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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8451777D/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溪口府发〔2024〕30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溪口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03
[ 发布日期 ] 2024-04-25

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清明”、“五一”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25 来源:万州区溪口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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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清明五一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溪口府发202430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当前,气温迅速回升,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期。特别是“清明”、“五一”节即将到来,进入林区游玩人员增多和祭祀活动增加,加之春耕备耕农事生产用火迭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务必要清醒认识和认真分析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把做好“清明”、“五一”节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职责,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属地责任制,切实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落实,村级两委班子要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把组社、山头、地块、坟头以及老人、小孩、智障等重点人群的监护等责任落实到具体社、个人、巡山守卡人员头上,确保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

各村(居)要把《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万州区农业委员会禁止焚烧秸秆管理办法》作为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在做好森林防火常规宣传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流动宣传车等宣传平台和载体,扩大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让群众知晓祭扫、踏青的有关注意事项。要利用上坟烧纸、踏青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积极倡导文明祭扫、踏青,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三、强化火源管理,深化隐患排查

“清明”、“五一”节进入林区游玩、祭祀等现象难以杜绝,野外用火管控难度大,森林火险隐患增加。各村居在巡查的同时,一定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化火源管理。一是增加巡山护林人员,利用好交通劝导站和森林防火检查站,全面推进森林防火一码通,坚持扫码入山;二是加大巡山密度,织密人工“防火墙”;三是加强对林区老人、小孩、精神病患等重点人群的监管,落实监护责任,防止特殊人群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四是加大野外违章用火处罚力度,按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和村规民约等法律法规手段,对违章用火行为人给予处罚,起到警示效果。

四、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保障到位

各村(居)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队员走亲访友等原因缺编的应及时补充,必要的防火物资应准备充分,护林员、值班员等相关人员要保持高度戒备,随时待命,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禁止老、弱、病、残、幼上山扑火,始终把扑火人员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强化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清明”、“五一”期间,各村(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支书带班制度,不得缺岗脱岗,确保森林防火值班电话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原则,迅速组织扑救工作。值班人员要做好火情调度和处置,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报,每天的值班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归档,确保各种记录完整详实,有案可查。要认真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迅速准确上报火灾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乱报情况发生,要严肃值班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时机,或因组织扑救不力、余火清理不彻底,造成死灰复燃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溪口乡森林防火值班电话:58572004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

20244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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