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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39839461B/2021-00044 [ 发文字号 ] 万州五街办发〔2021〕49号
[ 主题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五桥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重庆市万州区五桥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CD危房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五桥街道办事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CD危房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

万州五街办发〔202149


各涉农村(社区):

按照建委、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万州村镇202142、万州村镇202148)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现将2021农村CD危房改造计划下达你们,请尽快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次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共7户(其中民安2户、民强3户、龚家2户),其中C级危房改造4户,D级危房改造3户。

二、补助对象及认证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经鉴定唯一住房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或认定确属无房户的以下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以下农户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拆除重建的C级危房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户;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的农户;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

街道农服中心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街道社保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三、改造方式及建设标准

(一)改造方式

农村C级危房改造必须修缮加固,农村D级危房改造原则上拆除重建,少数经鉴定为D级危房且为木质穿斗结构的房屋,可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二)面积标准

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2人户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控制在75平方米以内且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且不低于60平方米;5人户及以上控制在125平方米以内且不低于75平方米。

(三)竣工验收标准

修缮加固的住房应满足以下要求:危险点构件全部更换或维修;房屋安全隐患全部排除,达到住房安全要求。新建住房应满足以下要求:选址安全;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具备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建筑面积符合政策要求;房屋达到住房安全要求。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卫生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四、安全等级鉴定

街道组织(社区)干部、农村建筑工匠等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农村住房开展安全排查工作,对于发现的疑似住房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街道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并出具鉴定报告。对住房安全等级鉴定为C级或D级且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五、审核审批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严格实行户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审核、区级审批程序:

(一)户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村(社区)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低保户如果户主未享受低保政策但家庭其他成员有享受低保政策的,由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户主一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对于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社区)帮助其提出申请。

农户申请时应书面承诺,并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书(申请人、户主应签字/按手印);

2.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3.农村低收入群体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

(二)村(社区)评议

1.信息调查核实。村(社区)应组成调查组至少由1名村(社区)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社区)群众参加,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家庭现状、住房条件、经济收入、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成立村(社区)级评议小组。村(社区)组织建立村(社区)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民小组长及村(社区)民代表等共同组成,村(社区)级评议小组组长由村(社区)两委书记担任。

3.召开村级评议会议。村(社区)接到农户申请且信息调查核实无误,应及时召开村级评议会议街道应安排人员到场监督。

4.村(社区)级公示。在村级评议结束后,村(社区)应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村(社区)评议的农户基本情况、低收入群体类型、住房情况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所在村(社区)应及时将农户申请材料、民主评议记录、公示单、村(社区)民反馈意见等材料整理上报街道。

(三)健全档案管理

村(社区)要同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一户一档材料应包括档案材料目录、农户申请、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等级鉴定报告表、村级评议资料、街道审核审批材料、质量安全巡查资料、公示图片材料、改造前中后照片、竣工验收表、资金发放单据等资料。

(四)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风貌改造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费用。补助资金拨付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兑现

六、完成时限

本次下达改造任务,务必在2021825日前全面开工,在20211110日前全面完工。同时,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情况的动态监测。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且有意愿实施改造的,要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实施改造。对未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的,应采取投亲靠友、入住闲置房、租房居住等有效措施,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五桥街道办事处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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