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熊家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十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熊家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十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熊家府发〔2022〕18号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熊家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熊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熊家镇长江流域
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做好我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镇禁捕工作政策法规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有效营造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施江河流城禁渔制度,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各村、各单位工作配合,严格执行禁渔管理,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
二、总体目标
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天然河道禁渔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增强全民参与与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实现禁渔期、禁渔区内“河中无人捕、水中无渔具、市场无河鱼”,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良性循环利用,推动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1.禁渔范围:长江水域熊家镇辖区段、大周溪、三水沟、长河沟、楠树沟、石公沟、永定沟、傅沟等重点水域。
2.禁渔时间:2021 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
3.禁渔内容:禁渔期间,禁止捕捞、销售、收购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生产、经销电、毒、炸鱼等渔具及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渔事作业行为。
4.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它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禁止一人多杆,一杆多钩等非娱乐性垂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社区要以宣传贯彻落实“十年禁渔”工作,全面宣传禁渔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方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应知应会知识。要按照市、区禁捕工作要求,在禁捕期间内,我镇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观巨性,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禁渔主体责任,营造禁渔的强大声势。要认真对待禁渔宣传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确保禁渔宣传到村、到户、到人。河道周边村要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广泛宣传,号召群众建立良好的群防群控氛围。
2. 创新方式,确保宣传实效
各村、社区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村、社区广播、宣传标语、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高频次宣传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的重大意义。各村、社区要组建政策法规宣讲队,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告知书等开展集中宣传、入户宣传。同时,要在重点河段、农贸市场等场所设立固定标语、举报箱,禁捕举报电话(023-58473112)。同时结合“禁捕告知书”、签订“禁捕承诺书”为抓手,多方位、多角度深入进行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白为什么禁渔、如何禁渔,变“要我禁”为“我要禁”。
3. 分工明确,确保责任到位
镇政府制作宣传横幅及告示牌张贴在各个河段,每季度组织镇派出所及片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联合执法1次,镇农业服务中心每月进行巡查1次各个河段、渔具店以及涉鱼餐饮店;各村要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做好日常迅查日志记承。镇执法大队做好市场、饭店、农家乐等场所的管理工作;镇派出所要做到有报必抓有抓必罚。通过镇、村各单位联合宣传和巡查为全面禁渔十年工作打下坚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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