项目
纪律处分减分:现聘(任)专技岗位期间,受到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的,按以下办法减分:
(一)行政警告处分每次减0.25分;
(二)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每次减0.5分;
(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每次减0.75分;
(四)行政降级每次减1分。因同一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受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按照相对较重处分的情况予以减分。
三、其他事项
(一)对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纪律处分的计(减)分,统一截止开展专技聘任等级工作当月月底。
(二)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纪律处分计(减)分,以干部档案记载和有关文件、证书为依据。
(三)工作年限、任职年限不足整年的剩余月数,按月数除以12换算,计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此办法自2023年8月起执行,若市、区人社局出台有关新规定、新办法,以市、区新规定、新办法为准。
附件2
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量化评分表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性 |
出生 |
参加工 |
工龄 |
任职经历 |
任职情况 |
任职年限时段内年度考核 |
年度考核计分 |
任职年限时段内 |
表彰奖励计分 |
处分情况减分 |
量化 | ||||||||||
专技XX级及相当层次任职 |
正科级领导职务 |
副科级领导职务 |
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年度 |
次数 |
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年度及简介 |
次数 |
获省部级表彰奖励年度及简介 |
次数 |
获厅局级表彰奖励年度及简介 |
次数 | ||||||||||||||
任职 |
任职简介 |
任职 |
任职简介 | |||||||||||||||||||||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现将《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84号)、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万州人社发〔2016〕2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晋升原则
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工作,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三)坚持事业为上、注重实绩,尊重人才成长规律,适当体现个人资历和任职年限;
(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二、晋升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热爱公共服务事业,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业。
(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应具备准入控制的执业资格;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晋升须达到各等级岗位聘用的基本年限
1. 二级岗位聘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渝人发〔2009〕12号)执行。
2.四级晋升三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3年以上。
3. 四级岗位聘用,取得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4. 六级晋升五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5. 七级晋升六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6. 七级岗位聘用,取得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7. 九级晋升八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8. 十级晋升九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9. 十级岗位聘用,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10. 十二级晋升十一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聘用满2年以上。
11. 十二级岗位聘用,取得助理级职称任职资格。
12. 十三级岗位聘用,取得员级职称任职资格。
对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奖励的主要完成人,或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上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经审批后其基本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其中,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破格由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等级
1.不符合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基本条件、基本资格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影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的其他情形。
三、晋升程序
(一)制定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专技数量空缺情况,在充分考虑本单位事业人员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平时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启动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工作的初步意见,根据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和专技岗位数量空缺情况,拟定工作实施方案,镇党委沟通酝酿。综合各方面意见,对工作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并提请党委集体研究。
(二)确定人选
1.公布晋升工作方案和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目标任务和待遇等。
2.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凡未申请者视为自动弃权。
3.组织实施。晋升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个人自荐、量化评分等方式进行。如果出现同等条件人员多于岗位数时则按照《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量化评分办法》进行量化评分,按照评分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晋升人选。
4.集体研究。对拟晋升人选提交镇党委会研究,集体讨论决定晋升人选。
(三)公示
对拟晋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发布公示的次日起计算,遇节假日顺延。
(四)上报审批
在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晋升人选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附件:1.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量化评分办法
2.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量化评分表
附件1
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
量化评分办法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84号)、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万州人社发〔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计分项目
(一)工作年限计分:工作年限(含连续工龄)男同志每满1年计0.25分,女同志每满1年计0.29分。
(二)任职年限计分:聘(任)任现专业技术岗位时间,每满1年计0.5分;其间,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每满1年另加0.5分,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每满1年另加0.25分。2005年4月后上派挂职并担任领导职务的照此执行。
(三)年度考核计分:从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后,个人在现聘任专技岗位等级任职年限计分时段,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加0.5分。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者不确定档次以及未参加年度考核的,该年度任职年限不计分。
(四)表彰奖励计分:现聘(任)专技岗位期间,荣获厅局级以上荣誉称号表彰或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按以下办法加分:荣获国家级表彰奖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每次加3分;荣获省部级表彰奖励(市委、市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与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联合>,部队大战区级<大军区级>、军级单位),每次加1分;荣获厅局级表彰奖励(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与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联合>,部队师级单位),每次加0.5分。记功奖励不含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记功和部队师级单位记三等功。表彰奖励计分中,因同一事项获得不同层级单位表彰奖励的,以最高层级单位表彰奖励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减分项目
纪律处分减分:现聘(任)专技岗位期间,受到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的,按以下办法减分:
(一)行政警告处分每次减0.25分;
(二)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每次减0.5分;
(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每次减0.75分;
(四)行政降级每次减1分。因同一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受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按照相对较重处分的情况予以减分。
三、其他事项
(一)对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纪律处分的计(减)分,统一截止开展专技聘任等级工作当月月底。
(二)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纪律处分计(减)分,以干部档案记载和有关文件、证书为依据。
(三)工作年限、任职年限不足整年的剩余月数,按月数除以12换算,计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此办法自2023年8月起执行,若市、区人社局出台有关新规定、新办法,以市、区新规定、新办法为准。
附件2
新田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量化评分表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性 |
出生 |
参加工 |
工龄 |
任职经历 |
任职情况 |
任职年限时段内年度考核 |
年度考核计分 |
任职年限时段内 |
表彰奖励计分 |
处分情况减分 |
量化 | ||||||||||
专技XX级及相当层次任职 |
正科级领导职务 |
副科级领导职务 |
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年度 |
次数 |
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年度及简介 |
次数 |
获省部级表彰奖励年度及简介 |
次数 |
获厅局级表彰奖励年度及简介 |
次数 | ||||||||||||||
任职 |
任职简介 |
任职 |
任职简介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