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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更新日期:2024-11-2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大溪社区1组1号政府大楼马路对面

联系电话:023-58572004

单位职责:承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动物强制免疫、消毒等工作,组织清理无主动物尸体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有关工作;负责植物有害生物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和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疫情除治等工作;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调查统计农药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猪屠宰监管、渔业资源保护有关工作,处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现、制止、上报生猪屠宰、渔业捕捞违法行为。负责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具体工作,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防汛抗洪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对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和抗旱供水等设施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转移受洪水威胁群众并妥善安排,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群众实施强制转移。负责消落区日常管护工作,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制定村镇供水应急预案;承担水土保持日常工作,负责河道日常管护,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利用相关工作;组织落实责任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清理整治河流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村(社区)级河长履行职责。承办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做好森林资源保护、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湿地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林地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做好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日常监督测群防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核查和重点防范期的巡查,强行组织地质灾害避灾疏散。

制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承办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审核批准,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初审,乡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初审,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和竣工现场验核。负责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及按规定拆除。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等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办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初审;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负责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对鉴定为危房且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村镇建筑作出强制治理决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做好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乡道、村道建设规划和养护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路两侧农村居民履行为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劳务的义务;承办《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活动涉及乡道、村道的路政许可。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