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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8451777D/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溪口府发〔2023〕13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溪口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州区溪口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 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3-11-15 来源:万州区溪口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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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州区溪口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

预案的通知

溪口府发〔2023〕131号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各乡属(驻乡)单位:

万州区溪口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已于202310月完成修编,已经乡党委、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万州区溪口乡突发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溪口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202310月修编)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分级分类

1.6  应急预案体系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指挥机构

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2.4  应急工作组

3.  报告与预警

3.1  风险分析与监测

3.1.1  主要风险分析

3.1.2  风险监测

3.2  预警

3.2.1  确定预警级别

3.2.1.1  确定依据

3.2.1.2  预警级别确定

3.2.2  预警内容

3.2.3  发布主体

3.2.4  发布渠道

3.2.5  预警行动

3.2.6  预警调整与解除

3.3  信息报告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4.2  响应等级

4.3  基本响应程序

4.4  应急处置措施

4.5  社会动员

4.6  信息发布

4.7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恢复重建

5.1.2  社会救助

5.1.3  保险理赔

5.2  评估总结

5.3  责任与奖惩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物资保障

6.3  交通保障

6.4  医疗保障

6.5  治安保障

6.6  基本生活保障

6.7  场所保障

6.8  经费保障

6.8  其他保障

7.  应急预案管理

7.1  发布实施

7.2  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7.3  应急预案演练

7.4  其他说明

8.  附件

8.1  溪口乡应急常用联系电话号码

8.2  溪口乡应急避险(难)场所台账

8.3  溪口乡综合应急救援分队花名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万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相关预案和有关文件。

1.3  适用范围

全乡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监测预警、响应处置、恢复重建、应急保障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同联动,损益合理、责权一致”原则。

1.5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我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企业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恐怖袭击、重大刑事、宗教、网络与信息安全、舆情等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

1.6  应急预案体系

乡应急预案体系由乡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企业单位应急预案、村(社区)综合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及现场应急预案等6个部分组成。

(1)综合应急预案。乡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由乡应急办制定并按照程序公布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乡职能科室为应对某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科室职责的应急预案,由职能科室制定并组织实施。

3)企业单位应急预案。由辖区企业制定。

4)村(社区)综合应急预案。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预案。

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较大规模活动的,由承办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6)现场应急预案。现场应急预案是应急处置中现场指挥部或有关科室针对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编制的应急预案,由现场指挥部或有关科室制定。

各单位应视情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报乡应急办备案。

2. 应急组织体系

溪口乡应急组织体系由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前进指挥部等组成。

2.1  领导机构

溪口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乡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各村(社区)、乡属(或派驻乡)各单位以及新田派出所、新田公巡大队、新田市管所等负责人担任,负责统筹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主任由应急办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2.2  指挥机构

设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暨基地指挥部、前进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邓鸿雁  党委书记基地指挥部指挥长

副总指挥长:胡小军  党委副书记、乡长前进指挥部指挥长

成      员:张孝琼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夏  毅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  礼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熊  鑫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

彭国华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潘  伟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乡长

前进指挥部副指挥长1名,临时指定突发事件属事分管领导担任。前进指挥部按就近选择原则,在事发地附近择址办公,负责现场决策、指挥、联络、处置等工作,并即时向基地指挥部报告详细情况。

2.3  成员单位职责

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各村(社区)、乡属(或派驻乡)各单位以及新田派出所、新田公巡大队、新田市场监管所等单位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成员单位。

党政办:协助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新闻媒体报道、社会舆情管理、信息收集上报,牵头做好政务值班。

应急办:修编综合、交通、消防、危化、地震、气象、食(药)品、特种设备等应急预案,收集各类专项预案;牵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抓好应急统筹、协调、服务等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应急保障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知识宣传;配合乡党政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并按流程上报。

平安办:做好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及宣传,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送信息。

经发办:做好工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及宣传,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送信息。

民政和社事办:做好校园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知识宣传,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送信息。

农服中心:做好森林火灾、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安全知识宣传、应急演练,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送信息。

村环中心:做好房屋抢险排危、地质灾害、突发环境事件等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知识宣传,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送信息。

文化服务中心:做好文物保护、旅游景区等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知识宣传,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送信息。

