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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8451777D/2021-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溪口乡
[ 成文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

位于政府一楼。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保密、党史、档案、考核、采购、机关管理、大数据应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政协具体事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党群工作办公室

位于政府四楼。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编制、人事、群团、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

位于政府二楼。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农村改革与发展、乡村旅游、经济社会统计及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产业扶贫指导、扶贫政策法规及相关技能培训的指导管理等职责,负责招商引资、商贸、物流、能源、通讯、移民、对口支援等;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位于乡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等职责;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负责村(居)务公开工作、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平安建设办公室

位于乡公共服务中心对面。主要负责信访稳定、法治、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扫黑除恶等职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6.财政办公室

位于政府二楼。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支农惠民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社区)级财务管理等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税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7.应急管理办公室

位于场镇(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食品药品和交通安全、交通建设,牵头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地质灾害防治、防震救灾、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8.农业服务中心

位于场镇(政府对面)。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以及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9.文化服务中心

位于场镇(卫生院旁)。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位于乡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主要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指导、培训、介绍以及流动人口的就业服务管理;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位于场镇(政府B栋底楼)。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退役军人服务站

位于乡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主要承担退役军人的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位于政府一楼。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溪口乡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8.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8.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拨款。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73.3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1.1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3.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77万元,农林水支出21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6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 8.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1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3万元,比2020年增加 8.18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万元,与2020年相同,主要用于辖区内污水处理。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6.46 万元,与2020年相同。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4.46万元,比上年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减少。

2.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3.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3.44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辆,垃圾车1辆。2021年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2辆、垃圾车1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邓小玲 联系方式:1888337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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