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熊家府发〔2015〕104号
各办、站、所、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政府采购分散采购行为,加强分散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万州财采发〔2015〕1、2号文件精神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将我镇《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严格分散采购范围和方式
分散采购是指经财政部门批准为“分散采购方式”、采购人实施单次采购金额1-20万元(含20万元)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主要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询价方式,特殊情况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需要和供应商面对面沟通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二)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三)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严格分散采购的组织管理
分散采购要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原则。
镇政府建立分散采购管理机制和制度,成立由财政、纪检、后勤等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组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发布采购信息3个工作日以上(5万元以下的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由采购人酌情处理)。
单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安排落实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或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由镇财政统一支付方式办理。
三、严格执行分散采购工作流程的规定
(一)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工作流程
1.采购工作组根据市场调查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确保三家以上符合条件。
2.对外发布采购信息,告知采购项目技术、质量、商务和限价等相关内容及投标时间、地点。
3.在规定时间内接纳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
4.采购工作组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
5.对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采取抽签确定谈判顺序。
6.按照抽签顺序,采购工作组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商务进行第一轮谈判. 采购工作组在谈判中需要对谈判文件中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进行修改的,应通知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7.根据需要进行第二轮谈判,最终确定技术、质量、商务均满足条件的供应商。
8.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密封报价。
9.采购工作组当场对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统一拆封唱标。
10.竞争性谈判方式按最低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方式按照综合评分法最高得分确定成交供应商。
11.形成谈判纪要并存档。
(二)询价方式采购工作流程
1.采购工作组根据市场调查制定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确保三家以上符合条件。
2.对外发布采购信息,告知采购项目技术、质量、商务等相关内容及投标时间、地点.询价文件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3.在规定时间内接纳供应商递交的竞价文件。
4.采购工作组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并对供应商竞价文件中技术、质量、商务进行评判,确定满足条件的供应商。
5.采购工作组当场对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统一唱标。
6.按最低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形成询价纪要并存档。
(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工作流程
1.制定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采购工作组审查供应商资质、商品质量和商务等要求,并进行谈判议价。
3.采购工作组进行内部评议。
4.宣布谈判结果。
5.形成单一来源谈判纪要并存档。
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原则上应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特殊情况下,有两家供应商的,可以继续进行谈判、询价;只有一家供应商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严格分散采购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
分散采购活动中,采购工作组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回避。
谈判和询价活动结束后采购人应按照规定确认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三十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不得与中标文件内容有实质性偏离。
采购人应做好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过程的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书面答复。
采购任务完成后,采购人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支付政府采购资金。
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