乡其他办、站、所、中心:按要求履行本行业应急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做好村(社区)综合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知识宣传,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送信息。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做到及时应急响应、先期应急处置。

溪口乡司法所、溪口学校、溪口乡卫生院、重庆农商行溪口分理处邮储银行溪口分理处和供水、供电、供气乡属(或派驻乡)单位,以及新田派出所、新田公巡大队、新田市场监管所按照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2.4  应急工作组

应急总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工作组组成与主要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组党政办应急办等单位人员组成,乡长任组长。主要任务: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全面负责抢险现场人员、物资的组织、调度,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现场处置组。应急办、平安办、乡人武部、新田派出所、供水、供电、供气、事发地村(社区)等单位人员组成,分管应急管理领导和属事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任务: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受威胁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水电气等公共设施(乡应急办:余开军,13896398597)。

3)治安交通组。平安办、新田派出所等单位人员组成,由分管平安工作领导任组长。主要任务:建立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治安秩序,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管制事发地交通,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运送车辆顺利通行(乡平安办:李勇,15178998908)。

4)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由联系卫生院领导任组长。主要任务:建立现场急救点,对受伤人员开展急救并及时转院;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保障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需求;监测现场水体、食物、土壤、农作物等污染情况,对现场进行消毒清理(乡卫生院:郑昌科,15310718832)。

5)后勤保障组。党政办、应急办、财政办等人员组成,由分管机关事务领导任组长。主要任务:保障救援人员生活、车辆等后勤需求,筹集应急抢险经费并按规定使用,调集和运送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乡党政办:傅海祥,13436233644

6舆情导控组。党政办负责,由分管宣传工作领导任组长。主要任务:及时传递信息;核实、汇总和上报灾情;做好对外联络、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乡党政办:傅海祥,13436233644

7)事故调查组。应急办、溪口乡司法所新田派出所等人员组成,由分管应急管理领导任组长。主要任务: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分析,拟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撰写事故分析报告(乡应急办:余开军,13896398597

8)善后工作组。属事科室、社事办、平安办、司法所、相关村(社区)等人员组成,由属事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任组长。主要任务: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及火化工作,负责人员安置补偿、灾后清理与恢复等事项(属事科室负责人)。

3.  报告与预警

3.1  风险分析与监测

3.1.1  主要风险分析

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

3.1.2  风险监测

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强风险管理,对危险源开展排查、监控、预防治理。对不能消除或不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程度的危险源,应确定种类和级别,做好针对性管控

1)政府监测。应急办建立突发事件风险点、风险区域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确立监测责任人,加强对重点风险点、风险区域的监控。

2)科室收集。各科室、各单位负责本领域或本辖区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排查、登记管理,掌握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研判,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应急办负责道路(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危化、消防、地震、特种设备、抢险救灾等方面;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蓄退水、动植物疫情等方面;乡村环中心负责生态环保、住房、地灾、建筑施工、拆违等方面;乡民政和社事办社保所负责公共卫生校园、公共安全等方面;乡经发办负责工贸、用电、燃气等方面;乡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旅游等方面;乡党政办负责收集上级发布的预警预报信息、气象灾害和舆情等方面。

(3)公众报告。公民、组织发现突发事件信息应及时报告

3.2  预警

3.2.1  确定预警级别

3.2.1.1  确定依据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蓝色等级(级):1人以上、3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人以上、20人以下,倒塌房屋2间以上、5间以下,缺粮、缺水等生活困难100人以上、200人以下,森林过火面积5亩以下。

黄色等级级)3人以上、5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20人以上、50人以下,倒塌房屋5间以上、10间以下,缺粮、缺水等生活困难群众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森林过火面积5亩以上、10亩以下。

橙色等级(级):死亡1或重伤5以上、1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100人以下,倒塌房屋10间以上、15间以下,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500人以上、800人以下,森林过火面积10亩以上、15亩以下或1小时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红色等级(级):2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间以上,缺粮缺水生活困难800人以上,森林过火面积15亩以上或2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

区有关部门发布的森林火险、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分级预警。

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其他符合发布级、级、级、预警的情形。

3.2.1.2  预警级别确定

(1)各科室、各单位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向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2)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确定预警级别(如需报批,按程序向区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报批),并报区政府和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乡镇。

3.2.2  预警内容

预警信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预警内容需经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3.2.3  发布主体

