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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8451777D/2022-00015
[ 发文字号 ] 溪口府发〔2022〕9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溪口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18
[ 发布日期 ] 2022-07-20

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校园周边安全和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日期:2022-07-20 来源:万州区溪口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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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

校园周边安全和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溪口府发202293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于书记关于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的批示精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暑假期间学生防溺水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区教委文件及区纪委、区委平安万州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社会治安组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工作提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我乡防溺水相关工作,确保不出现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政法委市教委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0〕41号)要求,从“两个至上”的高度,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务必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村居、各相关科室、溪口小学必须制定具体可行的防溺水工作方案,各联村领导、各村居支书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认真落实管控责任,突出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重点水域,采取有力管控措施,扎实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

(一)开展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力度,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进行校园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清除落叶、积水、污水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要规范安全消毒,定期对校园的教学、办公、生活等区域开展全覆盖清洁消毒,特别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卫生间、办公室等重点区域的消毒杀菌工作,做好清扫保洁,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滋生蔓延,确保校园环境安全。上好健康教育课,要求师生在校园内及上下班(上放学)途中佩戴口罩,引导师生不外出、不聚餐、不串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引导师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责任领导:秦超

责任单位:溪口学校溪口乡卫生院、社事办

(二)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对校园周边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对象、非正常上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行为偏执、诉求激烈等高危人员的安全行为管理,各相关部门科室联动全面排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动态管控,联合应急人员、保安队伍和交通劝导员带动志愿者进行全方面联动,开展一次联合安全演习。严防发生各类极端事件严防各类侵害师生案(事)件发生保证全乡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夏毅、熊鑫

责任单位:平安办、应急办大溪社区

(三)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店、小超市、冷饮店和文具店进行全方面清理整治,督促相关科室及行业部门。其做好环境消杀、食品安全管理等防疫措施。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危险玩具和无证行医、违章搭建等各类违法违规清理整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施工的建设工程及生产、经营和存储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和安全管理力度。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地灾治理。加强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

责任领导:陈礼、熊鑫、彭国华

责任单位:应急办、规环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把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相结合,落实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三见”、高峰勤务岗、护学岗“两岗”措施。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主要交通干道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特别是对校车安全设施、驾驶人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情况的全面排查,督促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促使师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领导:夏毅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大溪社区

(五)加大对涉校涉教涉生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查处校园及周边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不良网贷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情况和涉嫌恶意欺诈、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夏毅、熊鑫

责任单位:平安办、应急办

(六)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健全完善校园内保组织及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校园内部重要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消防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责任领导:秦超、熊鑫

责任单位:应急办、社事办、溪口学校

(六)落实防溺水工作。

一是要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宣传专栏、网络及村居“大喇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在社会上营造防范溺水事故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二是要加强巡查排查。各村居要组织巡防队伍在午后和傍晚等重点时段,加强对河流、滩涂、堰塘、水库、水池、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和守护,及时发现并制止少年儿童玩水、下水等危险行为。三是要加强隐患整治。针对前期摸排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村居、各相关科室要落实专人,限期整治到位,切实跟踪闭环。对已完成整治的隐患,开展“回头看”,夯实安全根基。对暂不能自行整治的隐患,要加强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责任领导:陈礼、熊鑫

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应急办、妇联、各村(

(七)做好校园师生心理疏导工作。

针对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在学习及家庭方面产生的心理压力和精神问题等各相关科室及爱心据理员要联合溪口学校,利用各种集体活动和个体关怀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对困难儿童进行心理疏导,保证全乡儿童的身心健康,度过愉快开心的学生生涯,严防各类儿童事件的发生,保护溪口未成年人一方净土。

责任领导:秦超

责任单位:溪口学校溪口乡卫生院、社事办

(八)做好校园周边地质灾害和建筑物安全工作。

溪口学校周边地质灾害点、危险建筑物和在建工程工地开展定期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做好在建工程警示标识和安保人员值班制度,做好溪口乡辖区各地质灾害点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及监测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安全教育。

责任领导:彭国华

责任单位:规环所

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

2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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