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熊家府发〔2024〕1号
各站、办、所、中心,镇辖(属)各单位,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镇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将《关于下发<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集镇管理的通告>的通知》等2件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公文字号 |
1 |
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关于下发《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集镇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
熊家府发〔2015〕74号 |
2 |
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临时餐饮服务摊点的通告 |
熊家府通告〔201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