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其安排的相关科室发布。

3.2.4  发布渠道

乡党政办李诗怡负责乡、村两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乡文化服务中心陈辉负责应急广播,乡党政办傅海祥负责渝快政工作群,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本村(社区)微信群、锣。特殊情况下“点对点”通知由属事科室负责人负责。各渠道发布的预警信息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2.5  预警行动

1)视情启动预案,启用指挥机构,统筹成员单位做好准备。

2)增加观测、巡查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情况。

3)组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基干民兵和相关科室进入待命状态,视情预置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确保可随时、正常使用。

5)确保交通、通信、水电气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6)妥善安置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撤离人员,转移重要财产。

7)视情管控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和公共场所活动。

3.2.6  预警调整与解除

当突发事件危险已解除,发布预警信息主体应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解除已采取的措施。

3.3  信息报告

1)各科室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护林员、电站、水厂报告的信息由农服中心收集燃气、企业、个体户、电管站报告的信息由经发办收集地灾员、地防员报告的信息由村环中心收集灾害信息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的信息由应急办收集村(居)民报告的信息由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收集公众报告的由党政办收集

2)报告主要内容: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基本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事发单位要立即如实向乡值班室报告,10分钟以内电话报告,30分钟以内书面报告。乡党政办20分钟以内电话、40分钟以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应急办、乡纪委、乡人武部及职能科室同步上报区应急局、区纪委、区人武部及职能部门。

4)各科室、各单位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要预先报告。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1)事发或受影响单位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严防危害扩散;及时开展劝解、疏导工作;向乡政府值班室报告(联系电话:58572004

2)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3)乡政府迅速调动应急队伍,开展救护伤员、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抢险救援等应急行动,乡相关科室分别报告区政府和对口单位

4.2  响应等级

实行分级响应,必要时提级响应。

1一般突发事件实级应急响应。由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级响应事科室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属事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2较大突发事件实行应急响应由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级响应,事分管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7个工作组和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重大突发事件实行应急响应。由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级响应,即时上报区政府和对口部门。乡长、分管应急管理领导和属事分管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7个工作组和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并请求区级支援。

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实行应急响应。由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级响应,即时上报区政府和对口部门。书记、乡长、分管应急管理领导和属事分管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7个工作组和各科室按职责分工,指导、协调、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并请求区级支援。

5)对区有关部门发布的森林火险、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预警按要求分级响应。

4.2.1  启动条件

1)上级指令要求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响应。

2)本乡发生或可能发生级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采取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情形。

4.2.2  启动主体

乡应急管理应工作领导小组(上级指令的除外)。

4.3  响应程序

4.3.1  基本响应程序

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发生时,相关村(社区)、属事科室应立即按相关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统一指挥、协调安排,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紧急调动应急资源,果断进行应急处置。

2)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秩序维护等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相关村(社区)和科室应立即调动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3.2  扩大响应程序

当事态超出乡应急处置和有效控制范围,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即时提请专项指挥部提供紧急支援,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区级指挥员到达后,指挥权交由区级层面统一指挥。

4.4  应急处置措施

4.4.1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发生后,视情采取下列措施:

1)信息获取。全面掌握突发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事发地人口、地质、交通、通信等信息,开展会商研判,制定处置方案。

2)人员疏散。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及采取相应救助措施。

3)抢险救援。指挥调度各类应急力量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4)医疗救助。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等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家属安抚等工作。

5)现场管控。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现场秩序。

6)交通管控。实行限行措施,优先安排、调度和放行应急交通工具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

7)民生保障。及时抢修交通、通信、水电气等公共设施,难以迅速恢复的要实施临时方案,确保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8)经费物资保障。调度应急资金、应急物资设备,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等。

9)捐赠管理。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管理、分配捐赠款物。

10)提请区抢险救援力量支援。

11)视情采取环境保护、市场管控、舆情管理以及其他必要措施。

4.4.2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视情采取下列措施:

1)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开展政策解释、法治宣传、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2)维护现场秩序,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带离,控制事态发展。

3)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水电气的供应进行控制。

4)加强对乡政府、学校、卫生院等单位的警戒和安保。

5)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事件发生时,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强化社会面管控,视情采取强制性措施,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6)加强舆情管理和引导,强固正面舆论力量。

