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熊家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熊家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熊家府发〔2021〕52号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中心、镇辖(属)各单位:
《熊家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熊家镇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开展抗震救灾应对工作,避免或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地震应急预案(暂行)》等政策制度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发生的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和辖区外发生的对我镇有较大波及影响的地震事件。
1.4 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政府负责,村(社区)协同;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减灾相统一;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地震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相关村(社区)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是应对辖区内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的主体,视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的需求,请求区政府、区应急局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地质、应急领导任副指挥长,各站办所中心、各村(社区)为成员。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6个地震应急专项工作组。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地震应对方案。
(2)统一指挥全镇抗震救灾工作,组织镇有关站办所中心和村(社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派出现场指挥部。
(3)协调镇应急救援队伍、基干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4)向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发展赵势,视灾情请求区政府支援和对外呼吁援助。
(5)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各站办所中心和村(社区)的地震应急、应对工作。
(6)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7)必要时提出交通管制、征用物资、灾区进入紧急状态等措施的建议。
(8)处置地震应对和救灾工作的各类突发事件,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对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2 镇抗震救灾指挥办公室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提出抗震救灾方案、措施和建议。
(3)贯彻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之间的应对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实。
(4)掌握震情监视和会商情况,分析、判断地震趋势。
(5)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发布会,审核有关新闻稿。
(6)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7)承担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地震应急专项工作组
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社会治安、后勤保障、救灾救助、新闻宣传等6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由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可根据抗震救灾实际需要增减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
2.3.1抢险救援组
由应急分队、志愿者应急分队组成。由王冬任组长,赵润洪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实施抢险救援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对次生灾害进行紧急处置;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远程投送工作;组织生命线工程的抢险抢修;清理灾区现场。
2.3.2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组成。由彭纯洁任组长,王靖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组派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运后送;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水源,强化灾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制定实施疫情防控方案,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开展相应重大疫病防控。
2.3.3社会治安组
由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组成。由杨浩任组长,易继洪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严格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工作,维护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秩序、生产生活秩序,依法查处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2.3.4后勤保障组
由党政办、财政办、供电站、供水站等单位组成。由严存慧任组长,张涛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向灾区投送应急救援力量、各种设施抢修力量和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
2.3.5救灾救助组
由平安办、工会、妇联、社事办等单位组成。由宋明东任组长,陈代胜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开展受灾群众救助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工作;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气、防洪、广播电视等设施;组织调集和发放各类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指导有关地区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善后工作。
2.3.6新闻宣传组
由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由付强任组长,何文靖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组织抗震救灾各项新闻报道,发布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信息;做好社会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与引导工作;组织开展对灾区群众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安全提示工作
2.4 地震应急现场指挥部
当我镇及邻近周边乡镇街道街道发生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事件时,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视情况应在受灾地区临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应急救援阶段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自动撤销。
主要职责:
指挥协调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指挥协调抢险救灾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指挥协调公安消防部门迅速消除隐患;指挥协调紧急抢救、运转伤员;指挥协调迅速安置灾民生活发放救灾款物;指挥协调迅速解决临时通讯、供水、供电、供气问题;指挥协调迅速抢修重要市政和交通设施;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反映震情、灾情处置情况,并负责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处置现场其他事宜。
3 预警预防
提前识别地震前兆,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的破坏性地震趋势作出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预防准备,落实应对措施。
3.1 预警预防行动
镇政府根据地震预报,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防止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3.2 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镇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执行。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镇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同时向区政府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分级标准: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标准:辖区或临近乡镇街道发生M≥6.0级地震。
(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分级标准: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标准:辖区或临近乡镇发生5.0级≤M<6.0级地震。
(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分级标准: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标准:辖区或临近乡镇街道发生4.0级≤M<5.0级地震。
(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分级标准: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
初判标准:辖区或临近乡镇街道发生3.5级≤M<4.0级地震。
4.1.2 地震应对分级响应
应对镇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分别启动I级、Ⅱ级、Ⅲ级响应。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地震应对工作。
应对镇内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地震应急、应对工作。地震发生后根据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教互教。
(2)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转移、接收与治疗。
(3)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
(4)启动应急避难场所或临时避难场所,设置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简易住所和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5)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灾害的调查与监测预警工作,防范可能引发的火灾、水灾、爆炸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或者剧毒、强隔性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6)依法采取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必要措施。
4.1.3 响应级别动态调整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监测预报
密切配合收集辖区及周边乡镇街道各类地震观测数据,落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以及地震趋势会商意见,组织做好地震重点危险区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4.3 震情速报
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受邻近乡镇街道地震波及有较强震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在震后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参数,同时根据需要,通报且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4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应及时将震情、灾情情况报告区政府,并同时抄报区应急局。
5 灾后重建
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熊家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合理安排、严格管理救灾资金、物资,提出恢复重建的短期计划,并启动实施。有关站办所中心和各村(社区)协同做好灾区重建规划,加强房屋和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
6 调查和总结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对地震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并报送镇政府。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宣传
地震应急、应对宣传坚持“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配合协作,采取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7.2 培训
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并结合熊家镇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
7.3 演练
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各村(社区)、学校和相关行业、单位要按照计划要求,整合各种应救对援资源,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对演习。
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演练,检验应对联动、紧急集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现场救援、后期处置等能力。
8 附则
8.1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熊家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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