4.5  社会动员

视情调动社会力量做好自救互救、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紧紧情况下,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可征(调)用车辆、物资、应急队伍等应急资源。

4.6  信息发布

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信息。

4.7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作出应急结束决定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及对口部门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恢复重建

1)及时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由属事科室、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应急办、属事科室、相关单位等对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上报。

3)应急办、财政办、属事科室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并组织实施。

5.1.2  社会救助

1)应急办牵头开展应急期、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救助,调拨救援物资,救助受灾人员。

2)属事科室社事办共同落实救助政策。

3)乡平安办、司法所与属事单位做好合法权益维护、情绪疏导等工作。

4)对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紧急调用物资等按规定进行抚恤和补偿。

5.1.3  保险理赔

属事科室与保险公司处理保险理赔事宜。乡政府要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2  评估总结

属事科室、应急办共同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认定突发事件性质,确定突发事件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调查报告并上报。

由上级进行调查评估的,属事科室、应急办做好配合工作。

5.3  责任与奖惩

1)参加应急救援或者协助维护秩序的,单位可视情给予补助;无单位的,乡政府视情给予补贴。

2)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见义勇为个人、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基干民兵,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劝导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护林员,地防员、地灾监测员,网格员分别由乡人武部、应急办、农服中心、村环中心、平安办负责编组、管理、培训和使用。

6.2  物资保障

乡应急办负责储备、管理、调拨乡应急物资,申请区应急救援物资支援;乡人武部管理、调用人武部器材

6.3  交通保障

障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排,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视情调集社会交通运输资源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

6.4  医疗保障

卫生院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及预防控制措施,及时调集必需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6.5  治安保障

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打击突发事件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6.6  基本生活保障

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6.7  场所保障

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制定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见附件2)

6.8  经费保障

保障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

6.9  其他保障

提请区级部门提供通信、科技等支撑。

7.  应急预案管理

7.1  发布实施

以乡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并报上级备案。

7.2  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乡属事科室、各单位应广泛、深入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7.3  应急预案演练

属事科室牵头对专项预案开展演练,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

7.4  其他说明

乡综合应急预案由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受权应急办负责解释;各专项应急预案由起草预案的属事科室负责解释;如因人员调动或分工调整,由接任者履行应急预案中明确的职责职能。

8.  附件

8.1  溪口乡应急常用联系电话号码

8.2  溪口乡应急避险(难)场所台账

8.3  溪口乡综合应急救援分队花名册



附件1

溪口乡应急常用联系电话号码

1.溪口乡政府值班室电话:58572004,传真:58572511

2.公安报警电话:110

3.医疗救护电话:12058572120

4.消防报警电话:119

5.天然气联系电话13594704948

6.电管站联系电话13896218588

7.自来水厂联系电话:18223657588


附件2

溪口乡应急避险(难)场所台账

名称

地点

面积

(平方米)

接纳避险

(难)人数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溪口乡养老服务中心

大溪社区2组

15000

100

向勇17782020208

溪口学校

大溪社区1组

3000

30

江灯15923419698

大溪社区居民委员会

大溪社区1组

1800

50

吴新生15978977738

九树村村民委员会

九树村4组

1000

30

滕峰13509449878

其林村村民委员会

其林村2组

1200

50

郭明星18996622968

高山村村民委员会

高山村2组

875

30

余庚鑫15870430018

玉竹村村民委员会

玉竹村3组

1000

30

严忠文18223925268

附件3

溪口乡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名单

邓鸿雁  胡小军  张孝琼    程光属     彭国华    

傅海祥  范宵晗  何甫明      余开军  陈小平  徐  雄   刘江维  肖  然  熊  伟  邓小玲  王永峰   李  立  胡安坪  王大洪  谭照星  夏江陵  张  林   吴锡荣   幸雅丽  蒋  勇  丁  鸿  谭士兵   吴德虎谭友千范宗成刘光平  张成春郎永洪       

滕  峰  陈步良  江在红  王小容  向鹏成

郭明星  唐传龙  江书文  周海燕  向燕秋

严忠文  杨贞福  黄正文  吴春霞  周严莉

余庚鑫  张  亮  程  玲  牟春艳  陈  炜

吴新生  范春潮  崔  容  王传文  曾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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